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义烈士

出自:近现代·杜关《柴扉杂咏九首 其九》

拼音:[kě,kè][lián][yì][liè][shì]

平仄:仄平仄仄仄

吾慕文钦祥,高志厉云表。
男儿意气豪,仗剑入津保。
窃比文文山,志以荆高藐。
当其运枪械,狙伏秦皇岛。
侦骑猝然来,生命嗟巳夭。
其志虽不遂,正气塞睛昊。
我于乙卯冬,避地嘉峨道。
夙昔怀英声,登堂拜乃考。
可怜义烈士,零落一家小。
死者何能瞑,生者自肥饱。
人情竟如斯,见此伤怀抱。
谁复表其闾,空馀墓头草。
所以孙叔敖,子孙常饿槁。
不有优孟贤,贪廉何自晓。
哀哀绝命书,泪血满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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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可怜】1.值得怜悯:他刚三岁就死了父母,真是个~的孩子! 2.怜悯:对这种一贯做坏事的人,绝不能~他。 3.(数量少或质量坏到)不值得一提:少得~ㄧ知识贫乏得~。
【义烈】1.忠义节烈。 2.重义轻生的人。
【烈士】1.为正义事业而牺牲的人:革命~ㄧ~陵园。 2.〈书〉有志于建立功业的人:~暮年,壮心不已。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怜】

怜【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郞丁切,音靈。《玉篇》心了也。

《集韻》靈年切,音連。與憐同。《韋應物休暇東齋詩》捫竹怜粉汚。

《五音集韻》朗鼎切,音音蓮。《說文》哀也。《吳越春秋河上歌》同病相憐。

《廣韻》愛也。《魯連子引古諺》心誠憐,白髮元。

《集韻》離珍切,音鄰。義同。《楚辭·九辯》羈旅而無友生,惆悵兮而私自憐。叶上生。俗作怜。

【义】

義【未集中】【羊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議。《說文》己之威儀也。从我羊。《註》臣鉉等曰:與善同意,故从羊。《釋名》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易·乾卦》利物足以和義。

《說卦傳》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容齋隨筆》人物以義爲名,其別最多。仗正道曰義,義師,義戰是也。眾所尊戴曰義,義帝是也。與衆共之曰義,義倉,義社,義田,義學,義役,義井之類是也。至行過人曰義,義士,義俠,義姑,義夫,義婦之類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義父,義兒,義兄弟,義服之類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義髻,在衣曰義襴,義領之類是也。合眾物爲之,則有義漿,義墨,義酒。禽畜之賢者,則有義犬,義烏,義鷹,義鶻。

義渠,戎國地。《史記·秦本紀》伐義渠,虜其主。《註》寧廣二州,春秋及戰國時爲義渠,戎國之地也。

姓。《前漢·酷吏傳》義縱,何東人。

與誼同。《前漢·董仲舒傳》漸民以仁,摩民以誼。

與儀通。《前漢·鄒陽傳》使東牟朱虛東褒義父之後。《註》應劭曰:邾儀父也。師古曰:義讀曰儀。

與宜同。《韻補》周官凡殺人而義者,史記君義嗣,魚羈切。

《韻補》叶牛何切。周官註:儀作義,古皆音俄。古文尚書:無偏無陂,遵王之義。陂音坡。◎按說文在我部。今從正字通倂入。

【烈】

烈【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煭《唐韻》《正韻》良辥切《集韻》《韻會》力蘖切,音列。《說文》火猛也。《玉篇》熱也。《書·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

《詩·鄭風》火烈具舉。《傳》烈,列也。《箋》列人持火具舉,言衆同心。

《爾雅·釋詁》烈,業也。《書·伊訓》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傳》湯有功烈之祖,故稱焉。

