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祖佥判弟

出自:清代·丘逢甲《说潮五古十七首 其十七》

拼音:[wú,yù][zǔ][qiān][pàn][dì,tì,tuí]

平仄:平仄平仄平

中原忽龙战,九族开闽关。
吾丘自固始,举族来莆田。
有宋鸿胪卿,数典乃吾先。
巍巍枢密公,于潮为始迁。
梅溪铭公墓,琴山霭春烟。
有子梅州守,归养娱亲前。
若赵若王古,投赠多诗篇。
想见与居游,论道皆名贤。
三传韶佥判,宗牒曾手编。
碧血老殉义,宋日沈虞渊。
维时方乱离,族散闽越间。
或近籍保昌,或远居琼山。
吾祖佥判弟,实隐鄞江边。
孙枝日以茂,江楚多绵延。
吾宗著石窟,一水梅潮连。
精舍寻金山,扫墓来故阡。
遥遥三十世,已阅七百年。
别派出承旨,棣萼春风联。
述祖非无人,谱牒多不全。
安知台海客,东风引回船。
居潮而言潮,稽古为悠然。
先畴尚可服,旧德犹能传。
东南此雄镇,保世心拳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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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吾祖】1.我的祖先。 2.我的祖父。 3.宋时西夏主元昊自号。
【佥判】1.即签判。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为宋代各州幕职,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 2.指做佥判官。 3.签名并作判词。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吾】

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

《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

《集韻》棒名。《古今注》金吾,車輻棒也。漢官執金吾,吾,止也,執金革禦非常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按顏應二說,及古今注凡三義,各不相同,今存之。

昆吾,國名。《詩·商頌》昆吾夏桀。《箋》已姓。

地名。《前漢·揚雄傳》武帝廣開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註》晉灼曰:昆吾,地名,有亭。

鍾吾,國名。漢爲司吾縣。《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子燭庸奔鍾吾。《前漢·地理志》東海郡司吾縣。

番吾,番音蒲,卽漢蒲吾縣。《史記·蘇秦傳》秦甲渡河踰漳,據番吾。《註》徐廣曰:常山有蒲吾縣。正義曰:疑古番吾公邑也。

余吾,蠡吾,朱吾,已吾,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黨郡余吾縣,涿郡蠡吾縣,日南郡朱吾縣。《後漢·郡國志》留郡已吾縣。

伊吾,地名。《後漢·西域傳》伊吾,舊膏腴之地。

余吾,水名。《前漢·匈奴傳》北橋余吾。《註》師古曰:於余吾水上作橋。

《正字通》伊吾,除哦聲,亦作咿唔。

姓。《廣韻》漢有廣陵令吾扈。

複姓。五氏,徐吾以鄕爲氏。鍾吾,昆吾以國爲氏。由吾,由余之後。

古有肩吾子,隱者。

《正字通》借爲支吾。與枝梧通。

《集韻》《類篇》牛居切,音魚。《晉語》暇豫之吾吾。《註》吾讀如魚,吾吾,不敢自親之貌。

山名。《史記·河渠書》功無已時兮吾山平。《註》徐廣曰:東郡東阿有魚山,或者是乎。

《廣韻》五加切《集韻》牛加切,音牙。允吾,縣名。《前漢·地理志》金城郡允吾縣。《註》應劭曰:允吾,音鈆牙。

《讀書通》童通作吾。《管子·海王篇》吾子食鹽二升少半。《註》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正字通》古本管子作童。

【祖】

祖【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組。《玉篇》父之父也。

先祖,始祖,通謂之祖。《詩·小雅》似續妣祖。《禮·喪服小記》別子爲祖。

《說文》始廟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左祖右社。

《廣韻》始也,上也,本也。《禮·中庸》祖述堯舜。《仲尼燕居》如此則無以祖洽於衆。《前漢·食貨志》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饑。《孟康註》謂黎民始饑也。

法也。《禮·鄕飮酒義》亨狗於東方,祖陽氣之發於東方也。

習也。《魯語》祖識地德。

祭道神曰祖。共工之子曰修,好遠遊,舟車所至,靡不窮覽,故祀以爲祖神。祖者,徂也。《詩·大雅》仲山甫出祖。《註》祖,將行犯軷之祭也。《左傳·昭七年》公將往,夢襄公祖。

姓。祖已之後,出范陽。

《集韻》咨邪切,音。《前漢·地理志》安定郡有祖厲縣。

神名。《山海經》祖狀之尸。《註》音如柤棃之柤。

叶阻渚切,音樹。《張衡·東京賦》敺以就役,惟力是視。百姓弗能忍,是用息肩於大漢,而欣戴高祖。

【佥】

僉【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千廉切,音籖。皆也,咸也。衆共言之也。《書·堯典》僉曰:於鯀哉。

《揚子·方言》自山而東,五國之郊曰僉。

連枷亦曰僉,打穀具也。《總要》亼部僉从亼从吅會意。合集衆口,詢謀相从之義。

【判】

判【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从刀,半聲。《玉篇》分散也。

《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弟】

弟【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惟孝友于兄弟。

與悌通。《廣雅》弟,順也,言順於兄。《禮·曲禮》僚友稱其弟也。

易也。《廣韻》愷悌,一作豈弟。《詩·齊風》齊子豈弟。《傳》豈,樂也。弟,易也。

《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第。義同。◎按《集韻》以兄弟、豈弟之弟爲上聲,孝弟之弟爲去聲,據《廣韻》薺、霽二韻,弟俱訓兄弟,霽韻悌訓孝悌,又上聲。宋禮部韻,悌訓愷悌,上去二聲通押。則兄弟、豈弟、孝弟,俱可通用上去二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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