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嫌饭豆与蒸藜

出自:宋代·方一夔《田家杂兴三首 其三》

拼音:[bù,fǒu][xián][fàn][dòu][yǔ,yù,yú][zhēng][lí]

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

不嫌饭豆与蒸藜,饱脱衣衫挂竹篱。
问酒亭前旗影市,系船屋角藕花陂。
踏车挂壁閒龙骨,生药当庭蔓兔丝。
我自耦耕非避世,姓名休使外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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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饭豆】吃豆,以豆当饭。
【蒸藜】1.煮野菜。 2.古传孔子弟子曾参因其妻蒸藜不熟而出之。见《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及汉班固《白虎通.谏诤》。后人用以指代妇人的过失或作出妻的典故时多误"藜"为"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嫌】

嫌【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戸兼切《集韻》《韻會》賢兼切《正韻》胡兼切,協平聲。《說文》不平於心也。一曰疑也。《禮·曲禮》禮者,所以定親疎,决嫌疑也。《又》禮不諱嫌名。《後漢·馮異傳》帝曰:將軍何嫌何疑,而有懼意。《唐書·尉遲敬德傳》秦王謂尉遲敬德曰:丈夫意氣相期,勿以小嫌介意。《集韻》或作慊。

【饭】

飯【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扶晚切《集韻》《韻會》父遠切,音笲。《玉篇》餐飯也。《禮·曲禮》飯黍毋以箸。

《文王世子》文王一飯亦一飯,文王再飯亦再飯。

《儀禮·少牢饋食禮·尸又食註》或言食,或言飯。食,大名,小數曰飯。《疏》食大名者,以其論語文多言食,故云食大名也。小數曰飯者,此少牢特言三飯五飯九飯之等,據一口謂之一飯,五口謂之五飯等,據小數而言,故云小數曰飯。

《論語》亞飯、三飯、四飯。《註》以樂侑食之官。《白虎通》王者平旦食、晝食、晡食、暮食,凡四飯,諸侯三飯,大夫再飯。

指本。《儀禮·士喪禮》設決麗于掔自飯持之。《註》麗,施也。掔手後節中也。飯,大擘指本也。決,以韋爲之籍,有彄,彄內端爲紐,外端有橫帶,設之以紐,擐大擘指本也。

《唐韻》符萬切《集韻》《韻會》扶萬切《正韻》符諫切,煩去聲。《說文》食也。《汲冢周書》黃帝始炊穀爲飯。《禮·曲禮》毋摶飯。《疏》取飯作摶,則易得多。是欲爭飽非謙也。

《儀禮·公食大夫禮》賔升,公揖退于箱,賔卒食,會飯三飲。《註》會飯謂黍稷也。

叶扶霰切,音卞。《蘇轍詩》岸上遊人暮不歸,淸香入袖凉吹靣。投壺擊鞠綠楊隂,共盡淸尊餐白飯。《廣韻》同。俗作飰。

【豆】

豆【酉集中】【豆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竇。《說文》古食肉器也。《爾雅·釋器》木豆謂之豆。《書·武成》執豆籩。《詩·小雅》爲豆孔庶。《公羊傳·桓四年》諸侯曷爲必田狩。一曰乾豆。《註》豆,祭器,狀如鐙。《禮·明堂位》夏后氏以楬豆,殷玉豆,周獻豆。《註》楬,無異物之飾也。獻音娑,疏刻之也。

《禮器》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諸公十有六,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

《鄕飮酒義》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旊人爲豆,實三而成觳,崇尺。《註》崇,高也。豆實四升。《史記·樂書》簠簋俎豆,禮之器也。

《揚子·方言》爲豆籠。《註》盛桮器籠也。《集韻》或作梪、䇺。

《韻略》穀也。《博雅》大豆,菽也。小豆,荅也。《周禮·天官·大宰·三農生九穀註》黍、稷、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麥爲九穀。《禮·投壷》壷中實小豆焉,爲其矢之躍而出也。《干寶·晉書》駑馬戀棧豆。

《博雅》天豆,雲實也。

巴豆、海紅豆,皆藥名,出巴蜀。

相思子一名紅豆。

土芋一名土豆。皆菽豆別一種也。俗作荳,非。

《說苑·辨物篇》十六黍爲一豆,六豆爲一銖,二十四銖爲一兩。

官名。《南齊書·魏虜傳》北魏置九豆和官。

地名。《北史·周文帝紀》文帝伐魏,至盤豆,拔之。

州名。《唐書·地理志》隴右道有白豆州。

姓。漢光武時,關內侯豆如意,後魏長廣王豆代田。

複姓。北周豆盧寧,本姓慕容氏,歸魏,賜姓豆盧氏。

三字姓。北魏次南有紇豆陵氏。

《正韻》當口切,音斗。《玉篇》量名。《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食一豆肉,飮一豆酒。《註》豆,當爲斗。毛居正曰:豆,古斗字。如《左傳·昭三年》豆、區、釜、鍾之類,當音斗。後人誤讀爲俎豆之豆。斗斛之斗又作㪷,蓋譌倂耳。

《字彙補》思留切,讀作羞。《周禮·天官·腊人》凡祭祀共豆脯。《註》脯非豆實,豆當爲羞,聲之誤也。《釋文》豆,音羞。

《韻補》叶動五切,音杜。《柳宗元·牛賦》皮角見用,肩尻莫保。或穿緘縢,或實俎豆。豆叶保,保音補。

叶田故切,讀作渡。《詩·小雅》儐爾籩豆,飮酒之飫。兄弟旣具,和樂且孺。《音學五書》豆叶孺。

山名。《後漢·郡國志》唐縣有都山。一名豆山。今關中人讀豆爲渡。《說文》豎、侸、裋皆以豆得聲。樹字从壴,亦以豆得聲。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蒸】

蒸【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煑仍切,音烝。《說文》折麻中榦也。《詩·小雅》以薪以蒸。《箋》麤曰薪,細曰蒸。《周禮·天官·甸師》帥其徒以薪蒸,役外內饔之事。《疏》自然小者曰蒸也。

衆也。《詩·大雅》天生蒸民。

地名。《吳越春秋》吳王召公孫聖,使門人提之蒸丘。

通烝。《爾雅·釋天》冬祭曰蒸。《註》進品物也。

《類篇》諸應切,音證。氣之上達也。《列子註》溫蒸同乎炎火,音去聲。《潘尼·苦雨賦》氣觸石而結蒸,雲膚合而仰浮。《羣經音辨》蒸,經典蒸祭之蒸多去草,以此爲薪蒸。

【藜】

藜【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郞奚切,音犂。蒿類。《禮·月令》藜莠蓬蒿興。《前漢·司馬遷傳》墨者,糲粱之食,藜藿之羹。《註》藜草似蓬。《爾雅翼》藜,莖葉似王芻,兗州蒸爲茹,又可爲杖。《晉書·山濤傳》文帝以濤母老,贈藜杖一枝。

《揚雄·甘泉賦》配藜四施。《註》配藜,披離也。

懸藜,玉名。《史記·范睢傳》梁有懸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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