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输利其事

出自:唐代·皮日休《正乐府十篇·农父谣》

拼音:[jūn][shū][lì][qí,jī][shì]

平仄:平平仄平仄

农父冤辛苦,向我述其情。难将一人农,可备十人征。
如何江淮粟,挽漕输咸京。黄河水如电,一半沈与倾。
均输利其事,职司安敢评。三川岂不农,三辅岂不耕。
奚不车其粟,用以供天兵。美哉农父言,何计达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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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均输】1.汉武帝实行的一项经济措施。在大司农属下置均输令﹑丞,统一征收﹑买卖和运输货物。 2.北宋王安石新法之一。于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实行,授权主管六路财赋和茶﹑盐﹑矾﹑酒税的发运使,凡朝廷所需之货物,尽量在廉价处或近地收购,存储备用。 3.明末的苛税之一。 4.古代仓名。 5.古代算法。为"九数"之一。包括以田地的多少﹑人户的上下求赋税;以道路的远近﹑负载的轻重求脚费;以物价的高低不一求平均数等。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均】

均【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居勻切《集韻》《韻會》《正韻》規倫切,音鈞。《說文》平也。《詩·小推》大夫不均。《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均齊天下之政。《春官》軍禮有五二日大均之禮,恤衆也。

調也。《詩·小雅》六轡旣均。

徧也。《易·說卦》坤爲均。《莊子·寓言篇》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循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

天子設四代之學,曰成均,見《禮·文王世子註》。

造瓦之具,旋轉者也。董仲舒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爲。

樂器。《禮·樂記》樂所以立均。《尚書疏》堂上之樂,皆受笙均。堂下之樂,皆受磬均。《後漢·律歷志》冬夏至,八音,聽五均。《註》均,長七尺,繫以絲,以節樂音。

均服,戎服也。《左傳·僖五年》均服振振。亦作袀。

地名。均,古麇國,在襄陽。《唐書·中宗紀》嗣聖元年,太后遷帝房州。

遷于均。

《集韻》王問切《正韻》禹慍切,音韻。《說文先訓》古無韻字,均卽韻也。

與專切,音沿。《史記·夏本紀》均河海,通淮泗。《鄭元曰》均讀沿。

叶古頑切,音鰥。《韓愈·孟郊失子詩》問天生下人,薄厚胡不均。夫曰天地人,由來不相關。

通作鈞。《書·泰誓》厥罪惟鈞。

或作旬。《禮·內則》旬而見。《周禮·地官》均人公旬用三日。《註》均古通旬。別作。

【输】

輸【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式朱切《集韻》《韻會》舂朱切《正韻》商朱切,音鄃。《說文》委輸也。《左傳·僖二年》秦於是乎輸粟㫃晉。《前漢·食貨志》武帝置平準,都受天下委輸。

《廣韻》盡也。《左傳·襄九年》魏絳請施舍,輸積聚以貸。

隳也。《詩·小雅》載輸爾載。《春秋·隱五年》鄭人來輸平。《註》輸平,隳成也。

均輸,官名。《桓寬·鹽鐵論》郡國諸侯,各以其方物貢輸,往來物多苦惡,不償其價,因置官以相紹運,故曰均輸。

交輸,衣之後垂者。《前漢·江充傳》曲裾後垂交輸。《註》割正幅,使一頭狹若燕尾,垂之兩旁,見于後也。

《正韻》俗謂勝負爲輸贏。

《廣韻》傷遇切《集韻》舂遇切,音戍。《廣韻》送也。《增韻》凡以物送人,則讀平聲。指所送之物,則讀去聲。《韻會》漢有三輔委輸官。

經穴也。《史記·扁鵲傳》五藏之輸。《註》十二經皆以輸爲原,蓋經穴也。

【利】

利【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詈。《說文》銛也。从刀和,然後利,从和省。易利者,義之和也。《前漢·鼂錯傳》兵不完利,與空手同。

《廣韻》吉也,宜也。《易·賁卦》利有攸往。

私利也。《莊子·騈拇篇》小人以身殉利。

《禮·坊記》先財而後禮,則民利。《註》利猶貪也。

《前漢·高帝紀》徙齊楚大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註》師古曰:利謂便好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軸有三理,三者以爲利也。《註》利,滑密也。

州名。《韻會》巴蜀地。晉西益州,梁改利州。

姓。《韻會》漢有利乾,爲中山相。

《韻補》叶音棃。《古樂府》雨雪霏霏雀勞利,長觜飽滿短觜饑。

【其】

其【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

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

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

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山名。《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註》其音基,山名。《廣韻》在琅邪。

地名。《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集韻》《韻會》居吏切。《正韻》吉器切,音寄。《韻會》語已辭。《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通已。《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韻會》或作忌。《詩·鄭風》叔善射忌。

【事】

事【子集上】【亅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叓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

《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

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叶詩紙切,音始。《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叶疎語切,書上聲。《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叶常御切,音樹。《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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