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ān][shí][liù,lù][bēi,pí,pō][rén][dào][fǒu,pǐ]
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
传渔唱,此地有词仙。
三十六陂人到否,白云白石世争传。
俊赏出茶烟。
【三十】1.数词。十的三倍。 2.指三十岁。 3.指三十年。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六】
六【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力竹切《正韻》盧谷切,音陸。《說文》易之數,隂變于六,正于八。《玉篇》數也。《增韻》三兩爲六,老隂數也。
又國名。《左傳·文五年》楚人滅六。《史記·黥布傳》布者,六人也。《註》索隱曰:地理志,廬江有六縣。蘇林曰:今爲六安也。
又叶錄直切,音近力。《前漢·西域敘傳》總統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貢,各以其職。
【陂】
陂【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彼爲切《集韻》《韻會》班麋切《正韻》逋眉切,。《說文》阪也。一曰池也。《玉篇》澤鄣也。《風俗通義》陂者,繁也。言因下鍾水,以繁利萬物也。今陂皆以漑灌。《書·禹貢》九澤旣陂。《禮·月令》毋竭川澤,母漉陂池。《註》畜水曰陂。
又地名。《左傳·成四年》許人敗諸展陂。《註》展陂,許地。
又《昭十三年》次于魚陂。《註》竟陵縣城西北有甘魚陂。
又《正字通》黃陂,縣名,今黃州府。
又《前漢·禮樂志》騰雨師,洒路陂。《註》路陂,路傍也。
又《集韻》或作波。《史記·貨殖傳》水居千石魚陂。
又《灌夫傳》陂池田園。《前漢書》作波。
又《前漢·景十三王傳》游雷波。《註》波讀爲陂。雷陂,陂名。
又《集韻》蒲麋切,音皮。陂池,旁頹貌。
又《集韻》《韻會》、楚、荆、揚曰陂。《釋名》山旁曰陂,言陂陁也。《玉篇》陂陀,靡迆也。《唐韻正》書洪範,無偏無陂,遵王之義。本作頗,唐明皇攺爲陂。韻補曰:古義字皆音俄,周官註亦音俄,故古文尚書本作無偏無頗遵王之義,以叶俄音。唐明皇以義字今音爲乂,攺頗爲陂,以從今音,古音遂湮矣。
又《集韻》逋禾切,音波。《博雅》陂陁,衰也。
又《集韻》一曰山坡,或作岥。
又《集韻》蒲波切,音婆。陂陁,不平。
又《廣韻》《集韻》《韻會》彼義切《正韻》兵媚切,音賁。《玉篇》傾也,邪也。《正韻》不平曰險,不正曰陂。《易·泰卦》无平不陂,无往不復。《周禮·春官·典同》陂聲散。《史記·五宗世家》邯鄲中諸使過客,以彭祖險陂,故莫留邯鄲。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又姓。明人傑。
又左人,聞人,俱複姓。
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到】
到【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都導切《集韻》《韻會》刀號切,音倒。《爾雅·釋詁》到,至也。《疏》到者,自遠而至也。《詩·大雅》靡國不到。
又姓。《韻會》出彭城楚令尹屋到之後。
【否】
否【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缶。《說文》不也。《徐鍇曰》不可之意見於言,故从口。《集韻》口不許也。《書·益稷》否則威之。《詩·周南》害澣害否。
又《小雅》嘗其旨否。《集韻》通作不。
又《廣韻》符鄙切《集韻》《韻會》部鄙切,音痞。《玉篇》閉不行也。《廣韻》塞也,易卦名。
又《集韻》《韻會》補美切,音鄙。《集韻》惡也。《正韻》穢也。《易·師卦》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疏》否爲破敗,臧爲有功。
又《鼎卦》初六,鼎顚趾,利出否。《註》否,謂不善之物也。《疏》寫出否穢之物也。《詩·大雅》未知臧否。《又》邦國若否。○按《釋文》書益稷,詩烝民,否字俱兼缶鄙二音。
又叶府眉切,音。《楚辭·九章》心純尨而不泄兮,遭讒人而嫉之。君含怒以待臣兮,不淸徵其然否。
又叶方矩切,音甫。《琳·大荒賦》覽六五之咎休兮,乃貧尼而富虎,嗣反覆其若兹兮,豈云行之臧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