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ā][fǎ][cóng,zòng][héng][zhuàn][zhòu][wén]
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八法从衡篆籀文,墨池春水荡湘云。
任它门外风埃满,日报平安有此君。
【八法】1.周代管理百姓的通法。 2.明初吏部考察官吏﹐不称职的分老疾﹑疲软﹑贪酷﹑不谨四项。成化时加才力不及一项。清代分贪﹑酷﹑疲软无为﹑不谨慎﹑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足八种情况﹐而分别加以处置﹐称八法。 3.汉字笔画有侧(点)﹑勒(横)﹑努(直)﹑趯(钩)﹑策(斜画向上)﹑掠(撇)﹑啄(右边短撇)﹑磔(捺)﹐谓之八法。多以指书法。
【法从】1.跟随皇帝车驾;追随皇帝左右。 2.指皈依佛法的弟子。
【从衡】见"从横"。
【篆籀】篆文和籀文。
【籀文】我国古代书体的一种。也叫"籀书"﹑"大篆"。因着录于《史籀篇》而得名。字体多重叠。春秋﹑战国间通行于秦国。与篆文近似。今存石鼓文即这种字体的代表。
【八】
八【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博拔切《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音捌。《說文》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徐曰》數之八,兩兩相背,是別也。少隂數,木數也。《玉篇》數也。
又《集韻》補內切,音背。《趙古則六書本義》八,音背,分異也,象分開相八形,轉爲布拔切,少隂數也。
又《韻補》叶筆別切,音䇷。《張衡·舞賦》聲變諧集,應激成節。度終復位,以授二八。
又《韻補》叶必益切,音璧。《張衡·西京賦》叉簇之所攙捔,徒搏之所撞㧙。白日未及移,巳獮其什七八。
又八八。《通雅》八八,外國語稱巴巴。《唐書·李懷光傳》德宗,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从】
从【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說文》從本字。《陸佃曰》二人向陽爲从,向隂爲比。士之趨嚮,不可不愼。(從)《廣韻》疾容切《集韻》《韻會》《正韻》牆容切,俗平聲。《說文》本作从。相聽也。《書·益稷》汝無面從。《說命》后從諫則聖。
又《廣韻》就也。《易·乾卦》雲從龍,風從虎。《禮·曲禮》謀于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
又《爾雅·釋詁》自也。《詩·小雅》伊誰云從。《箋》言譖我者,是言從誰生乎。《晉書·明帝紀》不聞人從日邊來。
又姓。《廣韻》漢有將軍從公。《何氏姓苑》今東筦人。
又《廣韻》《集韻》》從容以和。《禮·中庸》從容中道。
又《集韻》書容切,音舂。從容,久意。《禮·學記》待其從容,然後盡其聲。
又《集韻》將容切,音蹤。東西曰衡,南北曰從。《詩·齊風》衡從其畝。《史記·蘇秦傳》從合則楚王,衡成則秦帝。
又與蹤通。《史記·聶政傳》重自以絕從。《前漢·張湯傳》從迹安起。
又《集韻》祖動切,音總。太高貌。《韻會》髻高也。《禮·檀弓》尔無從從爾。
又《集韻》鋤江切,浞平聲。義同。
又《唐韻》慈用切《集韻》《類篇》《韻會》才用切,。隨行也。《詩·齊風》其從如雲。《論語》從我者,其由與。
又《韻會》從天子曰法從,侍從。《書·囧命》其侍御僕從。《前漢·揚雄傳》趙昭儀,每上甘泉常法從。《註》師古曰:以法言當從耳。一曰從,法駕也。《後漢·百官志》羽林郞掌宿衞侍從。
又《集韻》《類篇》似用切,音頌。同宗也。《爾雅·釋親》父之世父,叔父爲從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爲從祖,祖母。《釋名》從祖父母,言從己親祖別而下也,亦言隨從己祖以爲名也。
又《集韻》子用切。與縱同。《禮·曲禮》欲不可從。《論語》從之純如也。(從)
【衡】
衡【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行。《書·舜典》同律度量衡。《前漢·律歷志》衡,平也。所以任權而均物,平輕重也。《荀子·禮論》衡誠懸矣,則不可欺以輕重。
又《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傳》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漢書註》衡謂渾天儀也。
又樓殿邊欄楯也。《前漢·袁盎傳》百金之子不騎衡。
又勺柄,龍頭也。《周禮·冬官·玉人》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衡四寸。
又眉目之閒也。《蔡邕·釋誨》揚衡含笑。《左思·魏都賦》盱衡而誥。
又斗之中央也。《前漢·天文志》衡殷南斗。
又橫也。《前漢·法志》合縱連衡。《師古曰》戰國時,齊楚韓魏燕趙爲縱,秦國爲衡。秦地形東西橫長,故爲衡也。
