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庐众共处

出自:明代·李之世《课圃》

拼音:[shì][lú][zhòng][gòng,gōng][chǔ,chù]

平仄:仄平仄平仄

搆室邻榛莽,为园亦于兹。
讵云久不窥,荒蔓良易滋。
禽鱼习主懒,花睡亦无时。
念我当远行,灌锄应属谁。
疏畦刚拣砾,删冗暂披枝。
先乃去其甚,馀亦以次为。
室庐众共处,偏我独园私。
宁为圃场植,草木养閒姿。
人情狎故昵,厌每生于离。
顾我为园心,去住罔间之。
刺刺语园子,童亦笑予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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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室庐】居室;房舍。
【共处】相处;共同存在:~一室ㄧ和平~。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室】

室【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曰宮,因其財物充實曰室。室之言實也。《易·繫辭》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書·蔡仲之命》以蕃王室。《詩·豳風》曰爲攺歲,入此室處。

《周禮·地官註》城郭之宅曰室。

宗廟曰世室。《周禮·冬官考工記》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註》世室,宗廟也。

夫以婦爲室。《禮·曲禮》三十曰壯,有室。

營室,星名。《朱子·詩傳》此星昏而正中,夏正十月也,是時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

山名。《史記·封禪書註》崧高山有大室,少室二山,以山有石室,故名。

壙穴。《詩·唐風》百歲之後,歸于其室。

姓。《正字通》宋衞將軍室种。

《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集韻》居也。《左思·魏都賦》窺玉策於金縢,按圖錄於石室。考曆數之所在,察五德之所蒞。

叶書藥切,音爍。《焦氏·易林》歲暮華落,陽入隂室。萬物伏匿,藏不可得。得音鐸。

【庐】

廬【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力居切《集韻》《韻會》《正韻》凌如切,音閭。《說文》寄也。秋冬去,春夏居。《詩·小雅》中田有廬。《箋》中田,田中也。農人作廬焉,以便田事。

《玉篇》屋舍也。《集韻》粗屋總名。《易·剝卦》小人剝廬。《左傳·襄二十三年》則猶有先人之敝廬在,君無所辱命。

,徙有庌也。

直宿,舍也。《前漢·金日磾傳》小疾臥廬。《註》殿中所止曰廬。《班固·西都賦》周廬千列。《註》直宿曰廬。

國名。《周語》廬由荆嬀。《註》廬,嬀姓之國,荆嬀,廬女爲荆夫人也。

邑名。《楚語》以王如廬。《註》廬,楚邑。

州名。《隋書·地理志》廬江郡,開皇初改爲廬州。

山名。《廬山記》周威王時,有匡俗廬君,故山取其號。

《正韻》龍都切,音盧。《周禮·冬官考工記》秦無廬。《註》廬讀爲纑,謂矛戟柄竹攢柲。或曰摩䥨之器。

與籚同。《集韻》籚或作廬。

【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共】

共【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渠用切,蛩去聲。《說文》同也。从廿卄。《徐曰》廿音入,二十共也,會意。《玉篇》同也,衆也。《廣韻》皆也。《增韻》合也,公也。《禮·王制》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史記·張釋之傳》法者,所與天下共也。

《唐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音恭。《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註》服虔曰: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

姓。《氏族略》以國爲氏。

地名。《詩·大雅》侵阮徂共。《韻會》阮國之地,在河內共城。

《集韻》古勇切《正韻》居竦切,恭上聲。《前漢·百官公卿表》垂作共工,利器用。《註》應劭曰:垂,臣名也。爲共工,理百工之事。共讀曰龔。

向也。《論語》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姓。《前漢·匈奴傳》太守共友。《註》師古曰:共友,太守姓名也。共讀曰龔。

《集韻》《正韻》居用切,恭去聲。《左傳·僖四年》敢不共給。《前漢·成帝紀》無共張繇役之勞。《註》師古曰:共音居用反,謂共具張設。

《律歷志》共養三德爲善。◎按,共給,共養,有平、去二音,音別義同,故《正韻》東、送二韻共供兩存之。

《正韻》忌遇切,音具。《周禮·天官·內饔》掌共羞修膴胖骨鱐,以待共膳。《註》掌共,共當爲具。

《集韻》胡公切,音洪。共池,地名。《字彙》本作卄,象兩手合持之形。今作共。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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