《詩·小雅》烝衎烈祖。《箋》烈,美也。

《爾雅·釋詁》烈,光也。《詩·周頌》休有烈光。

《爾雅·釋訓》烈烈,威也。《詩·小雅》烈烈征師。《箋》烈烈,威武貌。

《詩·小雅》憂心烈烈。《箋》烈烈,憂貌。

《詩·小雅》南山烈烈。《傳》烈烈然至難也。《疏》値時寒甚,視南山則烈烈然,愴其至役之勞苦,而情以爲至難也。

《爾雅·釋詁》烈,餘也。《註》鄭之閒曰烈。《揚子·方言》晉衞之閒曰烈。

《詩·大雅·雲漢序》宣王承厲王之烈。《箋》烈,餘也。

《孟子》於今爲烈,如之何其受之。《註》於今爲烈烈明法,如之何受其餽也。

《韻會》毒也。《前漢·公孫弘傳》若湯之旱,則桀之餘烈也。

《戰國策》聞弦者,音烈而高飛。《註》烈,猛也。

《揚子·方言》烈,暴也。《史記·酷吏傳》皆以酷烈爲聲。

《諡法》有功安民曰烈。秉德遵業曰烈。

《集韻》忠烈也。《韻會》剛正曰烈。《史記·伯夷傳》烈士徇名。

《聶政傳》乃其亦烈女也。

《爾雅·釋草疏》本草,石芸味甘。一名螫烈。

《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詳火字註。

姓。《拾遺記》烈裔工畫。

與裂通。《前漢·王莽傳》軍人分烈莽身支節。

《唐韻正》古音例。《詩·豳風》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傳》栗烈,寒氣也。

《大雅》載燔載烈,以興嗣歲。《傳》貫之加于火曰烈。《楊戲楊季休贊》征南厚重,征西忠克,統時選士,猛將之烈。《註》克,苦代反。◎按字彙引此云:叶力質切。非。朱子於詩七月生民烈字,俱云:叶力制反。唐韻正直以爲古音例。所引經傳子集甚詳,皆確有明據,應从之。

與厲通。《詩·大雅》烈假不瑕。《釋文》烈,鄭作厲。力世反。

《禮·祭法》厲山氏之有天下也。《註》厲山氏炎帝也。起于厲山,或曰烈山氏。魯語作列山。左傳作烈山。《水經注》賜水西逕厲鄕南,水南有重山,卽烈山也。山下一穴,相傳神農所生處,故禮謂之烈山氏。《唐韻正》莊子齊物論,厲風濟,則衆竅爲虛。厲卽烈字。

音賴。見《詩·大雅·烈假註》鄭虔讀。

與冽通。《詩·小雅》有冽氿泉。《疏》七月云:二之日栗冽,是冽爲寒氣也。《說文》本作。列烈二字原从歺作。

【士】

士【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鉏里切,音仕。四民士爲首。《詩·大雅》譽髦斯士。《禮·王制》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鄕,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馬,曰進士。

官總名。《書·立政》庶常吉士。《禮·王制》天子之元士,諸侯之上士,中士,下士。

《孔安國曰》士,理官也,欲得其曲直之理也。《書·舜典》帝曰:臯陶,汝作士。《左傳·僖二十八年》士榮爲大士。

漢制,嘗爵爲公侯奪免者,曰公士。

《前漢·鄒陽傳》武力鼎士。《註》能舉鼎者。

《前漢·李尋傳》拔擢天士。《註》能知天道者。

《後漢·李業傳》王莽以業爲酒士。《註》時官酤酒,故置酒士。

侍從之士。《通鑑》唐杜如晦等十八學士,時謂之登瀛州。

士卒。《左傳·丘甲註》革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家語》孔子之宋,匡人以。甲士圍之。

男子通稱。《詩·周頌》有依其士。

女之有士行者曰女士。《詩·大雅》釐我女士。

《管子·牧民篇》有士經。《註》士,事也。經,常也。

《梵書》釋子勤佛行者曰德士,無上士。

俗塐神像曰木居士。《韓愈詩》偶然題作木居士,便有無窮求福人。

《山海經》大荒西有國,名淑士。

士鄕。《後漢·鄭傳》昔齊置士鄕。《註》管仲相桓公,制國爲二十一鄕,工商之鄕六,士鄕十五。

縣名,勇士縣,屬天水郡,見《後漢·西羌傳》。

姓。陶唐之苗裔士蔿之後,爲士氏,見《統譜》。

複姓,漢士孫瑞,扶風人。

與事通。《書·洛誥》見士于周。《註》悉來赴役也。《詩·豳風》勿士銜枚。《註》自今可勿爲行銜枚之事。

叶主矩切,音雨。《詩·大雅》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叶下父。父,音甫。《說文》士,事也。數始于一,終于十,从一从十。《集韻》本作。

與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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