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圆照灯

出自:宋代·释广闻《偈颂十八首 其十四》

拼音:[fēn,fèn][yuán][zhào][dēng]

平仄:平平仄平

分圆照灯,下炎天雪,活弄南山鳖鼻蛇。
验尽英灵,提得藕丝牵玉象,不存途辙。
只么横身异类行,踏断石桥成两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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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圆】

圓【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王權切《集韻》《韻會》《正韻》于權切,音員。與圜同。方之對也。《說文》圜,全也。《韻會》古方圓之圓皆作圜,今皆作圓。《易·繫辭》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智。《管子·心術篇》能大圓者,體乎大方。《韓非子·飾邪篇》左手畫圓,右手畫方,不能兩全。《郭璞·江賦》圓淵九迴而懸騰。《註》峽江深急,激岸石而成圓流也。《元結·惡圓論歌》寧方爲皁,不圓爲卿。寧方爲汙辱,不圓爲顯榮。

圓夢,占夢以決吉凶也。《秦再思紀異錄》長安興義寺有圓夢堂,禪師智滿,圓夢獲驗,堂因以名。

與員同。《孟子》規矩方員之至也。《詩·商頌》景員維河。《說文長箋》員當作圓,言周景山皆大河也。

與卵同。《山海經》丹山之陽,有鳳之圓。《緯略》圓,古卵字。《正字通》經本作丸,緯略因聲近,譌爲圓。

《集韻》王問切,音運。義同。

叶于分切,音雲。《蔡洪·圍棋賦》曲直有正,方而不圓。算徒授卒,三百維羣。円えん、¥(YEN),同圓。

【照】

照【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之少切《集韻》《韻會》《正韻》之笑切,音詔。《說文》本作㷖。《增韻》明所燭也。《易·離卦》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書·泰誓》若日月之照臨。

《正字通》北齊劉縚兄弟,父名照,一生不作照字,惟依火旁作炤。《廣韻》同炤。《集韻》或省作昭。唐武后作曌。

【灯】

灯【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集韻》當經切,音丁。《玉篇》火也。《類篇》烈火也。《字彙》《正字通》都騰切,音登。《玉篇》燈火也。《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

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叶都郞切,音當。《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集韻》本作鐙。《說文》鐙,錠也。《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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