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啻】
啻【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施智切,音翅。《說文》語時不啻也。一曰諟也。《正字通》二義未詳。《玉篇》買賣云不啻也。《六書故》啻猶止也,猶言何止。今吳方言凡已詞加一啻字,猶言不但已也。《書·秦誓》不啻如自其口出。《韻會》或作翅。
又與適通。《戰國策》疑臣者不適三人。《註》適啻同。
又《集韻》餘也。《韻會》過多也。
又《集韻》丁計切,音帝。高聲。一曰諟也。
【才】
才【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昨哉切《集韻》《韻會》《正韻》牆來切,音裁。《說文》艸木之初也。从丨,上貫一,將生枝葉。一,地也。《徐曰》上一,初生岐枝。下一,地也。《六書正譌》才,木質也。在地爲木,旣伐爲才,象其枝根斬伐之餘。从木省。別作材,非。
又天地人爲三才。《易·繫辭》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一曰能也。《禮·文王世子》必取賢斂才焉。《論語》才難,不其然乎。《前漢·武帝紀》其令州縣舉茂才異等。《唐書·百官志》擇人以四才。《邵堯夫曰》臨大事然後見才之難。才者,天之良質也,學者所以成其才也。
又質也,力也。《詩·魯頌》思無期,思馬斯才。《傳》多材也。《孟子》非天之降才爾殊也。《近思錄》性出於天,才出於氣,氣淸則才淸,氣濁則才濁。
又姓。明尙書才寬。
又《集韻》通作材。《說文》材,水挺也。从木,才聲。《徐曰》木勁直可用,故曰入山掄可爲材者。人之有才,義出於此。
又《正韻》與纔通。古用才爲纔始字。《晉書·謝混傳》才小冨貴,便豫人家事。
又與裁通。《戰國策》惟王才之。
又與財通。《前漢·揚雄傳》財足以奉宗廟。
又《集韻》將來切,與哉同。亦始也。《爾雅·釋詁疏》哉,古文作才。以聲近,借爲哉始之哉。
又作代切,音再。義同。
又叶卽由切,音遒。《焦氏·易林》季子多才,使我不憂。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倍】
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俖《集韻》補妹切,音背。《說文》反也。《禮·緇衣》信以結之,則民不倍。《淮南子·人閒訓》單豹倍世離俗,巖居谷飮。
又鄙俗也。《論語》斯遠鄙倍矣。
又物財人事加等曰倍。《易·說卦》利市三倍。《詩·大雅》如賈三倍。《書·周官》夏商官倍,亦克用乂。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曰:焉用亡鄭以倍鄰。《註》益也。
又《越絕書》計倪曰:以智論之,以決斷之,以道佐之,斷長續短,一歲再倍,其次一倍。
又《韓愈·韓滂墓誌》滂讀書倍文,功力兼人。《註》倍文,謂背本暗記也。《周禮註》倍文曰諷,韓語本此。
又《集韻》《韻會》《正韻》蒲枚切,音裴。《賈子容經篇》諺曰:君子重襲,小人無由入。正人十倍,邪僻無由來。
又倍尾,山名,通作陪。
又倍阿,鬼名。《莊子·達生篇》東北方之下者,倍阿鮭蠪躍之。《林獻齋註》屋中東方之鬼也。緇原字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