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审燕与蜀

出自:明代·王渐逵《寄谢张方伯犀浦》

拼音:[bù,fǒu][shěn][yàn,yān][yǔ,yù,yú][shǔ]

平仄:仄仄平平仄

林钟动炎飙,我稼怀初熟。
驾言上小舟,遥向青萝屋。
高畬喜得雨,田父仰沾足。
去岁苦旱饥,赖此庶充腹。
今朝江渡口,仓遽走儿仆。
手持故人书,凉荫卧且读。
书中竟何有,历历写衷曲。
忆昔为曹郎,出入联镳轴。
讵看岁月周,流光迈淹倏。
负疴缅旷莽,朝事不经目。
同时几豪彦,一一忘所录。
而我甘耕农,已君居省辖。
伯氏今何如,不审燕与蜀
人生慨萍梗,尘梦纷蕉鹿。
知君重契谊,感意情弥笃。
还期理篙楫,拜悟越山麓。
临风寄咏言,于焉致忱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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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不审】1.不察;未审察。 2.不知。 3.指不清楚。 4.不慎重;不周密。 5.不准,不确。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审】

審【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宷《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荏切,音嬸。《說文》悉也。本作宷,从宀从釆。《徐鉉曰》宀,覆也。釆,別也。能包覆而深別之也。今从篆作審。《增韻》詳也,熟究也。《書·說命》乃審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中庸》審問之。《禮·樂記》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

《禮·月令》審卦吉凶。《註》謂省錄也。

《莊子·徐無鬼》水之守土也審,影之守人也審,物之守物也審。《註》郭象曰:無意,則止於分,所以爲審。循本曰:言此理相守,未嘗相離,如水之守土,影之守人,物之守物,審定而不移也。

凡鞫事曰審。《書·呂》其審克之。

束也。《周禮·地官·羽人》十羽爲審。《註》古人徵羽爲旌旄之飾,弓箭之用。審,一束也。

姓。漢審食其。《正字通》漢郞中審忠,靈帝時上書論曹節等罪惡。

《韻會》與盤同,水盤旋也。《莊子·應帝王》止水之審爲淵。《註》審音盤。文云:蟠,聚也。

【燕】

燕【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於甸切《集韻》《韻會》《正韻》伊甸切,。古人重言之。《詩·邶風》燕燕于飛。《玉篇》俗作鷰。《集韻》亦作䴏。

《禮·學記》燕朋逆其師,燕辟廢其學。《註》燕,猶褻也。

與醼通。《廣韻》醼飮,古無酉,今通用。《詩·小雅》我有旨酒,嘉賔式燕以敖。《儀禮》燕禮第六。

《集韻》與宴通。安也,息也。《易·中孚》初九虞吉,有他不燕。《疏》燕,安也。《詩·小雅》悉率左右,以燕天子。《傳》以安待天子。《又》或燕燕居息。《傳》燕燕,安息貌。《齊語》昔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閒燕。《註》閒燕,猶淸淨也。

《廣韻》烏前切《集韻》《韻會》因蓮切《正韻》因肩切,音煙。《玉篇》國名。《爾雅·釋地》燕曰幽州。《詩·大雅》溥彼韓城,燕師所完。《朱傳》燕召公之國。◎按鄭箋云:燕,安也。讀去聲。今从朱傳。

《左傳·隱五年》衞人以燕師伐鄭。《註》南燕國今東郡燕縣。《疏》燕有二國,一稱北燕,故此註言南燕,以別之。世本燕國姞姓。地理志:東郡燕縣南燕國姞姓,黃帝之後也。

姓。《廣韻》邵公奭封燕,爲秦所滅,子孫以國爲氏。漢有燕倉。〇按史記仲尼弟子傳:燕伋字思。是春秋時,卽有燕姓也。

《集韻》於殄切,音蝘。本作宴。引爾雅宴宴,居息也。〇按爾雅疏引小雅北山,或燕燕居息。考爾雅釋文及北山釋文,俱無作上聲讀者,惟大雅韓奕:韓姞燕譽。釋文云:燕,于遍反。

於顯反。可証燕之有上聲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蜀】

蜀【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市玉切《集韻》殊玉切,,而愛憎異也。《詩·豳風》蜎蜎者蠋。本作蜀。詳蠋字註。

獸名。《山海經》杻陽之山有獸焉,其狀如馬,其文如虎,名曰鹿蜀。佩其皮尾,宜子孫。

《韻會》雞大者謂之蜀雞。

巴蜀,地名。秦置蜀郡,卽益州地。

《爾雅·釋山》獨者,蜀。《疏》山之孤獨者名蜀。

《字彙補》祠器也。《管子·形勢篇》抱蜀不言而廟堂旣脩。

同睽,見《歸藏易》。《楊愼曰》蠲字從蜀爲聲,音圭,則蜀固有圭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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