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éng,shèng][xīng,xìng][yù][qióng][tǎo]
平仄:平平仄平仄
散策东岩路,梦中曾记经。
斜晖射残雪,岩谷遍晶荧。
鸦鸣山寂寂,意迥川冥冥。
乘兴欲穷讨,会心还少停。
新晴远村白,薄暮群峰青。
危途通仙境,胜日行画屏。
岂独冷一念,将期朝百灵。
不同南涧咏,悲慨满中扃。
【乘兴】趁一时高兴;兴会所至。
【乘】
乘【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繩。《廣韻》駕也,登也。《易•乾卦》時乘六龍以御天。
又因也。《孟子》不如乘勢。《老子•道德經》乗乗兮若無所歸。
又治也。《詩•豳風》亟其乘屋。
又勝也。《周語》乘人不義陵也。
又計也。《周禮•夏官•槀人》乘其事,試其弓弩,以下上其食而誅賞。
又姓。漢煮棗侯乗昌。
又《廣韻》《韻會》實證切《集韻》石證切,音剩。車也。《詩•小雅》元戎十乘,以先啓行。
又物雙曰乘。《左傳•僖三十三年》弦高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揚子•方言》雙鴈曰乘。
又物四數皆曰乘。《禮•少儀》乘壺酒。《孟子》發乗矢。
又乗丘,地名。《爾雅•釋地註》乗丘,形似車乘也。
又草名。《爾雅•釋草》望乘車。《註》可爲索,長丈餘。
又《韻會》乘者,載也。取載事爲名。《孟子》晋之乗。◎按《韻瑞》引晋乘入平聲,誤。今宗譜曰家乘,義與史乘通。
又《傳燈錄》禪有淺深階級,一小乘,一大乘。頓悟自心無漏智,此心卽佛,曰最上乘。《宋沙門契嵩•原敎篇》五乘皆統之於三藏。一人乗,二天乗,三聲聞乗,四緣覺乘,五菩薩乘。後三乘導其徒出世也。前二乗以欲不可輒去,就其情而制之也。皆去聲。
又《集韻》諸應切,音證。姓也。《說文》本作椉。
【兴】
興【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韻會》《正韻》。《爾雅·釋言》興,起也。《詩·小雅》夙興夜寐。《禮·中庸》國有道,其言足以興。《註》興,謂起在位也。
又《廣韻》盛也。《詩·小雅》天保定爾,以莫不興。《箋》興,盛也。
又《五音集韻》舉也。《周禮·夏官·大司馬》進賢興功,以作邦國。《註》興,猶舉也。
又動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下柎之功,末應將興。《註》興,猶動也。
又《詩·大雅》興迷亂于政。《箋》興,猶尊尚也。
又《周禮·地官·旅師》頒其興積。《註》縣官徵聚物曰興。今云軍興是也。
又《司稼》平其興。《註》所徵賦。
又州名。《五音集韻》漢置武都郡,魏立東西州。梁爲興州,因武興山而名。
又縣名。《李顒·涉湖詩》旋經義興境。
又殿名。《張衡·西京賦》龍興含章。《註》龍興,殿名。
又姓。《姓譜》漢濟陰王,謁者興渠。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許應切,音嬹。《集韻》象也。
又《韻會》比興。《增韻》興,况意思也。《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詩詁》興者,感物而發,如倉庚于飛,熠燿其羽,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之類。
又《正韻》悅也。《禮·學記》不興其藝,不能樂學。《註》興之言喜也。《殷仲文詩》獨有淸秋日,能使高興盡。
又《正韻》許刃切,音釁。《禮·文王世子》旣興器用幣。《釋文》音同釁。
又《韻補》叶火宮切,音凶。《馬融·長笛賦》曲終闋盡,餘弦更興。繁手累發,密櫛重。重平聲。
又叶虛良切,音香。《徐幹·雜詩》沈隂增憂愁,憂愁爲誰興。念與君相別,乃在天一方。《潘乾》實天生德,有漢將興。子子孫孫,俾爾熾昌。
又叶丘侵切,音欽。《詩·大雅》殷商之旅,其會如林。矢于牧野,維予侯興。
【欲】
欲【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余蜀切《集韻》《韻會》兪玉切《正韻》余玉切,音浴。《說文》貪欲也。从欠谷聲。《徐曰》欲者,貪欲。欲之言續也。貪而不已,於文欠谷爲欲。欠者開口也。谷,欲聲。《禮·曲禮》欲不可從。《疏》心所貪愛爲欲。
又《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
又物欲。《禮·樂記》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老子·道德經》不見可欲,使心不亂。
又《增韻》愛也。《孟子》可欲之爲善。《禮·曲禮》問疾不能遺,不問其所欲。
又期願之辭。《論語》我欲仁。《大學》欲明明德於天下。《文子·微明篇》心欲小,志欲大。
又婉順貌。《禮·祭義》其薦之也,敬以欲。
又將然也。《古銘》欲墮不墮,逢王顆。《杜甫詩》渾欲不勝簪。
又與慾通。《詩·大雅》匪棘其欲。《註》與慾同。
又《集韻》《韻會》兪戍切,音裕。義同。《揚雄·羽獵賦》壯士忼慨,殊鄕別趣。東西南北,騁嗜奔欲。《潘岳·西征賦》旣餐服以屬厭,泊恬靜以無欲。俱讀裕。
又叶余律切,音聿。《易林》鼎足承德,嘉謀是克。爲王開庭,得心所欲。
【穷】
窮【午集下】【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韻會小補》說文本作竆。从穴躳聲。隷作窮。
又《集韻》居雄切,音弓。恭貌。本作匔。或从穴作窮。
【讨】
討【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他皓切《集韻》《韻會》《正韻》土皓切,叨上聲。《說文》治也。从言从寸。《徐曰》寸,法也。奉辭伐罪,故从言。會意。《書·臯陶謨》天討有罪。《疏》討治有罪,使之絕惡。《左傳·宣十二年》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註》討,治也。
又《廣韻》誅也。《類篇》殺也。《正韻》訶也。
又除也。《公羊傳·隱四年》其稱人何,討賊之辭也。《註》討者,除也。
又《玉篇》去也。《禮·禮器》君子之于禮也,有順而討也。《疏》順序而稍去之也。
又《類篇》求也。《韻》探也。《正韻》尋也。《論語》世叔討論之。《註》討,尋究也。《後漢·王充傳》討摘物情。《三國志·袁紹與公孫瓚書》尋討禍源。
又雜也。《詩·秦風》蒙伐有苑。《傳》蒙,討羽也。《箋》討,雜也。畫雜羽之文于伐。
又官名。《舊唐書·職官志》貞元末,置招討使。《金史·百官志》招討司使招懷降附,征討攜離。
又叶他口切,偸上聲。《焦氏·易林》三絲綰弩,無益于輔。城弱不守,郭君受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