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校【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敎。《說文》木囚也。《徐曰》校者,連木也。《易·噬嗑》屨校滅趾。《疏》謂梏其行,卽械也。
又角也,報也。《論語》犯而不校。
又考校。《禮·學記》比年入學,中年考校。
又比校。《周禮·天官》小宰比官府之具。《註》比校次之。《疏》使知善惡足否也。
又檢校。《前漢·食貨志》貫朽而不可校。
又遮木以闌禽獸曰校。《漢成帝紀》大校獵。
又訂書曰校。《前漢·劉向傳》詔向校中五經秘書。
又《小爾雅》戰交曰校。
又《唐韻》《韻會》胡敎切《集韻》後敎切《正韻》胡孝切,音效。學宮名。夏曰校。校者,敎也,鄕學爲校。《左傳·襄三十一年》鄭人游于鄕校,以論執政。《前漢·平帝紀》郡國曰學,侯國曰校。
又支木爲欄格以養馬曰校。《周禮·夏官·校人之職》六廏成校,校有左右,爲十二閑。
又軍部有闌格者亦曰校。《前漢·百官表》司隷校尉,城門校尉。《法志》內增七校。《釋名》校,號也。將帥號令之所在也。
又姓。《統譜》唐校傑,天寶中士曹。
又《集韻》吉巧切《韻會》《正韻》古巧切,音絞。疾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引之則縱,釋之則不校。
又《集韻》《類篇》何交切,音肴。枋也。豆中央直者爲校。《禮·祭統》夫人薦豆執校。
又《集韻》下巧切,音骹。几足也。俎几之下橫木爲足者。《禮·士昏禮》主人拂几授校。《註》胡飽切。
又《集韻》丘交切,音敲。義同。
【士】
士【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鉏里切,音仕。四民士爲首。《詩·大雅》譽髦斯士。《禮·王制》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鄕,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馬,曰進士。
又官總名。《書·立政》庶常吉士。《禮·王制》天子之元士,諸侯之上士,中士,下士。
又《孔安國曰》士,理官也,欲得其曲直之理也。《書·舜典》帝曰:臯陶,汝作士。《左傳·僖二十八年》士榮爲大士。
又漢制,嘗爵爲公侯奪免者,曰公士。
又《前漢·鄒陽傳》武力鼎士。《註》能舉鼎者。
又《前漢·李尋傳》拔擢天士。《註》能知天道者。
又《後漢·李業傳》王莽以業爲酒士。《註》時官酤酒,故置酒士。
又侍從之士。《通鑑》唐杜如晦等十八學士,時謂之登瀛州。
又士卒。《左傳·丘甲註》革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家語》孔子之宋,匡人以。甲士圍之。
又男子通稱。《詩·周頌》有依其士。
又女之有士行者曰女士。《詩·大雅》釐我女士。
又《管子·牧民篇》有士經。《註》士,事也。經,常也。
又《梵書》釋子勤佛行者曰德士,無上士。
又俗塐神像曰木居士。《韓愈詩》偶然題作木居士,便有無窮求福人。
又《山海經》大荒西有國,名淑士。
又士鄕。《後漢·鄭傳》昔齊置士鄕。《註》管仲相桓公,制國爲二十一鄕,工商之鄕六,士鄕十五。
又縣名,勇士縣,屬天水郡,見《後漢·西羌傳》。
又姓。陶唐之苗裔士蔿之後,爲士氏,見《統譜》。
又複姓,漢士孫瑞,扶風人。
又與事通。《書·洛誥》見士于周。《註》悉來赴役也。《詩·豳風》勿士銜枚。《註》自今可勿爲行銜枚之事。
又叶主矩切,音雨。《詩·大雅》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叶下父。父,音甫。《說文》士,事也。數始于一,終于十,从一从十。《集韻》本作。
又與仕通。
【每】
每【辰集下】【毋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罪切《集韻》《韻會》母罪切《正韻》莫賄切,音浼。《增韻》常也,各也,凡也。《三蒼》曰:每,非一定之辭。《詩·小雅》每懷靡及。《莊子·外物篇》聖人躊躇以興事,以每成功。《郭象註》事不遠本,故其功每成。
又雖也。《爾雅·釋訓》每有,雖也。《詩·小雅》每有良朋。《箋》言雖有良朋也。
又貪也。《前漢·賈誼傳》衆庶每生。《註》孟康曰:每,貪也。《敘傳》致死爲福,每生作旤。
又姓。每當時,漢人。見《印藪》。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佩切,音妹。數也。一曰田美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原田每每。《註》每有枚、昧二音,義同。
又《集韻》《正韻》謨杯切《韻會》謀杯切,,非。
【垂】
垂【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是爲切,音甀。自上縋下。《易·大傳》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詩·小雅》垂帶而厲。
又布也。《後漢·鄧禹傳》垂功名於竹帛。
又同陲。堂之盡處近階者。《書·顧命》一人冕執戣,立于東垂。一人冕執瞿,立于西垂。《史記·袁盎傳》臣閒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又邊垂。《左傳·成十三年》虔劉我邊垂。《前漢·谷永傳》方今四垂宴然。
又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註》垂,衞地,濟隂句陽縣東北有垂亭。《宣八年》仲遂卒于垂。《註》齊地。
又《集韻》馳僞切,音縋。鄉名。在縣。
又《集韻》樹僞切《正韻》殊僞切,音瑞。《書·舜典》垂共工。陸德明讀。
又將及也。杜甫有垂老別詩。
【绅】
紳【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失人切《集韻》《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大帶也。《禮·內則》冠緌纓端,韠紳縉笏。《註》紳,大帶,所以自紳約也。《論語》子張書諸紳。《疏》以帶束腰,垂其餘以爲飾,謂之紳。
又《博雅》紳,束也。
又《韻補》叶尸連切《韓愈·謝自然詩》奈何不自信,反欲從物遷。感傷遂成詠,昧者宜書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