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晴明兮众形

出自:明代·郭之奇《九歌 其六 泛望》

拼音:[fēn,fèn][qíng][míng][xī][zhòng][xíng]

平仄:平平平平仄平

于戏兮旷哉,彭湖兮飞渡来。
朝南浦兮云棹,夕吴城兮月桅。
击余汰兮烟阔,扬吾舲兮波开。
波开兮未极,高帆举兮瞬息。
风从水兮为鳞,舟在山兮振翼。
望百里兮匡庐,坐超忽兮横侧。
分晴明兮众形,递遥迩兮诸色。
虽变化兮多端,犹卷舒兮无匿。
謇将揖兮披衷,尚微杳兮难即。
终有言欲告兮不能不前,亦惟感晴春兮非其易得。
恐阴曀兮中生,蔽光颜兮外蚀。
或风雷兮怒凭,驱木石兮崩仄。
或雨雾兮偏蒙,长荆榛兮荟薿。
人曰此兮天之变时,余实忧兮山之累德。
岂若兹兮霁初容,峙明湖兮不可惑。
横千顷兮黛波,与清风兮琢磨。
渺波臣兮一叶,维七载兮五过。
顾寸心兮有日,溯流从兮水之阿。
怀余情兮未发,焉能忍兮无吪。
恃中忱兮谅直,想山意兮渊和。
遂倚窗兮至夕,舟既远兮为歌。
念青帝之司峰兮亦无多,将鸣鹈之度岭兮奈时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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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晴明】晴朗;明朗。
【众形】各种物体的形象。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晴】

晴【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疾盈切《集韻》《韻會》慈盈切,音情。夝或作晴暒。《玉篇》雨止也,晴明也,無雲也。《史記·天官書》天晴而見景星。

《韻補》叶慈良切。《張籍·祭韓愈詩》公因同歸還,居處各一方。中秋十六夜,魄圓天差晴。

《說文》夝,雨而夜除星見也。《註》今俗作晴,非。

【明】

明【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朙《廣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鳴。《說文》照也。《易·繫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又》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疏》日月中時,徧照天下,無幽不燭,故云明。《史記·歷書》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

《易·乾卦》大明終始。《疏》大明,曉乎萬物終始。

《易·乾卦》天下文明。《疏》有文章而光明。

《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疏》照臨四方謂之明。

《書·舜典》黜陟幽明。《傳》升進其明者。

《書·太甲》視遠惟明。《疏》謂監察是非也。

《洪範》視曰明。《傳》必淸審。

《詩·小雅》祀事孔明。《箋》明,猶備也。

《詩·大雅》明明在下。《傳》明明,察也。《爾雅·釋詁疏》明明,言甚明也。

《禮·檀弓》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禮·禮運》故君者所明也。《疏》明,猶尊也。

《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疏》明者,辨說是非也。

《韓非子·難三篇》知微之謂明。

《廣韻》昭也,通也。

星名。《詩·小雅》東有啓明。《傳》日旦出謂明星爲啓明。

《小雅》明發不寐。《疏》言天將明,光發動也。

《正字通》凡厥明、質明,皆與昧爽義同。

姓。《姓氏急就篇》《明氏·山公集》有平原明普,晉荀晞從事明預。

與盟同。《詩·小雅》不可與明。《箋》明,當爲盟。

與孟同。《周禮·夏官·職方氏註》望諸明都也。《釋文》明都,《禹貢》作孟豬。今依《書》讀。

《前漢·地理志》廣漢郡葭明。《註》師古曰:明音萌。

《韻補》叶謨郞切。《書·益稷》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楚辭·九歌》暾將出兮東方,照吾檻兮扶桑。撫余馬兮安驅,夜皎皎兮旣明。

叶彌延切。《道藏歌》觀見學仙客,蹊路放炎烟。陽光不復朗,隂精不復明。

【兮】

兮【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奚。《說文》語有所稽也。从丂八,象氣越丂也。《徐曰》爲有稽考,未便言之。言兮則語當駐,駐則氣越丂也。《增韻》歌辭也。

通作猗。《書·秦誓》斷斷猗,大學引作兮。《莊子·大宗師》我猶爲人猗。

與侯通。《史記·樂書》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註》索隱曰:沛詩有三兮,故曰三侯,卽大風歌。《韻會》歐陽氏曰:俗作〈丷下丅〉。

【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形】

形【寅集下】【彡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戸經切《集韻》《韻會》乎經切《正韻》奚經切,音邢。《說文》象形也。《釋名》形有形象之異也。《易·乾卦》品物流形。

《繫辭》在地成形。

《玉篇》形,容也。《書·說命》乃審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傳》審所夢之人,刻其形象。《穀梁傳·桓十四年》望遠者,察其貌而不察其形。《註》貌,姿體。形,容色。

《韻會》形,體也。《前漢·楊王孫傳》形骸者,地之有也。

《正韻》現也。《大學》此謂誠於中,形於外。

骨露也。《禮·曲禮》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註》形謂骨見。

地勢也。《史記·高祖本紀》秦形勝之國。《註》得形勢之勝便者。《前漢·鼂錯傳》臣聞用兵臨戰合刅之急者。一曰得地形。

器也。《史記·秦本紀》飯土塯,啜土形。《註》如淳曰:土形,飯器之屬,瓦器也。◎按與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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