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取韶光半

出自:清代·曹溶《蝶恋花 其一 杏花》

拼音:[jì][qǔ][sháo][guāng][bàn]

平仄:仄仄平平仄

深巷卖花将客唤。
候逼清明,记取韶光半
玉勒城南芳草岸,少年情味天难管。
斜倚一枝娇盼远。
沽酒他家,细雨空零乱。
泪湿粉涡红尚浅,有人楼上和春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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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记取】记住(教训、嘱咐等)。
【韶光】1.美好的光阴(多指春天):美好韶光一片。 2.比喻青年时期:珍惜韶光。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记】

記【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策,記載所當行之禮儀。《唐書·于志寧傳》左有記言之史,右有記事之官。《關尹子·五鑑篇》昔遊再到,記憶宛然。

《博雅》書也。《前漢·蕭望之傳》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註》記,書也。奏記自朋始。《文心雕龍》後漢始有公府奏記,記之言志,進己志也。

《正字通》文符也。《後漢·鍾離意傳》少爲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意封還記,太守甚賢之。

官名。《後漢·百官志》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記。

與其通。《字彙補》助語辭。《詩·王風》彼其之子。《箋》其或作記。或作己。讀聲相似。

叶苟起切,音几。《崔琰·述初賦》望高密以亟征,戾衡門而造止。覿游夏之峩峩,聽大猷之篇記。一說本作紀,紀與止叶,譌作記。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韶】

韶【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軺。《說文》虞舜樂也。《玉篇》繼也,紹也。《書·益稷》簫韶九成。《禮·樂記》韶,繼也。《註》韶之言紹也。言舜能繼紹堯之德。

《左傳·襄二十九年》見舞韶濩者。《註》殷湯樂。《疏》言其能紹繼大禹也。

《集韻》一曰美也。《韻會》凡言韶華,韶光,取此。

《韻會》州名。古百越地,漢曲江縣,隋置韶州。有兩石相對如雙闕。或曰舜作樂於此,故名韶石。

姓。《正字通》晉中牟令韶石。《廣韻》同㲈。《集韻》亦作招。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半】

半【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博漫切,般去聲。《說文》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爲物大,可以分也。《易·繫辭》思過半矣。《禮·學記》不善學者,師勤而功半。《韓非子·內儲篇》疑也者,以爲可者半,不可者半。

《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大片也。《前漢·李陵傳》令軍士人持二升糒,一半冰。《註》師古曰:半,讀曰判。判,大片也。

《韻補》叶眠切,音鞭。《道藏謌》遊雲落太陽,颰景凌三天。千秋似淸旦,萬歲猶日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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