拼音:[dōng][shì][shuǐ]
平仄:平仄仄
随身伴,
独自意绸缪。
谁料风波平地起,
顿教躯命即时休。
孰与话轻柔。
东逝水,
无复向西流。
想象更无怀梦草,
添衣还见翠云裘。
脉脉使人愁!
【逝水】1.指一去不返的流水。 2.比喻流逝的光阴。
【东】
東【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德紅切《集韻》《韻會》都籠切,音蝀。《說文》動也。陽氣動,于時爲春。《書·堯典》平秩東作。《孔傳》歲起於東,而始就耕也。《淮南子·天文訓》東方木也,其帝太皡。
又《史記·曆書》日起於東,月起於西。《鄭樵·通志》日在木中曰東,在木上曰杲,在木下曰杳。木,若木也,日所升降。
又《詩·大雅》東有啓明。
又《爾雅·釋地》東至于泰遠。
又姓。《聖賢羣輔錄》舜友東不訾。
又叶當經切,音丁。《詩·小雅》念我土宇,我生不辰。逢天僤怒,自西徂東。
又叶都郞切,音當。《楊泉·蠶賦》粵召僕夫,築室于旁。于旁伊何,在庭之東。○按《說文》東自爲部,今倂入。
【逝】
逝【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時制切,音誓。《說文》往也。《增韻》行也,去也。《詩·魏風》逝將去女。《楚辭·九歌》將騰駕兮偕逝。
又《正韻》亡也。《前漢·司馬遷傳》長逝者魂魄。
又發語辭。《詩·邶風》逝不古處。《集韻》或作遞。
又《集韻》征例切,音制。義同。或作遰。
又叶之列切,音折。《詩·大雅》言不可逝。叶上舌字。
又叶食列切,音設。《江淹·傷友賦》魂綿昧其若絕,泣縈盈其如潔。嗟妙賞之不留,歎知音之已逝。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