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
舊【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巨救切《正韻》巨又切,音柩。《說文》鴟舊,舊留也。《徐曰》卽怪鴟也。
又《廣韻》故也。《增韻》對新之稱。《詩·豳風》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左傳·僖二十八年》輿人誦,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羊傳·莊二十九年》新延廄者何。修舊也。
又久也。《詩·大雅》於乎小子,告爾舊止。《箋》舊,久也。
又《韻會》昔也,老宿也。
又姓。漢上黨太守舊彊。
又與柩同。《金史·蔡珪傳》燕靈王舊。舊,古柩字通用。
又《韻會》《正韻》巨九切,音臼。義同。
又《集韻》許尤切,音休。與鵂同。
又《韻補》叶巨己切,音技。《詩·大雅》匪上帝不時,殷不用舊。時音氏。《又》維今之人,不尚有舊。叶上里。
又叶巨寄切,音忌。《韋成詩》天子我監,登我三事。顧我傷墜,爵復我舊。
又《管子·牧民篇》不恭祖舊,則孝弟不備。◎按唐韻正,舊音忌,則忌亦正音,非叶音。
又叶去九切,音糗。《前漢·敘傳》三枿之起,本根旣朽。枯楊生華,曷惟其舊。
【邑】
邑【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集韻》於汲切《集韻》《韻會》乙及切《正韻》一入切,音浥。《說文》國也。《正韻》都邑也。《釋名》邑,人聚會之稱也。《史記·五帝紀》舜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周禮·地官·小司徒》四井爲邑,四邑爲丘。
又《載師》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註》公邑,謂六遂之餘地。家邑,謂大夫之采地。
又王畿亦稱邑。《書·湯誓》率割夏邑。《詩·商頌》商邑翼翼。
又侯國亦稱邑。《書·武成》用附我大邑周。《詩·大雅》作邑于豐。
又於邑,氣逆結不下也。《楚辭·九章》氣於邑而不可止。《前漢·成帝贊》言之可爲於邑。《註》於邑,短氣也。
又邑邑,與悒悒通。《史記·商君傳》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
又複姓。《廣韻》漢有邑由氏。
又《集韻》《正韻》遏合切,音姶。阿邑,與阿匼同,諂諛迎合貌。《前漢·張湯傳》以智阿邑人主,與俱上下。
又叶弋灼切,音藥。《後漢·杜篤·論都賦》成周之隆,乃卽中洛。遭時制都,不常厥邑。《說文》从口,音圍,象四境。卪聲。尊大小有等,故从卪會意。偏旁作阝,俗从口从巴。非。備考:《篇海類編》同邼。
【禾】
禾【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戸戈切《集韻》《韻會》胡戈切,象其穗。《春秋·莊二十八年》大無麥禾。《疏》麥熟於夏,禾成在秋。
又凡穀皆曰禾。《詩·豳風》十月納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麥。《疏》苗生旣秀謂之禾。禾是大名,非徒黍稷重穋四種,其餘稻秫苽粱皆名禾,惟麻與菽麥無禾稱,故再言禾以總之。
又《山海經》玉山,王母所居。昆侖之墟,其上有木禾,長五尋,大五圍,二月生,八月熟。《註》木禾穀類可食。《鮑照詩》遠食玉山禾。
又禾,和也。《尚書序》唐叔得禾,異畝同穎,王命歸周公於東,作歸禾,周公得命禾,旅天子命作嘉禾。《孔傳》異畝同穎,天下和同之象。《疏》後世同穎之禾,遂名嘉禾,由此。
又姓。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