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uà][dēng][míng][gǔ][biàn][jiāng][nán,nā]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景入元霄夜已三,挂灯鸣鼓遍江南。
远推到处浑如此,人乐时平不用参。
出自:明代·吴琏《元宵十三夜偶成 其一》
【挂灯】1.亦作"挂灯"。 2.僧俗燃身灯以奉佛。为古代僧众之陋俗。 3.喜庆日悬挂红灯。参见"挂灯结彩"。
【鸣鼓】1.即鼓。 2.击鼓。 3.借指声讨。
【江南】1.长江下游以南的地区,就是江苏、安徽两省的南部和浙江省的北部。 2.泛指长江以南。
【挂】
挂【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說文》畫也。《正字通》圭从二土,有畺畫義。
又《玉篇》懸也。《儀禮·少牢禮》挂於季指。《戰國策》無把銚挂耨之勢,而有積栗之實。通作掛。
又剛挂,矢鏃名。《潘岳·射雉賦》屬剛挂以潛擬。《註》一作罫。
又《集韻》胡卦切,音畫。礙也。同罫。與絓通。
又涓畦切,音圭。別也。《莊子·漁父篇》好經大事,變更易常,以挂功名。或作刲。一曰中鉤取物也。(掛)《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別也。
又揲筮,置著小指閒也。《易·繫辭》掛一以象三。《註》置而不用曰掛。《又》再扐而後掛。《註》合而置之曰掛。《朱子·本義》掛者,懸於左手小指之閒。
又《正韻》與掛同。《易·乾卦疏》易緯云:卦者,掛也。言懸掛物象以示於人。
又《集韻》《韻會》《正韻》古買切,音柺。義同。陸德明易釋文有二音。
【灯】
灯【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集韻》當經切,音丁。《玉篇》火也。《類篇》烈火也。《字彙》《正字通》都騰切,音登。《玉篇》燈火也。《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
又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又《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又叶都郞切,音當。《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集韻》本作鐙。《說文》鐙,錠也。《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
【鸣】
鳴【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明。《說文》鳥聲也。《玉篇》聲相命也,嘷也。《詩·大雅》鳳凰鳴矣,于彼高岡。
又獸亦曰鳴。《易·說卦傳》其於馬也爲善鳴。
又《增韻》凡出聲皆曰鳴。《禮·學記》叩之以小,則小鳴。叩之以大,則大鳴。《莊子·德充符》子以堅白鳴。
又鳥名。《山海經》弇州山有五彩之鳥,仰天鳴,名曰鳴鳥。《書·召誥》我則鳴鳥不聞。《音義》馬云:鳴鳥,謂鳳凰也。
又姓。出《姓苑》。
又《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音命。鳥相呼也。《馬融·長笛賦》山雞晨羣,野雉朝雊。求偶鳴子,悲號長嘯。《註》鳴,命也。《曹植詩》鳴儔嘯匹侶。
又叶謨郞切,音芒。《前漢·郊祀歌》寒暑不忒況皇章,展詩應律鋗玉鳴。函宮吐角激徵淸,發梁揚羽申以商。《張華·俠曲》孟嘗東出關,濟身由雞鳴。信陵西反魏,秦人其彊。
【鼓】
鼓【亥集下】【鼓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古。革音之器。伊耆氏造鼓。《說文》鼓,郭也。春分之音,萬物郭皮甲而出,故謂之鼓。《徐鍇曰》郭者,覆冒之意。《玉篇》瓦爲椌,革爲面,可以擊也。樂書,鼓所以檢樂,爲羣音長。《周禮·地官·鼓人》掌敎六鼓。《註》六鼓:靁鼓八面,靈鼓六面,路鼓四面,鼖鼓,皋鼓,晉鼓,皆兩面。
又夏后氏足鼓,置鼓於趺上,謂之節鼓。殷楹鼓,以柱貫中,上出而樹之也。周縣鼓,植簨虡而縣之也。
又星名。《爾雅·釋天》河鼓謂之牽牛。《郭註》荆楚人呼牽牛爲擔鼓。擔者,荷也。
又《前漢·五行志》天水冀南山大石鳴,曰石鼓,鳴則有兵。
又國名。春秋鼓國,白狄別種。《左傳·昭二十三年》晉襲鼓,滅之。《後漢·郡國志》鉅鹿下曲陽有鼓聚,故翟鼓子國。
又量名。《禮·曲禮》獻米者操量鼓。《廣雅》斛謂之鼓。《荀子·富國篇》瓜桃棗李,一本數以盆鼓。《註》鼓,量也。謂數度以盆量也。
又《後漢·東夷傳》扶餘國,正月,國中連日大會飮樂,名曰迎鼓。《集韻》俗作皷,非是。
【遍】
遍【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與徧同。詳彳部徧字註。
【江】
江【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雙切,音杠。水名。《風俗通·山澤篇》江者,貢也。出珍物,可貢獻也。《釋名》江,共也。小江流入其中,所公共也。《說文》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入海。《書·禹貢》岷山導江。《家語》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風雨,不可以涉。
又《書·禹貢》三江旣入。《韋昭國語註》吳松江,錢塘江,浦陽江。《郭璞·山海經註》岷山,大江水所出。崍山,南江水所出。崌山,北江水所出。南江,北江,皆東流注於大江。《庾闡·揚都賦註》松江,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爲婁江,東南入海爲東江,幷松江爲三。《前漢·地理志註》三江,謂北江、中江、南江。
又九江,在荆州。《書·禹貢》九江孔殷。《正義》江以南,水無大小,俗人皆呼爲江。
又州名。春秋時爲吳楚地,秦爲九江郡,晉爲潯陽郡,卽古江州。《地理通釋》漢九江郡,本在江北,而今所謂江州者,實武昌郡之柴桑縣。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又自江北徙治江南,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實非古江州地也。
又姓。本伯益之後,爵封于江,後以國爲氏。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天潢旁江星。江星動,人涉水。
又帝江,神鳥。出天山,識歌舞。見《山海經》。
又《韻補》叶古紅切,音公。《楚辭·九章》將運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去終古之所居兮,今逍遙而來東。今滇語呼江爲公。
又名江魚爲公魚。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又《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