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山亭与梨洲案

出自:清代·夏孙桐《无锡许溯伊编辑张文襄全集绘旧馆缀遗图徵题二首 其二》

拼音:[yí][shān][tíng][yǔ,yù,yú][lí][zhōu][àn]

平仄:平平平平平平仄

史笔难言是定哀,学分洛蜀各尊魁。
遗山亭与梨洲案,掇拾惭予识小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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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山亭】泥制风景建筑人物等小玩具的统称。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山】

山【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所閒切《集韻》《韻會》師閒切《正韻》師姦切,起之形。《釋名》山,產也。產萬物者也。《易·說卦》天地定位,山澤通氣。《書·禹貢》奠高山大川。《爾雅·釋山》河南華,河西嶽,河東岱,河北恆,江南衡,《周禮》謂之鎮。《鄭註》鎮名山安地德者也。

《山海經》山分東西南北中五經。南則自蜀中西南至吳越諸山界。西則自華隂嶓冢以至崑崙積石諸山,今隴西甘肅玉門外,其地也。北則自狐岐大行以至王屋孟門諸山,是禹貢冀雍兩州之境也。東則自泰岱姑射沿海諸境,則禹貢靑州齊魯之地也。見《讀山海經語》。

連山,古易名。《周禮·春官》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註》似山之出內氣也。

姓。古烈山氏之後。

公山,複姓。

《集韻》《韻會》所旃切,音仙《詩·小雅》幽幽南山。叶上干,干音堅。

《孔子·丘陵歌》喟然迴慮,題彼泰山。鬱確其高,梁甫迴連。○按山在刪韻,古轉聲寒刪先通,則非止叶音矣。

叶疏臻切,音甡。《班固·東都賦》吐燄生風,欱野歕山。叶下振。《正字通》本部與土阜石三部通者,互見。

【亭】

亭【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庭。《說文》民所安定也。《釋名》停也。道路所舍,人停集也。《風俗通》亭,留也,行旅宿會之所館也。《東觀漢紀》衞䬃爲桂陽太守,鑿山通路,列亭置郵。

《前漢·趙充國傳》分屯要害,冰解漕下,繕鄕亭,浚溝渠。

亭長。《後漢·百官志》十里一亭,十亭一鄕。有亭長持更板以劾賊,索繩以執賊。亭長舊名負弩,改爲亭長。或爲亭父。《揚子·方言》楚東海之閒,亭父謂之亭公。

《前漢·平帝紀》因郵亭書以聞。《註》郵亭,行書之舍,卽今驛遞。

直也。《史記·五帝紀》以征不亭。

平也,均也。《前漢·酷吏傳》張湯平亭疑法。《淮南子·原道訓》味者,甘立而五味亭。

亭亭,山名,在泰山下。《史記·封禪書》黃帝封泰山,禪亭亭。

亭亭,聳立貌。《太公·兵法》高山盤石,其上亭亭。

《黃庭經》九原之山何亭亭。《註》猶心也。

亭毒,化育也。《老子·道德經》亭之毒之。《註》亭謂品其形,毒謂成其質。

亭午。《孫綽·遊天台山賦》羲和亭午,游氣高褰。《註》亭,至也。午,日中也。游氣,海氣也。褰,開也。言氣開見日也。一曰亭午卽直午之義。

《古今注》蜻蜓一名靑亭,色靑而大者是也。

水止曰亭。與渟同。《前漢·西域傳》其水亭居。

《韻補》叶徒陽切。《班固·高祖泗水亭》寸木尺土,無竢斯亭。揚威斬蛇,金精摧傷。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梨】

梨【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同棃。

【洲】

洲【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正韻》職流切《集韻》《韻會》之由切,音周。《說文》水渚也。《爾雅·釋水》水中可居曰洲。

《釋名》聚也。人及鳥物所聚息之處也。《詩·周南》在河之洲。

靈洲,漢縣名,屬北地郡。

《韻補》叶專於切,音朱。《劉楨·魯都賦》素秋二七,天漢指隅。緹帷彌津,丹帳覆洲。《說文》本作州,後人加水以別州縣字。

【案】

案【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音按。《說文》几屬。《徐曰》案,所凭也。《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

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界也。《齊語》參國起案。

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

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

著書起義亦曰案。

《集韻》一曰木名。

叶伊甸切,音宴。《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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