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豚与凤麟

出自:明代·朱诚泳《感寓 其五十》

拼音:[jī][tún][yǔ,yù,yú][fèng][lín]

平仄:平平平仄平

二气有清浊,化工应使然。
重浊乃为地,轻清则为天。
人物各分类,参差难比肩。
君子与小人,赋予有偏全。
鸡豚与凤麟,凡庸于圣贤。
清浊乃尔殊,天性不可迁。
中庸贵能变,君子当勉旃。
浊夫会当清,清者当梯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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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鸡豚】1.亦作"鸡?"。鸡和猪。古时农家所养禽畜。 2.指平民之家的微贱琐事。语出《礼记.大学》﹕"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郑玄注﹕"畜马乘﹐谓以士初试为大夫也。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鸡豚牛羊﹐民之所畜养以为利者也。"
【凤麟】1.凤凰与麒麟。 2.比喻杰出罕见的人才。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鸡】

雞【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兮切《集韻》《韻會》堅奚切《正韻》堅溪切,音稽。《說文》知時畜也。《玉篇》司晨鳥。《爾雅·釋畜》雞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雞僆,絕有力奮。《疏》此別雞屬也。《春秋·說題辭》曰:雞爲積陽,南方之象,火陽精物炎上,故陽出雞鳴,以類感也。《易·說卦》巽爲雞。《書·泰誓》牝雞無晨。《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工商執雞。《禮·曲禮》雞曰翰音。

《爾雅·釋鳥》鶾,天雞《註》鶾雞赤羽。《逸周書》文鶾若彩雞,成王時蜀人獻之。

《爾雅·釋蟲》螒,天雞。《註》小蟲,黑身赤頭,一名莎雞,又曰樗雞。《詩·豳風》六月莎雞振羽。《爾雅翼》一名梭雞。一名酸雞。

雞人,官名。《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

《禮·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雞彝。

地名。《春秋·襄三年》同盟于雞澤。《註》在廣平曲梁縣西南。

《昭二十三年》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父。《註》雞父,楚地。《戰國策》負雞次之典。《前漢·地理志》鬱林郡,雍雞縣。

姓。《正字通》明正統,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說文》籀文作鷄。互詳鳥部鷄字註。

【豚】

豚【酉集中】【豕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徒䰟切《集韻》《韻會》徒渾切《正韻》徒孫切,音屯。《說文》小豕也。《小爾雅》豬子曰豚。《易·中孚》豚魚吉。《孔疏》豚,獸之微賤者。《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豚曰腯肥。《周禮·天官·庖人》春行羔豚,膳膏香。

地名。《左傳·定六年》公侵鄭,往不假道于衞。及還,陽虎使季、孟舍于豚澤,衞侯使彌子瑕追之。

水名。《字彙補》豚水,在牂柯郡。

姓。《印藪》有豚少公,漢人。

河豚,魚名。與魨同。《博雅》鯸䱌,魨也。背靑,腹白,觸物卽怒,其肝殺人。《註》正今人名爲河豚者也。

《廣韻》或作㹠。《莊子·德充符》適見㹠子食于其死母者。《晉書·謝混傳》每得一㹠,以爲珍膳。《音義》㹠,卽豚字。

《集韻》通作肫。《晉書·王濟傳》蒸肫甚美。

書作蜀。《釋文》作豚。

書作。《釋文》作豚。

《集韻》杜本切《正韻》徒本切,上聲。

《集韻》或作腯。《禮·曲禮》豚曰腯肥。《釋文》腯亦作豚。

《韻會小補》徒困切,屯去聲。義同。

《字彙補》都昆切,音墩。土豚,土墩也。《魏志·蔣濟傳》豫作土豚,遏絕湖水。

叶徒丁切,音庭。《李尤·席銘》施席接賔,士無過賢。値時所有,何必羊豚。賢音。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凤】

鳳【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馮貢切,音奉。《說文》神鳥也。《爾雅·釋鳥》鶠鳳,其雌凰。《郭註》瑞應鳥,高六尺許。《山海經》丹穴山,鳥狀如鶴,五采而文,名曰鳳。《孔演圖》鳳爲火精,生丹穴,非梧桐不棲,非竹實不食,非醴泉不飮,身備五色,鳴中五音,有道則見,飛則羣鳥從之。《廣雅》鳳凰,雞頭燕頷,蛇頸鴻身,魚尾骿翼。五色:首文曰德,翼文曰順,背文義,腹文信,膺文仁。雄鳴曰卽卽,雌鳴曰足足,昬鳴曰固常,晨鳴曰發明,晝鳴曰保長,舉鳴曰上翔,集鳴曰歸昌。《書·益稷》鳳凰來儀。《禮·禮運》鳳以爲畜,故鳥不獝。《大戴禮》羽蟲三百六十,鳳凰爲之長。

幺鳳,小鳥名。出蜀中。《蘇軾·梅花詞》倒掛綠毛幺鳳。

鳥鳳。《范成大·虞衡志》鳥鳳出桂海,其形略似鳳,音聲淸越如笙蕭,能度小曲合宮商,又能爲百鳥音。

郡名。《唐書·地理志》扶風郡至德年更曰鳳翔。

神名。《山海經》北極天樻有神,名曰九鳳。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鳳鳥氏,歷正也。

姓。《神仙傳》鳳綱。

【麟】

麟【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珍切,音鄰。《說文》大麚也。麕身牛尾,狼額馬蹄,五彩腹下黃,高丈二。《玉篇》仁獸也。《詩·周南》麟之趾。《傳》麟信而應禮,以足至者也。《箋》麟角末有肉,示有武不用。《大戴禮》毛蟲三百六十,麟爲之長。《禮·禮運》麟以爲畜,故獸不狘。《註》狘,驚走也。

州名。漢五原,河西二地,唐置麟州。

《十洲記》鳳麟州有集弦膠。

與燐通。光明也。《揚雄·劇秦美新文》炳炳麟麟。

叶陵延切,音連。《韓愈·雜詩》指摘相告語,雖還今誰親。翩然下大荒,被髮騎麒麟。親叶音千。此詩終篇皆先韻。○按經傳皆作麟字。《爾雅》《公羊》《京房易傳》皆作麐。《說文》麐,牝麒也。麟,大牝鹿也。據此,則麐與麟有分。《爾雅註疏》幷州界有麟,大如鹿,非瑞麟也。故司馬相如賦曰:射糜脚麟,謂此麟也。《爾雅》麠大麃牛尾一角,註云:謂之麟者,此是也。然麟麐二字,今俱通用。互詳麐字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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