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ì][zhōng,zhòng][cāo][cǎi][jiān]
平仄:仄平平仄平
咏歌有离合,永夜观酬答。笥中操彩笺,竹简何足编。
意深俱妙绝,心契交情结。计彼官接联,言初并清切。
翔集本相随,羽仪良在斯。烟云竞文藻,因喜玩新诗。
【中操】中曲。
【彩笺】见"彩笺"。
【笥】
笥【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相吏切,音伺。《說文》飯及衣之器也。《書·說命》惟衣裳在笥。《禮·曲禮》苞苴簞笥。《註》圓曰簞,方曰笥。《儀禮·大射儀》小射正奉,決拾以笥。《註》笥,萑葦器。
又山名。《水經注》屈潭之左有玉笥山。
又《集韻》新兹切,音思。想止切,音枲。義同。
【中】
中【子集上】【丨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忠。《書·大禹謨》允執厥中。《周禮·地官·大司徒》以五禮防民僞,而敎之中。《左傳·成十三年》劉子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
又《左傳·文元年》舉正於中,民則不惑。《註》舉中氣也。
又司中,星名。在太微垣。《周禮·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
又《前漢·律歷志》春爲陽中,萬物以生。秋爲隂中,萬物以成。
又中央,四方之中也。《書·召誥》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註》洛爲天地之中。《張衡·東京賦》宅中圓大。
又正也。《禮·儒行》儒有衣冠中。《周禮·秋官·司刺》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斷民中,施上服下服之罪。《註》斷民罪,使輕重得中也。
又心也。《史記·韓安國傳》深中寬厚。
又內也。《易·坤卦》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又《老子·道德經》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又半也。《列子·力命篇》得亦中,亡亦中。《魏志·管輅傳》鼓一中。《註》猶言鼓一半也。
又成也。《禮·禮器》因名山升中于天。《註》中,猶成也。燔柴祭天,告以諸侯之成功也。
又滿也。《前漢·百官表》制中二千石。《註》謂滿二千石也。《索隱》漢制,九卿已上,秩一歲,滿二千石。
又穿也。《周禮·冬官考工記》中其莖。《註》謂穿之也。
又盛算器。《禮·投壺》主人奉矢,司射奉中。《註》士鹿中,大夫兕中,刻木如兕鹿而伏,背上立圓圈,以盛算也。
又《禮·深衣註》衣有表者,謂之中衣。與衷通。
又俚語。以不可爲不中。《蕭參希通錄》引左傳成公二年,無能爲役。杜預註:不中爲之役使。
又《禮·鄕飲酒義》冬之爲言中也。中者,藏也。
又姓。漢少府卿中京。
又中行,中英,中梁,中壘,中野,皆複姓。
又《廣韻》《集韻》《韻會》陟仲切,音妕。矢至的曰中。《史記·周本紀》養由基去柳葉百步,射之,百發百中。
又著其中曰中。《莊子·達生篇》中身當心則爲病,猶醫書中風,中暑是也。
又要也。《周禮·春官》凡官府鄕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註》謂治職簿書之要也。
又應也。《禮·月令》律中大簇。《註》中猶應也。
又合也。《左傳·定元年》季孫曰:子家子亟言於我,未嘗不中吾志也。
又《類篇》《正韻》直衆切。與仲通。《禮·月令》中呂,卽仲呂,又讀作得。《周禮·地官》師氏掌國中失之事。《註》故書中爲得。陸德明云:中,杜音得。
又《韻補》叶陟良切,音章。師古曰:古讀中爲章。《吳志·胡綜傳·黃龍大牙賦》四靈旣布,黃龍處中。周制日月,是曰太常。
又叶諸仍切,音征。《劉貢父·詩話》關中讀中爲》天期乗祚受爵漢中。叶下秦。古東韻與庚陽通。俗讀中酒之中爲去聲。中與之中爲平聲。◎按《魏志·徐邈傳》:邈爲尚書郞,時禁酒。邈私飮沈醉,趙達問以曹事,曰中聖人。時謂酒淸爲聖人,濁者爲賢人。蘇軾詩:公特未知其趣耳,臣今時復一中之。則中酒之中,亦可讀平聲。《通鑑》:周宣王成中與之名,註:當也。杜詩:今朝漢社稷,新數中與年。則中與之中亦可讀去聲。
【操】
操【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七刀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刀切,草平聲。《說文》把持也。《禮·曲禮》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左傳·襄三十一年》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前漢·貢禹傳》勇猛能操切百姓者。《註》操,持也。切,刻也。
又姓。明嘉靖給事中操守經,江西浮梁人。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七到切,音糙。所守也,持念也。《前漢·張湯傳》湯客田甲有賢操。《註》所執持之志行也。《後漢·趙熹傳》熹少有節操。
又風調曰操。《南史·袁粲傳》淸整有風操。
又琴曲也。《後漢·曹褒傳》樂詩曲操,以俟君子。《註》《劉向·別錄》曰:君子因雅琴以致思,其道閉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操。言遇災害,不失其操也。
【彩】
彩【寅集下】【彡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倉宰切《集韻》此宰切,音采。《說文》文章也。从彡,采聲。《廣韻》光彩。《集韻》通作采。
【笺】
箋【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正韻》則前切《集韻》《韻會》將先切,音湔。《說文》表識書也。《篇海》古者紀其事,以竹編次爲之。《廣雅》箋,云也。
又書也。鄭康成衍毛氏詩,傳之未盡者曰箋。《呂忱·字林》鄭以毛學審備,遵暢厥旨,所以表明毛意,記識其事,故特稱爲箋。《博物志》聖人制作曰經,賢者著述曰傳,鄭康成註《毛詩》曰箋。或云毛公嘗爲北海郡守,鄭是此郡人,謙敬不敢言註,但表識其不明者耳。《玉篇》通作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