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恨分携促

出自:明代·李孙宸《黄逢一得请还粤同曾元鲁过宿话别 其一》

拼音:[jǐ][hèn][fēn,fèn][xié][cù]

平仄:仄仄平平仄

己恨分携促,还能此夜亲。
因谈乡国事,悔作宦游人。
雁掠征帆度,花迎候馆新。
都门明日道,去住各酸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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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分携】离别。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己】

己【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紀。《廣韻》身也。《韻會》對物而言曰彼己。《書·大禹謨》舍己從人。《禮·坊記》君子貴人而賤己,先人而後己。

《韻會》私也。《論語》克己復禮。

《釋名》紀也。《詩·小雅》式夷式己。《箋》爲政當用平正之人,用能紀理其事也。

日名。《說文》己,中宮也,象萬物辟藏詘形也。己承戊,象人腹。《爾雅·釋天》太歲在己曰屠維,月在己曰則。《禮·月令》季夏之月,其日戊己。《註》己之爲言起也。

官名。《後漢·西域傳》元帝置戊己校尉,屯田於車師前王庭。《註》戊己中央,鎭覆四方。

開渠播種,以爲厭勝,故稱戊己焉。

《集韻》口已切,音起。姓也。《詩·商頌》韋顧旣伐,昆吾夏桀。《箋》顧昆吾,皆己姓也。

【恨】

恨【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胡艮切《韻會》含艮切《正韻》下艮切,音拫。《說文》怨也。从心艮聲。一曰怨之極也。《蜀志·劉巴傳》巴不得反使,遂遠適交阯。先主深以爲恨。

悔恨也。《史記·李廣傳》王朔謂李廣曰:將軍自念豈嘗有所恨乎。廣曰:羌降者八百餘人,吾詐而盡殺之,至今大恨。

叶胡甸切,音現。《歐陽修·祭范仲淹文》自公云亡,謗不待辨。始屈終伸,公其無恨。《正字通》恨與憾聲義微別。憾意淺,恨意深,憾音輕,恨音重。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促】

促【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七玉切《集韻》《韻會》趨玉切,音趗。迫也,近也,密也。

局促小,貌。《李白詩》嗷嗷空城雀,身計何戚促。

刺促。《晉書·潘岳傳》閣道謠曰:和嶠刺促不得休。《註》受役於世也。

與趣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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