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又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又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又《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又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杯】
杯【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背平聲。《說文》作桮。俗作㮎,通作杯。飮酒器。唐孔穎達曰:《周禮》有王敦,今之杯盂也。《禮·玉藻》母沒而杯棬不能飮焉,口澤之氣存焉爾。
又盛羹器。《前漢·項羽傳》幸分我一杯羹。《師古註》今之側杯有兩耳者。
又叶博孤切,音餔。《曹植·隴西行》卻略再拜跪,然後持一杯。談笑未及竟,左顧敕中廚。
又叶薄侯切,音裒。《鮑照·合歡詩》飮共連理杯,寢共無縫裯。
【试】
試【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不試而民咸服。《莊子·齊物論》嘗試言之。
又《正韻》式至切,音翅。義同。
又姓,見《姓苑》。
又《集韻》設職切,音識。義同。通作式。
又叶詩止切,音始。《詩·小雅》方叔涖止,其車三千,師干之試。試叶止。
又叶申之切,音詩。《詩·小雅》私人之子,百僚是試。叶上裘,裘音渠之反。
【问】
問【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聞去聲。《說文》訊也。《書·仲虺之誥》好問則裕。《詩·邶風》問我諸姑,遂及伯姊。
又《爾雅·釋言》聘問也。《儀禮·聘禮》小聘曰問。《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聘曰問。
又《秋官·大行人》閒問以諭諸侯之志。《又》凡諸侯之邦交,歲相問也。
又《正字通》古謂遺曰問。《詩·鄭風》雜佩以問之。《傳》問,遺也。《禮·曲禮》凡以苞苴簞笥問人者。《左傳·哀二十六年》衛侯使以弓問子貢。
又訊罪曰問。《詩·魯頌》淑問如臯陶。《註》淑,善。問,訊囚也。
又命也。《左傳·莊八年》期戍,公問不至。《註》問,命也。
又姓。《廣韻》今襄州有之。《正字通》明問智,成化貢士。
又《正韻》與聞同,聲問也。《詩·大雅》宣昭義問。《又》亦不隕厥問。
【此】
此【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
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潭】
潭【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正韻》徒含切《集韻》《韻會》徒南切,音覃。水名。《說文》水出武陵鐔成玉山。
又深也。《前漢·揚雄傳》潭思渾天。
又州名。《廣輿記》長沙府,隋唐曰潭州。
又《集韻》《正韻》徐心切,音尋。旁深也。與潯同。《揚雄·解嘲》或橫江潭而漁。
又《集韻》《正韻》夷針切,音淫。浸潭,與浸淫同。《司馬相如·上林賦》浸潭促節。《漢書》作浸淫。
又《廣韻》《集韻》。
又《集韻》忍甚切,音荏。義同。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