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投鞭早

出自:元代·陈镒《饯别杨贯道山长归钱唐》

拼音:[yě][diàn][tóu][biān][zǎo]

平仄:仄仄平平仄

杨生别我去,故国在天涯。
野店投鞭早,江?系缆迟。
行装无长物,吟卷有新诗。
留取怀中橘,还家慰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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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野店】1.指乡村旅舍。 2.指乡村饭店﹑茶馆。
【投鞭】1.扔掉马鞭。借谓下马。 2.见"投鞭断流"。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博雅》野雞,雉也。

《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店】

店【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都念切,音墊。《崔豹古今注》店,置也。所以置貨鬻物也。《徐勉誡子書》或欲創闢田園,或勸興立邸店。

與坫通。《說文》店,反爵之處。或作坫。

【投】

投【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頭。《說文》擿也。○按擿,卽擲也。《廣韻》棄也。《禮·曲禮》無投與狗骨。《疏》投,致也。棄其骨與犬也。

贈也。《詩·衞風》投我以木瓜。

《增韻》納也。《禮·樂記》投殷之後於宋。《註》舉徙之詞也。

適也,託也。《後漢·張儉傳》儉得亡命,望門投止。

掩也。《詩·小雅》相彼投兔,尚或先之。《箋》視彼人將掩兔,尚有先驅走之者。

姓。周郇伯之後。桓王伐鄭,投先驅以策。其後氏焉。漢有光祿投調。

《集韻》《韻會》《正韻》大透切,音豆。句讀之讀通作投。《馬融·長笛賦》聆曲引者,觀法於節奏,察度於句投。

與逗同。止也。

物相逗合也。《杜甫詩》遠投錦江波。

酒再釀曰酘。亦通作投。《字林》重醞也。《梁元帝·樂府》宜城投酒今行熟。

【鞭】

鞭【戌集中】【革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左傳·僖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禮·曲禮》乗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史記·三皇紀》以赤鞭鞭草木。

【早】

早【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子皓切,遭上聲。《說文》晨也。

先也。《易·坤卦》由辨之不早辨也。

與皁同。《周禮·地官·司徒》宜皁物。《註》皁物,柞、栗之屬。《釋文》皁音早。本或作早。《說文》作。从日在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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