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护弗失所

出自:明代·朱朴《怀节篇》

拼音:[chí][hù][fú][shī][suǒ]

平仄:平仄平平仄

吾家老祖母,吴姓里中女。
洪武乙丑生,既长归吾祖。
行年二十九,吾祖遽作古。
上侍老曾姑,下抚吾幼父。
父始年六期,从父方学乳。
饥寒更死丧,茕独事嫁娶。
虽有薄田庐,未足输官府。
恒产及性命,持护弗失所
秋蓬断孤根,九鼎悬一缕。
哀哀十五年,父稍立门户。
觊觎岂无人,决冽中有主。
其间少差失,一坠不可举。
我父尚莫保,我辈安足数。
细故天莫知,不得伸伛偻。
但能获微祉,强健力辛苦。
卒成化己丑,世寿七十五。
呜呼我生晚,耳及热肠腑。
抱此感激恩,徒切一无补。
惟恐后来人,日远谁与语。
不见沟洫水,源塞流乃阻。
不见草与木,本敝枝即腐。
因为怀节篇,揭之旧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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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持护】1.持诵护法。 2.守护。
【失所】1.谓不得其应处之所。 2.谓无存身之地。 3.失宜;失当。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护】

護【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害也。《晉書·紀瞻傳》帝使謂瞻曰:卿雖病,但爲朕臥護六軍,所益多矣。

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護軍都尉,秦官。

《西域傳》武帝時,西域內屬者三十六國,置使者校尉領護之,宣帝攺爲都護。《唐書·百官志註》龍朔閒攺左右庶子爲左右中護。

樂名。《呂覽·古樂篇》湯乃命伊尹作《大護》。《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作大濩。《字彙補》與頀同。

曲名。《唐書·禮樂志》《丁都護》,晉宋閒曲也。

草名。《本草綱目》景天一名護火。

薺一名護生草。

《名醫別錄》神護草。李時珍曰:物類志謂之護門草,王筠詩,風驚護門草,卽此也。

地名。《爾雅·釋地》周有焦護。《郭註》今扶風池陽縣瓠中是也。

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隴右道有護卬、久護、護川三州,俱開元十七年置。

叶黃郭切,音穫。《庾闡·弔賈誼文》雖有惠音,莫過《韶護》。雖有騰蛇,終仆一壑。

【弗】

弗【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分勿切,音紱。《說文》撟也。《玉篇》不正也。《韻會》違也。

不也。《書·堯典》績用弗成。《春秋·僖二十六年》公追齊師至巂,弗及。《公羊傳註》弗者,不之深者也。

《韻會》不可也,不然也。《史記·孔子世家》弗乎弗乎。

去也。《詩·大雅》以弗無子。《傳》弗,去也。去無子,求有子。《箋》弗之爲言祓也。

滭弗,盛貌。《司馬相如·子虛賦》滭弗宓汨。

【失】

失【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質切,音室。得之反。《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書·泰誓》時哉弗可失。《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

《集韻》《韻會》《正韻》同。《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六書本義》與佚軼通。

《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商頌》及爾斯所。

《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召誥》王敬作所。

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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