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籍丧秦火

出自:清代·曹家达《斋中读书十二首 其一》

拼音:[liù,lù][jí][sāng,sàng][qín][huǒ]

平仄:仄平平平仄

六籍丧秦火,馀烬昔褒崇。
岂系今古文,区区争异同。
常怪经生家,淫词助之攻。
厚颜托师承,排击称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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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六籍】1.即六经。 2.佛教著作《大般若经》﹑《金刚经》﹑《维摩诘经》﹑《楞伽经》﹑《圆觉经》﹑《楞严经》﹐号称禅家六籍。
【秦火】指秦始皇焚书事。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六】

六【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力竹切《正韻》盧谷切,音陸。《說文》易之數,隂變于六,正于八。《玉篇》數也。《增韻》三兩爲六,老隂數也。

國名。《左傳·文五年》楚人滅六。《史記·黥布傳》布者,六人也。《註》索隱曰:地理志,廬江有六縣。蘇林曰:今爲六安也。

叶錄直切,音近力。《前漢·西域敘傳》總統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貢,各以其職。

【籍】

籍【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集韻》《韻會》秦昔切《正韻》前歷切,書以記錄政事,故曰籍。《左傳·昭十五年》王謂籍談曰: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

戸籍。《史記·蕭何世家》高祖入關,何獨先走丞相府,收圖籍,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

尺籍,所以書軍令。

門籍。置牒于門,以案出入。《前漢·元帝紀》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得爲父母兄弟通籍。《註》籍者,爲尺二竹牒,記其年紀、名字、物色,挂之宮中,案省相應,乃得入也。

租籍。《管子·國蓄篇》租籍者,所以彊求也。《註》在工商曰租籍。

籍田。《禮·祭義》天子爲籍千畝,諸侯爲籍百畝。《詩疏》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謂之籍田。《五經要義》天子籍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籍,蹈也。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

籍籍,語聲也。《前漢·江都易王傳》國中口語籍籍。

狼籍。《史記·蒙恬傳》此四君者皆爲大失,以是籍于諸侯。《註》言惡聲狼籍,布于諸國。

姓。晉籍談,漢籍福。

《正韻》詞夜切,音謝。《前漢·義縱傳》治敢往少溫籍。《註》言無所含容也。

地名。《史記·秦本紀》靈公十年城籍姑。《括地志》籍姑,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

叶檣龠切《左思·詠史詩》陳平無產業,歸來翳負郭。長卿還成都,壁立何廖廓。四賢豈不偉,遺烈光篇籍。

【丧】

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桑去聲。《玉篇》亡也。

《正韻》失位也。《論語》二三子何患於喪乎。《註》喪,失位也。《左傳·昭二十四年》昭公曰:喪人不佞。

《廣韻》息郞切《集韻》《韻會》《正韻》蘇郎切,音桑。《正韻》持服曰喪。《禮·檀弓》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又》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釋文》上喪字平聲,下喪字去聲。

《廣韻》喪,器也,今謂之柩。《禮·曲禮》送喪不踰境。

姓。《廣韻》楚大夫喪左。《說文》本作。

【秦】

秦【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螓。國名。《說文》伯益之後所封國。地宜禾。《詩·秦風·車鄰註》秦,隴西谷名。在雍州鳥鼠山之東北。《疏》今秦亭,秦谷也。《韻會》春秋秦國,漢置天水郡,後魏改秦州。《釋名》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潤也。

三秦。《史記·項羽紀》三分關中,王秦降將,章邯雍王,司馬欣塞王,董翳翟王,爲三秦。

大秦國。《後漢·西域傳》大秦在海西,亦云海西國。其人民長大平正,有類中國,故謂之大秦。

姓。秦自顓頊後,子嬰旣滅,支庶以爲秦氏。

《說文》一曰秦,禾名。

叶慈良切,音牆。《易林》玉璧琮璋,執贄是王。百里寧越,應聘齊秦。

【火】

火【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者,化也,隨也,陽氣用事萬物變隨也。《古史考》燧人氏初作火。《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

星名。《書·堯典》日永星火。《傳》火,蒼龍之中星。

大火,鶉火,辰次之名。

《禮·王制》昆蟲未蟄,不以火田。《前漢·成帝紀》火耕水耨。

《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註》春取楡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論語》鑽燧改火。

盛陽曰炎火。《詩·小雅》田祖有神,秉畀炎火。《傳》炎火,盛陽也。《箋》螟螣之屬,盛陽氣嬴則生之。明君爲政,田祖之神不受此害,持之付與炎火,使自消亡。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疏》春官爲大火。夏官爲鶉火,秋官爲西火,冬官爲北火,中官爲中火。

《春秋·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火。《左傳》人火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南史·齊武帝紀》魏地謠言,赤火南流,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至,色赤而微,云以療疾貴賤爭取之,多得其驗,咸云聖火。

《唐書·兵志》府兵,十人爲火,火有長。彍騎,十人爲火,五火爲團。《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二烈爲火,立火子,五火爲隊。

《司馬法》人人正正,辭辭火火。《註》言一火與一火猶人人殊之人人也。卽俗謂火伴。《古木蘭詩》出門看火伴。

人身有火。《本草綱目》心藏神爲君火。包絡爲相火。

隂火,海中鹽氣所生。凡海水遇隂晦,波如然火,有月卽不復見。《木華·海賦》隂火潛然。

山名。《山海經》崑崙之丘,其下有弱水之,淵環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輒然。

《正字通》陸游曰:火山軍,其地鋤深,則有烈燄,不妨耕種。

井名。《左思·蜀都賦》火井沈熒於幽泉。《註》火井,在臨邛縣。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須臾隆隆如雷聲,焰出通天,光輝十里,以筒盛接,有光無灰。

寒火。《抱朴子·地眞篇》南海蕭丘,火春生秋滅。生木小,焦黑。

火傳。《莊子·養生主》指窮放爲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南方有食火之國,其人能食火炭。

《爾雅·釋魚》十龜,一曰火龜。《疏》龜生火中者。

火䑕。《山海經》火山國,其山雖霖,雨火常燃,火中白䑕,時出山邊求食,人捕得之,以毛作布,名火澣布。

姓。《明紀事本末》火濟,從諸葛亮南征孟獲有功,封羅甸國王。《正字通》洪武時,翰林火原潔。

《廣東通志》古人一年四時改火。今瓊州西鄕音謂一年爲一火,火音微。東鄕人謂一年爲喜,或爲之化,乃喜之變音。

叶虎洧切《詩·豳風》七月流火,八月萑葦。◎按唐韻正:火,古音毀,轉聲則爲喜,故灰字从火得聲。而左傳襄三十年:或叫于宋太廟,曰:譆譆出出,鳥鳴于亳社。如曰譆譆,則爲火之徵也。是直以爲火當讀作毀,非止叶音矣。

叶後五切。《韓愈·元和聖德詩》施令酬功,急疾如火。天地中閒,莫不順序。

叶虎何切。《莊子·外物篇》利害相摩生火寔多,衆人焚和,月固不勝火。《韻會小補》今人謂兔岐脣曰火。蓋古音也。《集韻》或作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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