又楅衡,所以楅持牛,使不得抵觸也。《周禮·地官》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
又《小爾雅》斤十謂之衡,衡有半謂之秤。
又維持冠者曰衡。《左傳·桓二年》衡紞紘綖。
又掌山林者謂之衡。《周禮·天官·太宰》虞衡作山澤之材。
又阿衡,官名。《書·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又地名。《周語》以諸侯朝于衡雝。《註》衡雝,鄭地,在今河內。
又山名。《爾雅·釋山》江南衡。《註》南岳衡山也。
又水名。《水經注》衡水東經阜城縣故城。
又姓。《通志·氏族略》伊尹爲湯阿衡,子孫因以爲氏。一云魯公子衡之後,以王父字爲氏。漢有衡威、衡驃卿。
又與蘅通,杜衡也。《司馬相如·子虛賦》其東則有蕙圃、衡蘭。
又《集韻》胡盲切。與橫通。《詩·齊風》衡從其畝。《疏》衡,古通橫。
又《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註》衡木爲門也。
又《毛詩古音攷》音杭。《小雅》:約軧錯衡,八鸞瑲瑲。《史記·自序》:維契作商,爰及成湯,太甲居桐,德盛阿衡。,非。
【篆】
篆【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廣韻》持袞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柱兗切,音瑑。《集韻》篆書也。《尚書·序疏》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及新莽居攝,使大司空甄豐等校文書之部,時有六書,三曰篆書,卽小篆,下杜人程邈所作。五曰繆篆,所以摹印。《法書攷》大篆者,周史籀所作也。或曰柱下史始變古文,或同或異,謂之篆。篆者,傳也,傳其物理,施之無窮,《漢·藝文志》《史籀》十五篇是也。以史官製之,用之敎授,謂之史書,凡九千字。小篆者,秦相李斯所作也。增損大篆、籀文,謂之小篆,亦曰秦篆,天下行之。畫如鐵石,字若飛動,作楷隸之祖,爲不易之法。其銘題鐘鼎,及作符節,至今用焉。
又轂約也。《周禮·春官》孤乗夏篆。《註》夏,赤也。夏篆,五采畫轂約也。
又《考工記》鐘帶謂之篆。
【籀】
籒【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廣韻》《韻會》《正韻》直又切《集韻》直祐切,音胄。史籒,周宣王太史名,造大篆。《法書攷》籒文者,史籒所作也,與古文大篆小異,後人以名稱書,謂之籒文。《七略》曰:卽周時史官敎學童書也,與孔壁古文異體,卽奇字也。其跡則《石鼓文》存焉。《學古編》李斯旣作小篆,遂以籒文爲大篆。
又《說文》讀書也。
【文】
文【卯集下】【文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分切,音紋。《說文》錯畫也。《玉篇》文章也。《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
又《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疏》文,文字也。《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
又《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
又《易·坤卦》文在中也。《疏》通達文理。《史記·禮書》貴本之謂文,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太一,是謂太隆。
又《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疏》發舉則有文謀。
又《禮·禮器》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史記·樂書》禮自外作,故文。《註》文猶動,禮肅人貌。貌在外,故云動。
又《禮·樂記》禮減而進,以進爲文。樂盈而反,以反爲文。《註》文,猶美也,善也。
又《左傳·僖二十三年》吾不如衰之文也。《註》有文辭也。
又《前漢·酷吏傳》司馬安之文法。《註》以文法傷害人也。《又》按其獄皆文致不可得反。《註》言其文案整密也。
又姓。《前漢·循吏傳》文翁,廬江舒人也。
又《史記·諡法》經緯天地曰文,道德博聞曰文,勤學好問曰文,慈惠愛民曰文,愍民惠禮曰文,錫民爵位曰文。
又獸名。《山海經》放臯之山有獸焉,其狀如蜂,岐尾,反舌,善呼,曰文文。
又《集韻》文運切,音問。《論語》小人之過也,必文。《朱傳》文,飾之也,去聲。
又眉貧切,音珉。飾也。《禮·玉藻》大夫以魚須文竹,劉昌宗讀。
又《韻補》叶微勻切。《崔駰·達旨》摛以皇質,雕以唐文。六合怡怡,比屋爲仁。《張衡·西京賦》都邑游俠,張趙之倫。齊志無忌,擬跡田文。
又叶無沿切。《蔡洪棊賦》畫路表界,白質朱文。典直有正,方而不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