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与建法幢

出自:宋代·释克勤《偈五十三首 其十一》

拼音:[xiāng,xiàng][yǔ,yù,yú][jiàn][fǎ][chuáng,zhuàng]

平仄:平平仄仄平

鹘儿未出窠,已有摩霄志。
虎子未绝乳,已有食牛气。
况复羽翼成,况复牙爪备。
奋迅即惊群,八面清风起。
一条脊梁硬似铁,一条白棒掀天地。
相与建法幢,展衲僧巴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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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相与】1.偕同;一起:卒相与欢|疑义相与析。 2.相互:相与悖谬|相与恐惧讹言。 3.相处;交往:相与甚厚。
【法幢】1.写有佛教经文的长筒形绸伞或刻有佛教经文﹑佛像等的石柱。 2.比喻佛法。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相】

相【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說文》省視也。

《廣韻》共也。《正韻》交相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公羊傳·桓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註》胥,相也。相與胥音別義通。

質也。《詩·大雅》追琢其章,金玉其相。

相思,木名。《左思·吳都賦》相思之樹。《註》大樹也。東冶有之。

《唐韻》《正韻》息亮切,襄去聲。《爾雅·釋詁》視也。《左傳·隱十一年》相時而動。

《集韻》助也。《易·泰卦》輔相天地之宜。《書·立政》用勱相我國家。

《爾雅·釋詁》導也。

勴也。《註》謂贊勉。《疏》鄉飲酒云:相者,一人敎導,卽贊勉也。

《增韻》。

《廣韻》扶也。《禮·禮器》樂有相步。《註》扶工也。

《小爾雅》治也。《左傳·昭九年》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註》楚之先祝融,主治火事。

選擇也。《周禮·春官·簭人》上春相簭。《註》謂更選擇其蓍也。

送杵聲。《禮·曲禮》鄰有喪,舂不相。《註》相者,聲以相助,歌以助舂,猶引重者呼邪許也。

相術。《左傳·文元年》內史叔服能相人。

月名。《爾雅·釋天》七月爲相。

官名。《呂覽》相者,百官之長也。《古三墳》伏犧氏上相共工,下相皇桓。《前漢·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

計相。《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註》專主計籍。

內相。《唐書·陸贄傳》贄爲翰林時,號內相。

家相。《禮·曲禮》士不名家相。《註》主知家務者。

《周禮·春官》有馮相氏。《夏官》有方相氏。

樂器。《禮·樂記》治亂以相。《註》相卽拊也。亦以節樂,以韋爲表,裝之以穅。穅,一名相,因以名焉。

星名。《石申星經》相星在北極斗南。

江神,名奇相。見《博雅》。

太史祥風,以占吉凶。《古今注》作伺風鳥,夏禹所作也。

藥名。《本草綱目》相,麻黃別名。相鳥,馬蘭別名。

地名。《商書序》河稟甲居相。《註》在河北。令魏郡有相縣。

州名。後魏置相州,唐曰鄴都。

姓。《後漢·南蠻傳》武落鐘離山出四姓,一曰相氏。《後秦》相雲。《北齊》相願。

相里,務相,空相,熊相,倚相,京相,沂相,俱複姓。

《字彙補》音禳。《禮·祭法》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註》相近當爲禳祈,王肅又作祖迎。

叶思必切,音悉。《杜甫·漫興絕句》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陸游詩話》白樂天用相字,多作思必切,如爲問長安月,如何不相離是也。此詩相欺,亦當讀入聲。《說文》易緯文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故从目从木。《正字通》相,俗作爲二,非。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建】

建【寅集下】【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居萬切,犍去聲。《說文》立朝律也。《書·洪範》建用皇極。

《玉篇》豎立也。《韻會》置也。《易·比卦》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廣韻》木名。在弱水,直上百仞,無枝。

星名。《禮·月令》仲春之月,旦建星中。《註》建星在斗上。《史記·天官書》建星者,旗也。《註》建六星在斗北,臨黃道,天之都關也。

州名。《韻會》本吳建安郡,唐立建州。

姓。《廣韻》楚王子建之後。《前漢·元后傳》有建公。

《集韻》《韻會》紀偃切,犍上聲。《集韻》覆也。《史記·高帝紀》猶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註》居高屋而翻瓴水,言向下之勢易也。

與鍵通。《禮·樂記》倒載干戈,包之以虎皮,名之曰建櫜。《註》建,讀爲鍵。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曰法。

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幢】

幢【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宅江切《集韻》《韻會》傳江切,音橦。《說文》旌旗之屬。《揚子·方言》翿幢,翳也。楚曰翿,關西關東皆曰幢。《釋名》幢,童也,其貌童童也。《前漢·韓延壽傳》建幢棨,植羽葆。《註》晉灼曰:幢,旌幢也。師古曰:幢,麾也。

《廣韻》直降切《集韻》丈降切,。《釋名》幢,容也,施之車蓋童童然,以隱蔽形容也。

《韻會》徒東切,音同。《張衡·東京賦》設業設虡,宮縣金鏞。鼖鼓路鼗,樹羽幢幢。《註》幢幢,羽貌。

通作潼。《集韻》潼容,車幨帷也。或从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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