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ǐ][zú][kān][gōng,gòng][xiǎng]
平仄:仄平平平仄
如轮转机石,历碌向东皋。
驱犊亦何急,平田敢告劳。
春塍萦似滞,沃壤腻于膏。
水族堪供饷,倾樽醉蟹螯。
出自:清代·胤禛《耕图二十三首 其五 碌碡》
【水族】分布于贵州的少数民族。约347万人(1990年)。用水语。曾有古老文字“水书”,通用汉文。信奉万物有灵。喜跳铜鼓舞、芦笙舞。传统节日有端节等。主要从事农业。
【供饷】供给差粮。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族】
族【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㞺昨木切,音鑿。《說文》矢鋒也。束之族族也。《類篇》一曰从㫃,㫃所以標衆矢之所集。
又聚也。《書·堯典》以親九族。《註》高祖至孫之親。《詩·周南》振振公族。《傳》公族,公同祖也。《周禮·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註》三族,謂父子孫,人屬之正名。《左傳·隱八年》無駭卒,羽父請諡與族。《疏》族者,屬也。與其子孫共相聯屬,其傍支別屬,則各自立氏。
又《書·堯典》方命圯族。《傳》族,類也。
又《書·泰誓》罪人以族。《傳》一人有罪,濫。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四閭爲族。《註》閭二十五家,族百家。
又《左傳·襄八年》謀之多族。《註》族,家也。
又《爾雅·釋詁》木族生爲灌。《註》族,叢生。《疏》木叢生者爲灌。
又《莊子·養生主》庖丁解牛,每至於族,吾見其難爲。《註》交錯聚結爲族。
又《集韻》作木切,音鏃。義同。
又千切,音凑。與蔟同。《前漢·律歷志》一曰黃鐘,二曰太族。《淮南子·泰族訓註》泰言古今之道,萬物之指,族於一理,明其所謂也。
又《集韻》《正韻》切,音奏。樂變也。《前漢·嚴安傳》調五聲,使有節族。《註》蘇林曰:族音奏。師古曰:奏,進也。
又《集韻》《類篇》先奏切,音漱。嗾,或作族。使犬聲。
【堪】
堪【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口含切《集韻》《韻會》枯含切《正韻》苦含切,音戡。《說文》勝也。
又任也,可也。《家語》子貢曰:吳王爲人猛暴,羣臣不堪。《羊祜讓開府表》臣有何功,可以堪之。
又堪輿,天地總名。《范浚心箴》茫茫堪輿,俯仰無垠。
又《孟康曰》堪輿,神名,造輿宅書者。
又山形奇怪也。《揚雄·蜀都賦》堪當隱倚。
又姓。《風俗通》八元仲堪之後。
又《說文》地突也。《徐鉉註》地穴中出也,據此與龕同。
又《集韻》楚錦切,音墋。土也。一曰不淸澄。通作勘,戡。別作龕。《正字通》經傳錯互者,因聲近而譌。
【供】
供【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正韻》居中切,音恭。《說文》設也。一曰供給。《書·無逸》文王不敢盤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禮·檀弓》杜蕢曰:蕢,宰夫也。非刀匕是供。《左傳·僖四年》敢不供給。
又姓。明供仲序,廣東人。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居用切,音貢。義同。《華嚴經》諸供養中,法供最重。
又通作共。互詳八部共字註。
【饷】
餉【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式亮切,音向。《說文》饟也。《玉篇》饋也。《集韻》自家之野曰餉。《書·仲虺之誥》乃葛伯仇餉。《傳》葛伯遊行,見農民餉于田者,殺其人,奪其餉,故謂之仇餉。
又《正字通》與貺通。《魏志·文帝紀註》以所著典論及詩賦餉孫權。
又《正字通》今俗軍糧曰餉,或讀享,或讀嚮。
又《集韻》《正韻》始兩切,音賞。
又《集韻》尸羊切,音商。義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