袈裟谒两僧

出自:明代·林光《宿明月寺》

拼音:[jiā][shā][yè][liǎng][sēng]

平仄:平平仄仄平

杖藜投野寺,步月入山棱。
方丈明孤烛,袈裟谒两僧
厨烟分异茗,炉火燃香藤。
近识罗浮面,抟空一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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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袈裟】梵文的音译。原意为"不正色",佛教僧尼的法衣。佛制,僧人必须避免用青﹑黄﹑赤﹑白﹑黑五种正色,而用似黑之色,故称。原译作"毠?",晋葛洪撰《字苑》改从衣作袈裟。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袈】

袈【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古牙切《集韻》居牙切,。

【裟】

裟【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師加切,音沙。《玉篇》袈裟。見袈字註。

《韻補》桑何切,叶音莎。晉棗據難沙門云:全髮膚,去袈裟。釋胡服,被綾羅。《玉篇》一作㲚。

【谒】

謁【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歇切,堰入聲。《說文》白也。《爾雅·釋詁》告也,請也。《左傳·隱十一年》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註》謁,告也。《禮·曲禮》問士之子,長曰能典謁矣,幼曰未能典謁也。《註》謁,請也。典謁者,主賔客告請之事。

《增韻》訪也,請見也。《後漢·卓茂傳》茂詣河陽,謁見光武。

《釋名》謁,詣也,詣告也。書其姓名於上,以告所至詣者也。《正字通》刺名也。古之門狀,今之拜帖。《史記·高祖紀》高祖乃紿爲謁曰:賀錢萬。實不持一錢。《註》謁,謂以札書姓名,若今之通刺。

謁舍,今之客舍也。《前漢·食貨志》里區謁舍。

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謁者,掌賔讚受事。《應劭註》謁,請也,白也,僕主也。《三輔黃圖》內謁者,署在未央宮,屬少府。

星名。《宋史·天文志》謁者一星在左執法東北,主賔客,辨疑惑。

山名。《山海經》謁戾之山多松柏,有金玉,沁水出焉。《註》山今在上黨郡涅縣。

姓。《後漢·方術傳》汝南太守謁煥。

《集韻》《類篇》乙列切,音䋵。亦白也。李舟說。

《正韻》於蓋切,音愛。與䨠同。隂晦也。引韓愈秋雨聯句:牖變景明謁。一本作藹,義同。

《揚雄·百官箴》殷以顚,秦以酷敗。獄臣司理,敢告執謁。謁叶敗。

《史記·孔子世家》去魯歌云:彼婦之謁,可以死敗。按此歌六句三韻,謁本音愛,與敗叶。《字彙》謁攺音意,敗叶音佩,誤。《正字通》俗作謁,非。

【两】

兩【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㒳《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

《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

《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

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

《玉篇》二十四銖爲兩。

《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

《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

《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

《唐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良去聲《詩·召南》百兩御之。

【僧】

僧【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蘇增切《集韻》慈陵切《韻會》思澄切《正韻》思登切,塞平聲。沙門也。梵音云僧伽,從浮屠敎者,或稱上人。梵語僧伽邪三合音,俗取一字,名曰僧。《魏書·釋老志》其始修心,則依佛法,僧之三歸,若君子之三畏也。

《禪宗記》禪僧衣褐,講僧衣紅,瑜伽僧衣蔥白。瑜伽僧者,今應赴僧也。

眞臘國呼僧爲苧菇,僧皆茹魚肉,惟不飮酒,供佛亦用魚肉。僧用金銀轎,扛傘柄者,國王有大政,亦咨訪之。

《唐本草》密陀,僧一名沒多僧,出波斯國,形似黃龍齒而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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