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ēng,céng][xié][zhàng][lǚ][jìn][xīng][chén]
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丘园养拙拜经神,敢比躬耕郑子贞!懒扫门庭留鼓吹,曾携杖履近星辰。
林泉有梦依天上,文学何缘托海滨。
幸遇足音空谷贲,多君不薄退休人。
出自:清代·郑用锡《荐阶茂才小饮北郭园赠诗,和原韵四首 其三》
拼音:[zēng,céng][xié][zhàng][lǚ][jìn][xīng][chén]
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丘园养拙拜经神,敢比躬耕郑子贞!懒扫门庭留鼓吹,曾携杖履近星辰。
林泉有梦依天上,文学何缘托海滨。
幸遇足音空谷贲,多君不薄退休人。
【杖履】1.老者所用的手杖和鞋子。 2.对老者﹑尊者的敬称。 3.谓拄杖漫步。
【星辰】星的统称:日月星辰|昨夜星辰昨夜风。
【曾】
曾【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昨稜切《集韻》《韻會》徂稜切,,古文窻字。下从曰,上从八,象氣之分散也。經典相承,隷省作曾。《詩·大雅》曾莫惠我師。《論語》曾是以爲孝乎。《孟子》爾何曾比予於是。
又《廣韻》經也。《增韻》嘗也。《韻會》乃也,則也。
又與層通。《後漢·張衡傳》登閬風之曾城兮。《文選》作層城。
又《廣韻》作滕切《集韻》《韻會》咨騰切,音增。《書·武成》惟有道曾孫周王發。《爾雅·釋親》王父之考爲曾祖,孫之子爲曾孫。《註》曾,猶重也。
又《左傳·襄十八年》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註》曾臣,猶末臣。《疏》曾祖曾孫者,曾爲重義。諸侯之於天子,無所可重。曾臣猶末臣,謙之意耳。
又《楚辭·九歌》翾飛兮翠曾。《註》曾,舉也。
又與橧同。《禮·禮運》夏則居橧巢。《釋文》橧,本又作曾。
又與增同。《孟子》曾益其所不能。《孫奭·音義》曾當讀作增。
又姓。《姓氏急就篇》曾氏出於鄫,姒姓,莒滅鄫,子孫在魯者別爲曾氏。《孫奕·示兒編》曾字除人姓及曾孫外,今學者皆作層字音讀。然經史無音,止當音增。《韻會》今詳曾字有音者,合從本音。餘無音者從層音,亦通。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又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又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又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杖】
杖【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音杖。《說文》所以扶行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
又《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鄕,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又《禮·喪服小記》父喪苴杖竹也,母喪削杖桐也。
又木梃也。《家語》舜事瞽瞍,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又《方言》矜謂之杖,謂戈戟柄也。《呂覽·貴已篇》操杖以戰。
又《爾雅·釋草》蒤,虎杖。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丈去聲。持也。與仗同。《書·牧誓》王左杖黃鉞。
又憑倚也。《左傳·襄八年》杖信以待晉。
【履】
履【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今作履。《爾雅·釋言》履,禮也。《註》禮可以履行也。《釋名》履,飾足以爲禮也。《字書》草曰屝,麻曰屨,皮曰履,黃帝臣於則造。
又踐也。《易·坤卦》履霜堅冰至。《詩·齊風》履我卽兮。《註》躡我之跡,而相就也。
又《左傳·僖四年》賜我先君履。《註》謂所踐履之界也。
又以履加足亦曰履。《史記·留侯世家》良强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因長跪履之,父以足受,笑而去。
又祿也。《詩·周南》福履綏之。《註》履,祿。綏,安也。
又姓,見《姓苑》。
【近】
近【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瘽。《玉篇》不遠也。《詩·小雅》會言近止。《易·繫辭》近取諸身。
又《廣韻》幾也。言庶幾也。《論語·其庶乎註》庶言近道也。
又《韻會》迫也。《易·繫辭》二多譽,四多懼,近也。《註》位偪于君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巨靳切,音覲。《說文》附也。《增韻》親也,近之也。《書·五子之歌》民可近,不可下。
又《洪範》是訓是行,以近天子之光。《韻會》凡遠近之近,上聲。附近之近,去聲。
又《集韻》居吏切,音記。已也。辭也。《詩·大雅》往近王舅。《註》辭也。
【星】
星【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腥。《說文》萬物之精,上爲列星。从晶生聲。一曰象形。从口。古口復注中,故與日同。《釋名》星,散也,列位布散也。《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傳》星,四方中星。
又《洪範》五紀,四曰星辰。《傳》二十八宿迭見,以敘節氣。《又》庶民惟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傳》星,民象,箕星好風,畢星好雨。《史記·天官書》星者,金之散氣。《註》五星五行之精,衆星列布,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行,各有所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前漢·天文志》經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七十八名,積數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淮南子·天文訓》日月之淫氣精者爲星辰。
又星星,猶點點也。《謝靈運詩》星星白髮垂。
又草名。戴星、文星、流星,皆穀精草別名。《本草綱目》此草生穀田中,莖頭小白花,點點如亂星。
又姓。《廣韻》《羊氏家傳》曰:南陽太守羊續,娶濟北星重女。
【辰】
辰【酉集下】【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振,民農時也。《釋名》辰,伸也。物皆伸舒而出也。
又時也。《書·臯陶謨》撫于五辰。《註》謂五行之時也。
又日也。《左傳·成九年》浹辰之閒。《註》自子至亥,十二日也。
又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辰曰執徐。
又三辰,日月星也。《左傳·桓二年》三辰旂旗。《疏》日照晝,月照夜,星運行于天,昏明遞匝,民得取其時節,故三者皆爲辰也。
又日月合宿謂之辰。《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註》辰,日月所交會之地也。
又北辰,天樞也。《爾雅·釋天》北極謂之北辰。《註》北極,天之中,以正四時。
又大辰,星名。《春秋·昭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公羊傳》大辰者何,大火也。大火爲大辰,伐爲大辰,北辰亦爲大辰。《註》大火謂心星,伐爲參星。大火與伐所以示民時之早晚,天下所取正。北辰,北極天之中也,故皆謂之大辰。
又《爾雅·釋訓》不辰,不時也。《詩·大雅》我生不辰。
又《小雅》我辰安在。
又叢辰,術家名。《史記·日者傳·叢辰註》猶今之以五行生尅擇日也。
又《韻會》州名。古沅陵郡,隋置辰州,以辰溪名。
又叶時連切,音禪。《韓愈詩》吾懸日與月,吾繫星與辰。叶先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