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uè][mǐn][tàn][jī][xīn]
平仄:仄仄仄平平
惊我空庭雀,携来席上珍。
百年分几舄,千里聚星辰。
杯酒倾怀藿,越闽叹积薪。
殷勤无以赠,担负在洪钧。
出自:明代·林熙春《谢荩衷再访予山中诗以送之三首并得春字 其二》
【积薪】1.积聚木柴。 2.指积聚的木柴。 3.《汉书.贾谊传》:"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后以"积薪"喻隐伏危机。 4.《汉书.汲黯传》:"黯褊心﹐不能无少望﹐见上﹐言曰:"陛下用群臣如积薪耳﹐后来者居上。""后以"积薪"喻选用人才后来居上。 5.喻后来居上。
【越】
越【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王伐切,音粵。《說文》度也。《玉篇》踰也。《易·繫辭傳》雜而不越。《註》各得其序,不相踰越。《禮·曲禮》戒勿越。《疏》戒愼毋得踰越。
又《書·太甲》無越厥命。《傳》越,墜也。《左傳·僖八年》恐隕越於下。《註》隕越,顚墜也。
又於也。《書·高宗》越有雊雉。《傳》越,於也。《詩·風》越以鬷邁。《傳》越,於也。
又遠也。《書·泰誓》予曷敢有越厥志。《註》越,遠也。
又瑟下孔爲越。《儀禮·鄕飮酒禮》二人皆左何瑟,後首挎越。《註》越,瑟下孔也。《禮·樂記》淸廟之瑟,朱絃而疏越。○按《儀禮》《禮記》越皆如字讀。《字彙》音活,非是。
又躐也。《禮·王制》越紼而行事。《註》越,猶躐也。
又《禮·緇衣註》越之言蹷也。
又散也。《左傳·昭四年》風不越而殺。《註》越,散也。
又《爾雅·釋言》越,揚也。《註》謂發揚。《周語》汨越九原。《註》越,揚也。《晉語》使越于諸侯。《註》發聲聞也。
又迂也。《魯語》越哉,孫氏之爲政也。《註》越,迃也。
又失也。《淮南子·精神訓》嗜慾者使人之氣越。《註》越,失也。
又國名。《左傳·宣八年》盟吳、越而還。《註》越國,今會稽山隂縣也。《吳越春秋》少康封其庶子於越。
又姓。《史記·管晏傳》越石父。《潛夫論》越象。
又布名。《後漢·馬皇后紀》白越三千端。《註》白越,越布。
又與粵通。○按《史記》南越、東越,漢書作粵。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戸括切,音活。《禮·禮運》越席疏布。《註》越席,翦蒲也。《左傳·桓二年》大路越席。《註》越席,結草。《廣韻》或作趏。
又《韻補》叶兪芮切。《曹植·王粲誄》人命靡常,吉凶異制。此歡之人,孰先隕越。
又叶魚橘切。《琳·瑪瑙勒賦》瑰姿瑋質,紛葩豔逸。英華內照,景流外越。
【闽】
閩【戌集上】【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武巾切《集韻》《韻會》眉貧切《正韻》彌鄰切,音珉。《說文》東南越種。《廣韻》閩越。《周禮·夏官》職方氏辨其邦國、都鄙、四夷、八蠻、七閩。《史記·東越傳》閩越王無諸。《註》東越之別名。《註》按《說文》云閩,東越,蛇種也。故字从虫門聲。《山海經》閩在海中。《註》閩越卽西甌,今建安郡是也。
又古養鳥官。《周禮·秋官·閩隷》閩隷掌役畜養鳥,而阜蕃敎擾之。
又《廣韻》《集韻》無分切,音文。《周禮·七閩釋文》又音文。
又《廣韻》音旻。《周禮·七閩釋文》鄭氏音旻。
又《集韻》謨官切,音瞞。《周禮·七閩釋文》漢書音義,服虔者近蠻。
【叹】
叹【備考·丑集】【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龍龕》音以。
又《川韻》作又字。(嘆)〔古文〕音炭。《說文》吞歎也。一曰太息也。與歎同。
又《廣韻》《集韻》他干切《正韻》他丹切,音灘。義同。《詩·王風》嘅其嘆矣,遇人之艱難矣。《釋文》嘆,本亦作歎,吐丹反,協韻也。
又《大雅》而無永嘆。《釋文》歎,他安反,字或作嘆。
又叶他絹切,音。《曹植賦》入空室而獨倚,對牀幃而切歎。歎叶上見。
又叶他涓切,音天。《曹大家·東征賦》陟封丘而踐路兮,慕京師而竊嘆。小人性之懷土兮,自書傳而有焉。
【积】
积【備考·午集】【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五音篇海》音枳。(積)《廣韻》子昔切《集韻》《韻會》《正韻》資息切,也。《易·大有》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又《升卦》積小以高大。《詩·周頌》積之栗栗。《禮·月令》仲秋命有司,趣民多積聚。《前漢·食貨志》積貯者,天下之大命也。
又《儀禮·士冠禮》皮弁服素積。《鄭註》積猶辟也,以素爲裳,辟蹙其要中。
又《集韻》則歷切,音績。亦聚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子智切《正韻》資四切,音恣。聚也,儲蓄也。《詩·大雅》乃積乃倉。《周禮·天官·小宰》掌其牢禮委積。《註》委積,謂牢米薪芻給賓客道用也。
又《大司徒》令野修道委積。《註》少曰委,多曰積,皆所以給賓客。
又叶恣此切,音子。《詩·周頌》有實其積,萬億及秭。
【薪】
薪【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息鄰切《韻會》斯人切,音新。《說文》蕘也。
又柴也。《詩·齊風》析薪如之何。《禮·月令》季秋草木黃落,乃伐薪爲炭。《周禮·地官·甸師註》大木曰薪。
又草亦曰薪。《孟子》毀傷其薪木。《趙岐註》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
又采薪亦曰薪。《前漢·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爲城旦舂,滿三歲爲鬼薪、白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