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藜准儗寻芳去

出自:明代·李之世《途中杂咏同区季誉 其一》

拼音:[zhàng][lí][zhǔn][nǐ,yì][xún][fāng][qù]

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

马迹难消驿路尘,惊看时序物华新。
流莺出谷初求友,海燕衔坭欲傍人。
榆荚半霏寒食雨,桃花疑带武陵春。
杖藜准儗寻芳去,泽畔行吟问楚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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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杖藜】1.谓拄着手杖行走。藜,野生植物,茎坚韧,可为杖。 2.藜杖;拐杖。
【寻芳】1.游赏美景。 2.喻狎妓。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杖】

杖【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音杖。《說文》所以扶行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

《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鄕,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禮·喪服小記》父喪苴杖竹也,母喪削杖桐也。

木梃也。《家語》舜事瞽瞍,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方言》矜謂之杖,謂戈戟柄也。《呂覽·貴已篇》操杖以戰。

《爾雅·釋草》蒤,虎杖。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丈去聲。持也。與仗同。《書·牧誓》王左杖黃鉞。

憑倚也。《左傳·襄八年》杖信以待晉。

【藜】

藜【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郞奚切,音犂。蒿類。《禮·月令》藜莠蓬蒿興。《前漢·司馬遷傳》墨者,糲粱之食,藜藿之羹。《註》藜草似蓬。《爾雅翼》藜,莖葉似王芻,兗州蒸爲茹,又可爲杖。《晉書·山濤傳》文帝以濤母老,贈藜杖一枝。

《揚雄·甘泉賦》配藜四施。《註》配藜,披離也。

懸藜,玉名。《史記·范睢傳》梁有懸藜。

【准】

准【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肫上聲。《說文》平也。《前漢·律歷志》繩直生準。準者,所以揆平取正也。《書·立政》準人。《正義》準人,正法之人,謂士官。

均也。《禮·月令》先定準直。《正義》謂輕重平均。

《周禮·冬官考工記》權之然後準之。《註》謂準擊平正之也。

平準,漢官名。武帝置平準官,籠天下鹽鐵。

則也,倣也。《易·繫辭》易與天地準。

樂器,漢京房所作,以定律數。亦作准。《莊子·天道篇》平中準,大匠取法焉。《字林》準與準同。

《唐韻》職悅切《集韻》《韻會》《正韻》朱劣切,音拙。《史記·高祖本紀》隆準而龍顏。《註》服虔曰:準,頰權也。文穎曰:準,鼻也。

《集韻》數軌切《正韻》式軌切,音水。亦平也。一曰車轅脊不停水。(準)

【儗】

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集韻》魚紀切《韻會》隅起切《正韻》養里切,疑上聲。《說文》僭也。一曰相疑。

比也。通擬。《禮·曲禮》儗人必于其倫。

通作疑。《前漢·食貨志》遠方之能疑者,竝舉而爭起。《註》疑讀曰擬。《史記·蘇秦傳》疑於王者。《荀子·儒效篇》無所儗㤰。《註》儗讀爲疑。

通薿。《詩·小雅》黍稷薿薿。《前漢·食貨志》引《詩》作儗儗。

《正韻》以智切,音異。佁儗,固滯貌。

《廣韻》海愛切《集韻》許代切,海去聲。儓儗,癡貌。

【寻】

尋【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

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俗謂庸常爲尋常。

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去】

去【子集下】【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

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

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

《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

《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鳥鼠攸去,君子攸芋。《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之,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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