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废投壶与钓筒

出自:宋代·胡宿《送李留后赴天平》

拼音:[bù,fǒu][fèi][tóu][hú][yǔ,yù,yú][diào][tǒng]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

留印高提驾伏熊,郓城襟要此临戎。
四封土俗弦歌盛,九叠霜天鼓角雄。
风月静归谈笑内,山川遥入抚绥中。
居多暇日溪堂胜,不废投壶与钓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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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投壶】中国古代投掷游戏。由礼射演化而成,为士大夫宴饮间的娱乐活动。以席间酒壶为靶,参加者在离壶5~9尺外,轮流向壶口或壶耳投射一定数目的无镞箭,按投中的箭数或中箭之格局分别给以一定的“数”,“数”多者为胜。输者罚酒。
【钓筒】插在水里捕鱼的竹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废】

廢【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方肺切《集韻》《韻會》放吠切,音癈。《說文》屋頓也。

《爾雅·釋詁》止也。《註》止住也。《禮·曲禮》凡祭有其廢之,莫敢舉也。有其舉之,莫敢廢也。

《爾雅·釋詁》廢,舍也。《註》舍,放置。《周禮·天官·大宰》八柄,七曰廢,以馭其罪。《註》廢,猶放也。《又》八則,三曰廢置,以馭其吏。

《爾雅·釋詁》大也。《詩·小雅》廢爲殘賦。《傳》廢,忲也。《釋文》一本作廢。大也。

墮也。《左傳·定三年》邾子自投於牀,廢於爐炭。《註》廢,墮也。

《轉註古音》音發。《前漢·郊祀歌》西顥沆碭。秋氣肅殺。含秀垂穎,續舊不廢。

與癈通。《左傳·昭十四年》司徒老祁慮癸僞癈疾。

與撥通。《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撥爾而怒。《註》故書撥作廢。鄭司農云:廢讀爲撥。

【投】

投【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頭。《說文》擿也。○按擿,卽擲也。《廣韻》棄也。《禮·曲禮》無投與狗骨。《疏》投,致也。棄其骨與犬也。

贈也。《詩·衞風》投我以木瓜。

《增韻》納也。《禮·樂記》投殷之後於宋。《註》舉徙之詞也。

適也,託也。《後漢·張儉傳》儉得亡命,望門投止。

掩也。《詩·小雅》相彼投兔,尚或先之。《箋》視彼人將掩兔,尚有先驅走之者。

姓。周郇伯之後。桓王伐鄭,投先驅以策。其後氏焉。漢有光祿投調。

《集韻》《韻會》《正韻》大透切,音豆。句讀之讀通作投。《馬融·長笛賦》聆曲引者,觀法於節奏,察度於句投。

與逗同。止也。

物相逗合也。《杜甫詩》遠投錦江波。

酒再釀曰酘。亦通作投。《字林》重醞也。《梁元帝·樂府》宜城投酒今行熟。

【壶】

壺【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同壷,與壼別。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钓】

釣【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多嘯切,音弔。《說文》鉤魚也。《詩·召南》其釣維何。《傳》釣者,以此有求于彼。《淮南子·說山訓》詹公釣千歲之鯉。《呂氏春秋》太公釣于滋泉,以遇文王。《宋玉·釣賦》昔堯舜禹湯之釣也。以聖賢爲竿,道德爲綸,仁義爲鉤,祿利爲餌,四海爲池,萬民爲魚。

取也。《淮南子·主術訓》虞君好寶,而晉獻以璧馬釣之。

姓。《正字通》宋紹興進士釣宏。

【筒】

筒【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射筒,竹名。《左思·吳都賦》其竹則桂箭、射筒。《異物志》射筒竹,細小通長,長丈餘,無節,可爲射筒,出交趾。

《呂氏春秋》黃帝命伶倫作律次,制十二筒,以別十二律。

《韻府》蜀郫縣大竹,截爲筒,盛酒,閉以藕絲,包以蕉葉,信宿,香達于外,曰郫筒。《杜甫詩》酒憶郫筒不用沽。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弄切,音洞。簫無底也。通作洞。《前漢·元帝紀》能吹洞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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