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ū][sòng][shè][rǔ][shī]
平仄:平仄仄仄平
洪河岂不壮,余润弥九里。
海内所咏歌,在德不在水。
德人经行地,可敬及蒲苇。
况有水如此,浪去剧雪委。
念昔涉涛江,怒鼍如山峙。
天风怖杀人,舟定舷有泚。
惕然三夜梦,沙砾下飞矢。
至今逢沟壑,敢照不敢洗。
忽诵涉汝诗,五字拟苏李。
快言击汰事,想见鱼掉尾。
十年疑此乐,始误斗柄指。
便当策我足,岁月忽转徙。
未办志和舟,且洗子荆耳。
【忽】
忽【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呼骨切,音笏。《說文》忘也。忽忽不省事也。《晏子春秋·齊役者歌》忽忽矣,若之何。
又《廣韻》倏忽也。《爾雅·釋詁》盡也。《註》忽然盡貌。《左傳·文五年》臯陶庭堅,不祀忽諸。
又滅也。《詩·大雅》是絕是忽。《傳》忽,滅也。
又《集韻》輕也。一蠶爲一忽,十忽爲一絲。《劉德曰》忽,蜘蛛網也。
又慢忽也。《後漢·崔駰傳》公愛班固而忽崔駰。
又忽荒,空無著也。《賈誼·服賦》寥廓忽荒兮,與道翱翔。
又姓。明有忽忠,忽明。
又通作曶。《前漢·揚雄傳》時人皆曶之。《註》與忽同。
又仲忽,人名。《前漢·古今人表》作中曶。亦通作笏。《儀禮·士喪禮》竹笏。《註》今文笏作忽。亦通作芴。《荀子·正名篇》芴然而粗。《註》與忽同。無根本貌。
又叶火一切,音翕。《前漢·班固敘傳》元元本,木數始於一,產氣黃鍾,造計杪忽。
又叶許月切,音血。《陸機·雲賦》盈八紘以餘憤,雖彌天其未泄。豈假期于遷晷,邁崇朝而倏忽。《說文》从心勿聲。《長箋》亦書作。◎按今字,皆从小篆出,止可依《說文》疏解,如忽字,借義通義甚多,而精蕰正譌必援古文大篆,以折今文,則衆義皆可廢矣。說今文之字,惟从今文,駁正經史借用處,則字義已明,不必過爲迂論臆斷也。凡諸部字,不多引精蕰正譌辨駁者,俱倣此。
【诵】
誦【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似用切,音頌。《說文》諷也。《徐曰》臨文爲誦。誦,從也。以口從其文也。《廣韻》讀誦也。《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語敎國子:興、道、諷、誦、言、語。《註》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詩·大雅》誦言如醉。《禮·文王世子》春誦夏絃。《史記·儒林傳》兒寬行常帶經,止息則誦習之。
又《廣雅》論也,言也。《韓非子·難言篇》時稱詩書,道法往古,則見以爲誦。《註》誦,說舊事也。《王融·策秀才文》進講誦志,以沃朕心。《註》誦,言也。
又《正字通》怨謗亦曰誦。《左傳·襄四年》臧紇侵邾,敗于狐駘,國人誦之。
又《晉語》惠公入,而背內外之賂。與人誦之,皆怨辭也。
又官名。《周禮·地官》誦訓。《鄭註》能訓說四方所誦習,及人所作爲久時事。
又鳥名。《山海經》開明南有誦鳥。
又通作訟。詳訟字註。
又叶侯容切,音慵。《詩·小雅》家父作誦,以究王訩。
又叶牆容切,音從。《楚辭·九辯》欲循道而平驅兮,又未知其所從。然中路而迷惑兮,自壓按而學誦。
【涉】
涉【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說文》徒行厲水也。《爾雅·釋水》繇膝以上爲涉。
又經也。《枚乗·七發》於是背秋涉冬。
又《前漢·賈山傳》涉獵書記,不能爲醇儒。《註》言若涉水獵獸,不專精也。
又大涉,水名。《前漢·地理志》犍爲郡南廣縣有大涉水。
又縣名。《廣輿記》屬彰德府,古涉侯國地,漢涉縣。
又姓。《左傳》有涉佗。
又《廣韻》丁愜切《集韻》的協切,音跕。與喋同。血流貌。
【汝】
汝【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人渚切《集韻》《韻會》《正韻》忍與切,音茹。水名。《說文》水出弘農盧氏,還歸山東入淮。《水經》汝水出河南梁縣勉鄕西天息山。《酈道元注》今汝水出魯陽縣之大盂山黃柏谷,至原鹿縣,南入於淮,謂之汝口。側有汝口戍,淮汝之交會也。《春秋釋例》汝水至汝隂褒信縣入淮。《詩·周南》遵彼汝墳。
又州名。《廣韻》春秋時爲王畿及鄭楚之地。左傳,楚襲梁,及霍,漢爲梁縣,後魏屬汝北郡,隋移于陸渾縣北,遂攺爲汝州。《廣輿記》今屬河南州,西有臨汝城古蹟。
又汝寧,郡名。《廣輿記》秦屬潁川,漢曰汝南,元曰汝寧郡,有汝陽縣。
又姓。《書·亡篇》有汝鳩,汝方,湯之賢臣。《左傳》有汝寬。
又《韻會》通作女。《前漢·地理志》女陽,女隂,與汝同。
又爾女亦作爾汝。《書·益稷》子欲左右,有民汝翼。子欲宣力,四方汝爲。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