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坐南窗下

出自:清代·刘曾璇《归田 其三》

拼音:[wù][zuò][nán,nā][chuāng][xià]

平仄:仄仄平平仄

一从归竹社,外事不相关。
早起觉日长,宽然有余闲。
兀坐南窗下,恍游云水间。
取我旧时业,一字严增删。
聊以遣岁月,敢说藏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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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兀坐】独自端坐。
【南窗】向南的窗子。因窗多朝南,故亦泛指窗子。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兀】

兀【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五忽切,音杌。《說文》兀,高而上平也。从一在人上。

刖足曰兀。《莊子·德充符》魯有兀者叔山無趾,踵見仲尼。仲尼曰:無趾,兀者也。

《柳宗元·晉問篇》乗水潦之波,以入於河而流焉,盪突硉兀。《註》危石也。

兀兀,不動貌。《韓愈·進學解》常兀兀以窮年。

《正韻》臬兀,不安也。亦作卼。《易·困卦》于臲卼。

姓。《韻會》後魏改樂安王元覽爲兀氏。

《韻會》或作掘。《莊子·齊物論》掘若槁木。

【坐】

坐【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㘸《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徂臥切,音座。行之對也。《禮·曲禮》坐如尸。《又》虛坐盡後,食坐盡前。

便坐,別坐之處。《前漢·文翁傳》在便坐受事。

《後漢·宣秉傳》秉修高節,光武特拜御史中丞,詔與司隸校尉中書令同專席而坐,京師謂之三獨坐。

猶守也。《左傳·桓十二年》楚伐絞,軍其南門。絞人爭出,驅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

古者謂跪爲坐。《禮·曲禮》先生琴瑟書策在前,坐而遷之。《註》坐,跪也。

《律》有罪坐。《前漢·文帝紀》除收帑相坐律令。

罪人對理曰坐。《左傳·僖二十八年》鍼莊子爲坐。

釋氏大坐曰跏趺。《蓮華經》結跏趺坐。

與座通。《前漢·梅福傳》當戸牖之法坐。《註》正座也。

姓。見《姓苑》。

《集韻》徂果切,音睉。義同。○按坐有上去二音,字韻諸書訓註皆同,惟《轉註古音》坐註引《史記》高帝紀,遂坐上坐。《正義》云:前坐字,在果反,後坐字,在臥反。《字彙》行坐之坐讀上聲,非。《正字通》謂坐字在上聲者,叶音也,亦非。本作。《說文》从土,从畱省,土所止也。隷作坐。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窗】

窗【午集下】【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與牕同。《說文》本作囪。在牆曰牖,在戸曰囪。或作窗。《釋名》窗,聰也。於外窺內爲聰明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四旁雨夾窗。《註》助戸爲明。亦作牕。

《集韻》《韻會》麤叢切,音怱。通孔也,竈突也。《韻會》案集韻,麤叢切,類篇韻補俱同。或作䆫牕。《鮑昭·玩月詩》蛾眉蔽珠櫳,玉鉤隔銷䆫。三五二八時,千里與君同。《陶潛詩》有酒有酒,閒飮東牕。願言懷人,舟車靡從。則䆫字合又於東韻收入。

【下】

下【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丅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

《說文》底也。《玉篇》後也。

賤也。

《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

《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叶。《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叶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淸厲,隂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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