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暮求必与

出自:明代·李之世《和食槟榔》

拼音:[hūn][mù][qiú][bì][yǔ,yù,yú]

平仄:平仄平仄平

千柱撑云幪,著土没其础。
炎洲未是炎,万箑扇残暑。
丹粒结翠房,似为饥禽禦。
仙掌苞凤卵,葡萄垂马乳。
鲜食珍土人,致远藉蒸煮。
千艘与万轴,输挽无停阻。
咽津一快喉,暂嚼滓还吐。
味回橄榄甘,亦带蕨笋苦。
发赪助颜酡,点绛增唇妩。
园既擅素封,利亦殖富贾。
推垢兼破块,能以导为补。
常飧等蔬稻,药用些些许。
黎水涎带醶,腹瘕似抱鼓。
恶风旋鬼轮,时为头目侮。
毒雾霁不开,炎沙烁日午。
天施辟瘴丹,厥效为君数。
最哉浮海人,眠餐力当努。
地产山海珍,食谱难尽举。
惟有药材悭,以此助穷旅。
一钱买盈握,昏暮求必与
南中藉享奢,难为北客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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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昏暮】黄昏;傍晚。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昏】

昏【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呼昆切,音閽。《說文》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聲。《爾雅·釋詁》昏,代也。《註》代,明也。《疏》日入後二刻半爲昏,昏來則明往,故云代明。《釋名》昏,損也,陽精損減也。《周禮·秋官·司寤氏註》日入三刻爲昏,不盡三刻爲明。《淮南子·天文訓》日至虞淵,是謂黃昏。至於蒙谷,是謂定昏。

《詩·邶風》宴爾新昏。《儀禮·士昏禮註》士娶妻之禮,以昏爲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陽往而隂來,日入三商爲昏。

《左傳·昭二十五年》昏媾、姻亞。《註》妻父曰昏,重昏爲媾,婚父曰姻,兩婿相謂曰亞。

《書·益稷》下民昏墊。《傳》昏瞀墊溺。

《書·盤庚》不昏作勞。《傳》昏,彊也。

《書·牧誓》昏棄厥肆祀弗答。《傳》昏,亂也。《疏》昏閽於事必亂,故昏爲亂也。

《左傳·昭十九年》札瘥夭昏。《註》未名曰昏。《疏》子生三月父名之。未名之曰昏,謂未三月而死也。

《集韻》呼困切,音。暗也。亦姓。

《韻補》叶許云切。《曹大家ɡū·東征賦》悵容與而久住兮,忘日夕而將昏。到長垣之境界,察農野之居民。

叶許懸切。《馬融·廣成頌》子野聽聳,離朱目眩。隷首策亂,陳子籌昏。

【暮】

暮【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故切,音慕。本作莫。《說文》莫,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註》平野中望日將落,如在草茻中也。《史記·伍子胥傳》吾日暮塗遠。《屈原·離騷》恐美人之遲暮。○按經典本皆作莫。今或相承用暮字。

【求】

求【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巨鳩切《集韻》《韻會》渠尤切,音裘。《說文》索也。《增韻》覓也,乞也。《易·乾卦》同氣相求。《詩·大雅》世德作求。

招來也。《禮·學記》發慮憲,求善良。

等也。《書·康誥》用康乂民作求。《傳》求,等也。言爲等匹於商先王也。

山水名。《山海經》歷石山東南一百里曰求山。求水出于其上,潛于其下。

姓。《三輔決錄》漢有求仲。

與裘通。《說文》裘字,古省作求。

與球通。《柳宗元·饗軍堂記》琉球作流求。

《集韻》恭于切,音拘。與蛷同。肌蛷,蟲名。或省作求。

《韻補》叶渠之切,音奇。《班昭·東征賦》貴賤貧富不可求兮,正身履道以俟時兮。

叶彊於切,音渠。《陳琳·大荒賦》雖遊目於西極兮,大道卷而未舒。仍皇靈之攸暢兮,爰稽余之所求。

叶巨九切,音臼。《易林》春栗夏梨,少鮮希有。斗阡石萬,貴不可求。

【必】

必【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音畢。《說文》分極也。从八戈。戈亦聲。《趙宧光箋》弋猶表識也,分極猶畺界也,故从八弋。

定辭也。《詩·齊風》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專也。《揚子·太經》赤石不奪,節士之必。《註》石不可奪堅,丹不可奪赤,猶節士之必專也。

期必也。《論語》子絕四,毋意,毋必。

審也。《後漢·劉陶傳》所與交友,必也同志。

果也。《後漢·宣帝紀贊》孝宣之治,信賞必罰。

必育,人名。燧人氏之佐也。《羣輔錄》必育受稅俗。《註》受賦稅及徭役,所宜施爲也。

《字彙補》赤犮必力。山名。河水所出也。見僧宗泐記。

《古今字考》幷列切,音縪。組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天子圭中必。《註》謂以組約其中央,以備失墜。◎按周禮考工釋文,必卽組也,讀如縪者,俗讀之也。弓檠之䪐从韋,正譌欲舉以駁《說文》,迂矣,當以《說文》爲正。

按必字不从心,《字彙》幷入心部。《正字通》因之,取其形似,便於檢閱爾。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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