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水浅塘分

出自:清代·夏孙桐《雨后登眺江亭作》

拼音:[luàn][shuǐ][qiǎn,jiān][táng][fēn,fèn]

平仄:仄仄平平平

春郊逢雨霁,遐迩皆奇瞩。
乱水浅塘分,归云众山簇。
不惜障泥污,联骑踏新绿。
芦滩未隐鹭,麦陇初呼犊。
睛色野潭明,孤烟寺楼矗。
抬级恣远眸,净碧手堪掬。
不独山容润,万象如膏沐。
对枰忘人境,瞑照入帘速。
心仪金门隐,目笑成都卜。
尘埋幸非深,鱼鸟亦已熟。
我当办閒身,来与清景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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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乱】

乱【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6画

《正字通》俗亂字。(亂)〔古文〕鑾去聲。紊也。《爾雅·釋詁》亂,治也。《說文》从乙。乙,治之也。《玉篇》理也。《書·臯陶謨》亂而敬。《孔傳》有治而能敬謹。

《盤庚》亂越我家。《梓材》厥亂爲民。《洛誥》四方迪亂,亂爲四輔。《立政》丕乃俾亂之類,皆訓治也。

不治也,凡事物不理皆曰亂。《爾雅·釋訓》夢夢,訰訰,亂也。《書·周官》制治於未亂。《周禮·地官》司虣掌憲巿之禁令,禁其鬥囂與其虣亂。

兵寇也。

事未定之時。《禮·檀弓》仲梁子曰:夫婦方亂。《註》喪次男女哭位未成列也。

樂之卒章曰亂。《論語》關雎之亂。

古賦末皆有亂,總一賦之終,發其要指也。

《爾雅·釋水》水正絕流曰亂。《註》橫流而濟之也。《書·禹貢》亂于河。《詩·大雅》涉渭爲亂。

《韻補》叶力眷切,音戀。《揚雄·交州牧箴》周公攝胙,白雉自獻。昭王陵遲,周室昏亂。

叶力敬切,夌去聲。《揚戲李正方贊》不協不和,忘節言亂。疾終惜始,實惟厥性。(亂)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浅】

淺【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七衍切《集韻》《韻會》此演切,千上聲。《說文》水不深也。《詩·邶風》就其淺矣。

《荀子·修身篇》少聞曰淺。

虎皮也。《詩·大雅》鞹鞃淺幭。《傳》淺,虎皮淺毛也。

凡獸之淺毛者,皆曰淺。《周禮·春官》巾車鹿淺。《註》以夏鹿皮爲覆笭。《疏》夏時鹿毛新生爲淺毛,故云。

《廣韻》則前切《集韻》將先切,音箋。與濺同。淺淺,水疾流貌。《楚辭·九歌》石瀨兮淺淺。

《集韻》在演切,音踐。《古文尚書堯典》寅淺納日。馬融讀。今作餞。

則旰切,音贊。與灒同。汙灑也。

子賤切,音箭。與濺同。水激也。《儀禮·士虞禮註》槃以盛棄水,爲淺汙人也。

與翦通。《儀禮·士喪禮》用疏布緇翦。《註》翦,淺也。

【塘】

塘【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也。築土遏水曰塘。《吳越春秋》夫差姑蘇臺東,丹湖萬頃,內有金銀塘。

《錢塘志》曹華信立防海塘,募致土石一斛與錢一千,來者如雲。乃曰:不復需土。皆棄而去。塘成,因名錢塘。

瞿塘,在夔州東。《方輿勝覽》瞿塘,古西陵峽,乃三峽之門。《杜甫詩》衆水會培萬,瞿塘第一門。通作唐。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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