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én][sān][yǐ][fēn,fèn]
平仄:平平仄平
子开丑辟,为天下君。
干十而配,辰三以分。
【辰】
辰【酉集下】【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振,民農時也。《釋名》辰,伸也。物皆伸舒而出也。
又時也。《書·臯陶謨》撫于五辰。《註》謂五行之時也。
又日也。《左傳·成九年》浹辰之閒。《註》自子至亥,十二日也。
又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辰曰執徐。
又三辰,日月星也。《左傳·桓二年》三辰旂旗。《疏》日照晝,月照夜,星運行于天,昏明遞匝,民得取其時節,故三者皆爲辰也。
又日月合宿謂之辰。《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註》辰,日月所交會之地也。
又北辰,天樞也。《爾雅·釋天》北極謂之北辰。《註》北極,天之中,以正四時。
又大辰,星名。《春秋·昭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公羊傳》大辰者何,大火也。大火爲大辰,伐爲大辰,北辰亦爲大辰。《註》大火謂心星,伐爲參星。大火與伐所以示民時之早晚,天下所取正。北辰,北極天之中也,故皆謂之大辰。
又《爾雅·釋訓》不辰,不時也。《詩·大雅》我生不辰。
又《小雅》我辰安在。
又叢辰,術家名。《史記·日者傳·叢辰註》猶今之以五行生尅擇日也。
又《韻會》州名。古沅陵郡,隋置辰州,以辰溪名。
又叶時連切,音禪。《韓愈詩》吾懸日與月,吾繫星與辰。叶先韻。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