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通有定分

出自:宋代·方一夔《郡人有朱买臣严子陵按史传买臣吴人尝出为会稽太守名曰乡郡会稽盖今两浙之地吾郡特以去州二十里曰朱池为买臣昔居之地难以考见其实子陵晚耕于富春山中则今钓台是也二公出处不同心事亦异姑以其同为郡人各赋一首使九原有作不怅来者之不我知也 其一》

拼音:[qióng][tōng][yǒu,yòu][dìng][fēn,fèn]

平仄:平平仄仄平

鲁不识仲尼,妄谓东家氏。
知音古为难,而况谐俗耳。
寒松翳遗貌,吊古独倚徙。
歌声馀老樵,昔居竟谁是。
当年翁子贫,卖薪沽酒市。
一朝入汉庭,歘作青云士。
出领虎符贵,牛酒贺闾里。
邸间绶若若,差排庭中吏。
旁人自送迎,我亦附长史。
片言负茂陵,奇祸竟博死。
穷通有定分,何足计戚喜。
豆羹辄动色,未可欺妻子。
阿妇非弃翁,颇亦窥见此。
后车且耻载,谁肯并庙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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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穷通】1.困厄与显达。 2.谓干涸与流通。 3.谓阻隔与通畅。
【定分】1.确定名分。 2.固定的名分。 3.宿命论谓人事均由命运前定,人力难以改变,称为"定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穷】

窮【午集下】【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韻會小補》說文本作竆。从穴躳聲。隷作窮。

《集韻》居雄切,音弓。恭貌。本作匔。或从穴作窮。

【通】

通【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統平聲。《說文》達也。《正韻》徹也。《易·繫辭》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禮·學記》知類通達。

亨也,順也。《禮·儒行》上通而不困。《註》謂仕則上達乎君,不困于道德之不足也。《易·節卦》不出戸庭,知通塞也。

暢也。《爾雅》四時和爲通正。《註》通,平暢也。

總也。《禮·王制》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註》通計三十年所入之數,使有十年之餘也。

開也。《前漢·何武傳》通三公官。《註》謂更開置之也。

道之也。

凡人往來交好曰通。《前漢·季布傳》非長者勿與通。

《陸賈傳》剖符通使。

書名。《白虎通》班固著。《風俗通》應劭著。

書首末全曰通。《後漢·崔實傳》宜寫一通。

凡物色純者謂之通。《周禮·春官·司常》通帛爲旃。《註》通帛,無他物之飾也。

通鼓。《周禮·地官·鼓人》以金鐸通鼓。《疏》司馬振鐸,將軍以下卽擊鼓,故云通鼓。

井地名。《前漢·法志》方里爲井,井十爲通。

《廣韻》州名。

《韻會》馬矢曰通。《後漢·戴就傳》以馬通薰之。

《左傳·杜預註》旁淫曰通。

叶他郞切,音湯。《東方朔·七諫》身寢疾而日愁兮,情沈抑而不揚。衆人莫可與論道兮,悲精神之不通。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定】

定【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徑切,庭去聲。《說文》安也。《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易·說卦》天地定位。《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禹貢》震澤底定。

《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註》謂各署其所長也。

止也。《書·洛誥》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

《儀禮·鄕飮酒禮》羹定。《註》定猶熟也。《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

《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曰定。

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

丘名。《爾雅·釋丘》左澤曰定。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音訂。營室星也。《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註》定星昏而正中,於是時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孫炎曰:定,正也。一曰定謂之耨。

《詩·周南》麟之定。《註》定,額也。

《禮·禮器》羹定詔於堂。《註》羹,肉湆。定,熟肉。

《爾雅·釋器》斪斸謂之定。《郭註》鋤屬也。

叶唐丁切,音庭。《詩·小雅》亂靡有定。叶下寧成。

《韻會》古通正。亦作奠。引周禮瞽矇世奠繫,奠讀爲定,謂帝繫,諸侯世本之屬。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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