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
泗【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息利切《正韻》息漬切,音四。水名。《說文》水受泲水,東入淮。《周禮·夏官·職方氏》靑州,其川淮泗。《書·禹貢》導淮自桐柏,東會于泗沂。《正義》泗水出濟隂乗氏縣。《水經注》泗水,出魯卞縣故城東南,桃墟西北。
又國名。《前漢·地理志》泗水國,故東海郡也。元鼎四年,別爲泗水郡,郡有泗陽縣。
又州縣名。《廣輿記》泗州屬江南鳳陽府,春秋時徐子國,漢厹猶,晉宿預,魏東楚,陳安州,後周泗州。
又泗水縣,今屬兗州府。
又泗口,在宿遷縣。《通典》兗州刺史劉遐自彭城退屯泗口。
又涕泗也。《詩·陳風》涕泗滂沱。《傳》自鼻曰泗。
【流】
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㳅《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求切,音留。《說文》水行也。《爾雅·釋言》流,覃也。《疏》謂水之流,必相延及。《詩·大雅》如川之流。
又《爾雅·釋詁》流,擇也,求也。《詩·周南》左右流之。
又下也。《詩·豳風》七月流火。
又流漫無節制也。《禮·樂記》樂勝則流。
又《書·禹貢》二百里流。《禮·王制》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又放也。《書·舜典》流宥五。
又視不端諦曰流。《左傳·成六年》鄭伯視流而行速。
又走也。《戰國策》楚襄王流淹于城陽。《註》謂走而自匿。
又《周禮·冬官·玉人註》鼻勺曰流,凡流皆爲龍口。
又《前漢·食貨志》朱提銀重八兩爲一流。
又《前漢·藝文志》儒家流,道家流,隂陽家流,法家流,墨家流,縱橫家流,雜家流,農家流,小說家流,各有所從出,分九家。
又流布也。《易·謙卦》地道變盈而流謙。
又流轉也。《禮·仲尼燕居》周流無不徧。
又《張協·七命》傾罍一朝,流湎千日。《註》齊顏色,均衆寡謂之流。
又長流,官名。《顏之推·家訓》名治獄參軍爲長流。
又黃流,酒名。《詩·大雅》黃流在中。
又雙流,縣名。《廣輿記》屬成都府。
又《韻補》叶如切,音閭。《陸雲詩》樂奏聲哀,言發涕流。唯願君子,德與福俱。
又叶力救切,音溜。《博詩》悠悠建平,皇澤未流。朝選于衆,乃子之授。
【渊】
淵【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說文》回水也。从水,象形。左右岸也,中象水貌。《管子·度地篇》水出地而不流者,命曰淵。
又深也。《詩·衞風》秉心塞淵。
又潭名。《水經注》伊水東爲淵潭。
又淵淵,鼓聲。《詩·小雅》伐鼓淵淵。
又姓。世本有齊大夫淵㰬。
又《集韻》一均切,音蜵。亦深也。
【源】
源【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集韻》《韻會》愚袁切,音元。《說文》水泉本也。《禮·月令》爲民祈祀山川百源。《註》衆水始出爲百源。
又水名。《水經注》沁水東與丹水合,水出上黨高都縣故城東北阜下,俗謂之源源水。
又姓。《北魏書·源賀傳》禿髮傉檀之子賀入後魏,魏大武謂之曰:與卿同源,可爲源氏。《韻會》本作厵,篆省作原。
【粤】
粤【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韻會》王伐切,音越。《爾雅·釋詁》粤,曰也。《註》語辭發端。《說文》審愼之詞。《徐曰》凡言粤者,皆在事端句首,未便言之,駐其言以審思之。書召誥,粤三日丁巳是也。心中暗數其日數,然後言之,其聲氣舒亏,故从亏會意。
又《爾雅·釋詁》於也。《註》語之韻絕歎辭也。
又與曰通。《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
又與越通。《書·召誥》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來。
又地名。《前漢·高帝紀》從百粤之兵以佐諸侯,誅暴秦。
又《地理志》粤地,牽牛婺女之分野。
又厚也。《管子·五行篇》天爲粤宛,草木養長。《註》天爲厚順,不逆時氣也。《說文》粵,从亏从宷。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寻】
尋【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
又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又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又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又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又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又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又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又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又俗謂庸常爲尋常。
又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