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草庐分

出自:明代·谢元汴《岁暮山居杂感 其八》

拼音:[sì][hǎi][cǎo][lú][fēn,fèn]

平仄:仄仄仄平平

勿谓门庭寂,楮歌乐成员。
一人知己可,四海草庐分
男子疲张裔,英雄壮使君。
空山多虎啸,清险月中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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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四海】1.古以中国四境有海环绕,各按方位为"东海"﹑"南海"﹑"西海"和"北海",但亦因时而异,说法不一。 2.犹言天下,全国各处。 3.指全世界各处。 4.指四邻各族居住的地域。 5.喻指人气派大,性情豪爽﹑交游很广泛。 6.神祇名。 7.中医学认为人有髓海﹑血海﹑气海和水谷之海,这四者与天下的"四海"相应。见《灵枢经.海论》。
【海草】海产植物(如藻类)。
【草庐】1.简陋的草屋。用以谦称自己的住处。 2.犹草野。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四】

四【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息利切,音泗。《說文》囗,四方也。八,別也。囗中八,象四分之形。

《玉篇》隂數次三也。《正韻》倍二爲四。《易·繫辭》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又》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姓。《正字通》宋有四象,慶元閒知汀州府。

《正字通》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防詐譌易,非四之本義也。

《集韻》息七切,音悉。關中謂四數爲悉。○按《正字通》云平聲音司,引《樂譜》四五讀司烏,不知此特口變易,非四有司音也。《正字通》誤。

【海】

海【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呼攺切《集韻》《韻會》許亥切,音醢。《說文》天池也。以納百川者。《釋名》海,晦也。主承穢濁水,黑如晦也。《書·禹貢》江漢朝宗于海。

環九州爲四海。《書·禹貢》四海會同。《爾雅·釋地》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

物產饒富爲陸海。《前漢·東方朔傳》所謂天下陸海之地。

天海,星名。《甘氏星經》天海十星,在壁西南。

州名。《廣韻》禹貢徐州之域,七國時屬楚,秦爲薛郡,漢爲東海郡。後魏爲海州。

《韻補》叶虎洧切,音喜。《詩·小雅》沔彼流水,朝宗于海。鴥彼飛隼,載飛載止。

叶火五切,音虎。《陸雲·陸丞相誄》靖共夙夜,匪寧匪處。經始綿綿,滂沱淮海。《集韻》或作。

【草】

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屮《唐韻》采老切《集韻》在早切《韻會》《正韻》采早切,音懆。《說文》作艸,百卉也。經典相承作草。《書·禹貢》厥草惟繇。《詩·小雅》在彼豐草。《禮·祭統》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註》草艾,謂艾取草也。《論衡》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大戴禮·易本命》食草者善走而愚。

《史記·陳丞相世家》惡草具進。《註》草,粗也。

《篇海》苟其禮也。《疏》草次,猶造次也。

《詩·小雅》勞人草草。《傳》草草,勞心也。

《易·屯卦》天造草昧。《疏》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

《前漢·淮南王傳》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註》謂爲文之草藳。《百官志註》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後漢·寵傳》蕭何草律。

《魏志·衞覬傳》覬好古文,隷、草無所不善。

姓。《正字通》草中。

《韻補》脞五切,徂上聲。《徐幹·齊都賦》焚梗林,燎圃草。

此苟切,凑上聲。《邊讓·章華賦》攜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嬙之素肘。形便纖以嬋娟兮,若流風之靡草。

《說文》自保切,音皁。草斗,櫟實也,一曰橡斗子。《徐鉉曰》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別作皁字,爲黑色之皁。案櫟實可染白爲黑,故曰草,通用。今俗書或从白从十,或从白从七,皆無意義。

【庐】

廬【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力居切《集韻》《韻會》《正韻》凌如切,音閭。《說文》寄也。秋冬去,春夏居。《詩·小雅》中田有廬。《箋》中田,田中也。農人作廬焉,以便田事。

《玉篇》屋舍也。《集韻》粗屋總名。《易·剝卦》小人剝廬。《左傳·襄二十三年》則猶有先人之敝廬在,君無所辱命。

,徙有庌也。

直宿,舍也。《前漢·金日磾傳》小疾臥廬。《註》殿中所止曰廬。《班固·西都賦》周廬千列。《註》直宿曰廬。

國名。《周語》廬由荆嬀。《註》廬,嬀姓之國,荆嬀,廬女爲荆夫人也。

邑名。《楚語》以王如廬。《註》廬,楚邑。

州名。《隋書·地理志》廬江郡,開皇初改爲廬州。

山名。《廬山記》周威王時,有匡俗廬君,故山取其號。

《正韻》龍都切,音盧。《周禮·冬官考工記》秦無廬。《註》廬讀爲纑,謂矛戟柄竹攢柲。或曰摩䥨之器。

與籚同。《集韻》籚或作廬。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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