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雉孤飞更可传

出自:明代·释今无《并蒂兰》

拼音:[xùn][zhì][gū][fēi][gēng,gèng][kě,kè][chuán,zhuàn]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爱汝为官清且贤,无惭宿学即金仙。
幽兰并蒂先呈瑞,驯雉孤飞更可传
春气湿琴香自满,閒心对月韵俱妍。
却同丘壑山中老,纫得秋衣向晚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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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驯雉】1.驯顺的雉。 2.《后汉书.鲁恭传》:"建初七年,郡国螟伤稼,犬牙缘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闻之,疑其不实,使仁恕掾肥亲往廉之。恭随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过,止其傍。傍有童儿,亲曰:"儿何不捕之?"儿言:"雉方将雏。"亲瞿然而起,与恭诀曰:"所以来者,欲察君之政迹耳。今虫不犯境,此一异也;化及鸟兽,此二异也;竖子有仁心﹐此三异也。久留,徒扰贤者耳。""后以"驯雉"为称颂地方官吏施行仁政,泽及鸟兽之典。
【可传】1.可以传后;可以传授。 2.可以流传。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驯】

馴【亥集上】【馬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詳遵切《集韻》《韻會》松倫切《正韻》詳倫切,音旬。《說文》馬順也。《玉篇》從也,善也。《莊子·馬蹄篇註》與物無害,故物馴也。《陸德明·音義》馴,以遵反,或音純。

凡以漸而至曰馴。《易·坤卦》馴至其道至堅冰也。

擾也,從也。《史記·五帝紀》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

《集韻》殊倫切,音純。

兪倫切,音勻。義同。

《集韻》《韻會》吁運切,音訓。《史記·漢文本紀》列侯亦無由敎馴其民。《正義》馴,古訓字。

【雉】

雉【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東方曰鶅,北方曰鵗,西方曰鷷。《疏》別諸雉之名也。《易·說卦》離爲雉。《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士執雉。《公羊傳·襄二十七年》昧雉彼視。

《爾雅·釋鳥》鵽鳩,雉,一名鵽鳩。

《晏子·問篇》鄒滕雉犇而出其地,猶稱公侯。

《晉語》雉經於新城之廟。《註》雉經,頭搶而懸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註》雉,長三丈,高一丈。《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徑三百雉,故其大都不過百雉。《管子·海王篇》吾欲藉於臺雉。

《春秋·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註》雉,公宮之南門。

《揚雄·甘泉賦》列新雉於林薄。《註》服虔曰:新雉,香草也。

《爾雅·釋詁》雉,也。《註》義未詳。

《揚子·方言》雉,理也。

《韻會》姓也。殷後有雉氏。

《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諱雉之字曰野雞。師古曰:呂后名雉,故臣下諱雉也。《韻會》漢人諱之,謂雉爲野雞。

《集韻》序字註。

《集韻》演爾切,音酏。縣名。《前漢·地理志》江夏郡下雉縣。《註》雉,羊氏反。《又》南陽郡雉縣。《註》弋爾反。

《集韻》口駭切,音鍇。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或作。

直利切,音稚。野雞也。

【孤】

孤【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古乎切《集韻》《韻會》《正韻》攻乎切,音姑。《說文》無父也。《釋名》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禮·曲禮》君子已孤不更名。

窮民之一曰孤。《禮·月令》養幼少,存諸孤。

王侯謙稱。《禮·玉藻》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曲禮》諸侯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

官名,三公之次也。《書·周官》立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註》三孤,雖三公之副貳,非其官屬,故曰孤。

凡孑處亦曰孤。《禮·學記》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

《玉篇》特也。《書·禹貢》嶧陽孤桐。《註》特生之桐也。

《集韻》負也。《李陵·答蘇武書》陵雖孤恩,漢亦負德。《毛曰》凡孤負之孤,當作孤。俗作辜,非。

獨孤,複姓。《徐鉉曰》于文子瓜爲孤,瓜聲也。子不見父,則泣呱呱也。會意。

【飞】

飛【戌集下】【飛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非。《玉篇》鳥翥。《廣韻》飛翔。《易·乾卦》飛龍在天。《詩·邶風》燕燕于飛。

官名。《前漢·宣帝紀》西羌反,應募佽飛射士。

《釋名》船上重室曰飛廬。在上,故曰飛也。

六飛,馬名。《前漢·袁盎傳》騁六飛,馳不測山。《註》六馬之疾若飛也。別作騛。

桑飛,鷦鷯別名。

飛廉,神禽名。《三輔黃圖》能致風,身似鹿,頭似雀,有角,蛇尾,文似豹。《郭璞云》飛廉,龍雀也。世因以飛廉爲風伯之名,其實則禽也。

《本草》漏蘆一名飛廉。

《廣韻》古通作蜚。《史記·秦紀》蜚廉善走。

借作非。《漢·長蔡君頌》飛陶唐其孰能若是。《說文徐註》上旁飞者,象鳥頸。

【更】

更【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玉篇》㪅今作更。《集韻》隷作更。○按更字,諸韻書作㪅字重文。《正字通》云俗字,非。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传】

傳【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直攣切《集韻》《韻會》《正韻》重緣切,音椽。轉也。《左傳·莊九年》公喪戎路,傳乗而歸。《註》戎路,兵車。傳乗,乗他車。《釋文》傳,直專反。

丁戀反。

《正韻》授也,續也,布也。《周禮·夏官·訓方氏》誦四方之傳道。《註》傳說往古之事也。讀平聲。

《禮·曲禮》七十曰老而傳。《註》倦勤,傳家事于子也。

《禮·內則》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註》移也。

《集韻》《韻會》《正韻》株戀切,專去聲。傳舍。《釋名》傳,轉也。人所止息,去者復來。轉,相傳無常主也。《史記·酈食其傳註》高陽傳舍。

《說文》遽也,驛遞曰傳。《禮·玉藻》士曰傳遽之臣。《註》驛傳車馬,所以供急遽之令,士賤而給役使,故自稱如此。

古者以車駕馬,乗詣京師,謂之傳車。後又置驛騎,用單馬乗之,若今之遞馬。凡四馬高足爲置傳,四馬中足爲馳傳,四馬下足爲乗傳,一馬二馬爲軺傳。漢律,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乗傳參封之。參,三也。有期會絫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乗置馳傳五封之,兩端各二,中央一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以馬駕軺車而乗傳,曰一封軺傳。

關傳。《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則以節傳出之。《前漢·文帝紀》《註》張晏曰:信也,若今過所也。如淳曰: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謂之傳。師古曰: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後漢·蕃傳》投傳而去。《註》符也。丁戀切。《釋名》傳,轉也。轉移所在,執以爲信也。

《集韻》《韻會》《正韻》柱戀切,音瑑。訓也。賢人之書曰傳。

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諸史列傳是也。《釋名》傳,傳也。以傳示後人也。

續也。《孟子》傳食於諸侯。

叶重倫切,音。《前漢·敘傳》帝庸親親,厥國五分,德不堪寵,四支不傳。◎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知戀、直戀三切,《廣韻》分析極細,《正韻》因之。然歷考經史註疏,驛傳之傳,平、去二音可以互讀,至傳道、傳聞、傳授之傳,乃一定之平聲,紀載之傳,一定之去聲。此音之分動靜,不可易者也。《正字通》專闢動靜字音之說,每於此等處,爲渾同之說以亂之,此斷斷不可从者。

按《廣韻》二仙,傳,直攣切,音椽,又持戀,丁戀二切。三十三線,傳,直戀切,卽持戀切。知戀切,卽丁戀切。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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