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尸真倒置

出自:宋代·释怀深《沙门破二见》

拼音:[biān][shī][zhēn][dǎo,dào][zhì]

平仄:平平平仄仄

咄咄愚痴子,云何不自观。
鞭尸真倒置,礼骨自欺瞒。
善恶由心造,佛魔著眼看。
蹈翻烦恼海,生死不相干。

查看原文

注释

【鞭尸】1.亦作"鞭尸"。 2.《史记.伍子胥列传》:"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后遂以"鞕尸"谓对有深仇大恨的人泄愤的典实。
【倒置】1.亦作"倒寘"。 2.颠倒过来。指事物所处的状况与正常的相反,如事物在顺序﹑方位﹑道理等方面的颠倒。 3.犹言倒映。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鞭】

鞭【戌集中】【革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左傳·僖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禮·曲禮》乗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史記·三皇紀》以赤鞭鞭草木。

【尸】

尸【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韵》申之切,也。象臥之形。《釋名》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論語》寢不尸。《禮·喪大記》凡馮尸。興必踊。

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尸以依神。《詩·小雅》皇尸載起。《大雅》公尸來燕來寧。《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主也。《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箋》主設羹之事。

師於荆也。

《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爲智。《註》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姓。《廣韻》秦尸佼爲商君師,著書。

三尸,神名。《正字通》本作,俗作尸。

【真】

真【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同眞。俗字。(眞)〔古文〕《唐韻》側鄰切《集韻》《韻會》《正韻》之人

【倒】

倒【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正韻》都皓切《集韻》《韻會》覩老切,刀上聲。什也。

絕倒,極笑也。《晉書·衞玠傳》王澄有高名,每聞玠言,輒歎息絕倒。

傾倒。《杜甫詩》志士懷感傷,心胷已傾倒。

潦倒。《北魏書·崔瞻傳》魏天保以後重吏事,謂容止蘊藉者爲潦倒。瞻終不改。

《揚子·方言》大袴謂之倒頓。《註》今雹袴也。

《集韻》《韻會》刀號切《正韻》都導切,音到。《詩·齊風》顚之倒之,自公召之。《禮·喪大記》小斂之衣,祭服不倒。《註》死者所用衣,多不盡著,有倒者,惟祭服尊其領,不倒也。《韓非子·難言篇》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賢聖莫能聽。

叶董五切,音覩。《季尤平樂觀賦》或以馳騁,覆車顚倒。烏獲扛鼎,千鈞若羽。

叶都故切,音妒。《焦氏·易林》衣裳顚倒,爲王來呼。呼去聲。

【置】

置【未集中】【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智。《說文》赦也。《註》徐鍇曰:从直,與罷同意。置之則去之也。

《玉篇》立也。《廣韻》設也。《書·說命》王置諸其左右。《周禮·天官·大宰》三曰廢置,以馭其吏。《註》退其不能者,舉賢而置之祿。《前漢·周勃傳》不知置辭。《註》師古曰:置,立也。

《玉篇》安置也。

《廣雅》郵置,關驛也。《前漢·曹參傳》取狐父祁善置。《註》師古曰:置,若今之驛也。

《集韻》直吏切,音㯰。樹也。周禮,凡試廬事,置而搖之。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