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怜】
怜【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郞丁切,音靈。《玉篇》心了也。
又《集韻》靈年切,音連。與憐同。《韋應物休暇東齋詩》捫竹怜粉汚。
又《五音集韻》朗鼎切,音音蓮。《說文》哀也。《吳越春秋河上歌》同病相憐。
又《廣韻》愛也。《魯連子引古諺》心誠憐,白髮元。
又《集韻》離珍切,音鄰。義同。《楚辭·九辯》羈旅而無友生,惆悵兮而私自憐。叶上生。俗作怜。
【号】
号【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音豪。大呼也。《詩·大雅》式號式呼。《小雅》載號載呶。《傳》號呶,號呼讙呶也。
又哭也。《易·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周語》夫婦哀其夜號也。而取之以逃于褒。
又雞鳴也。《晉書·律歷志》雞始三號。
又《廣韻》胡到切,音号。名號也。《公羊疏》春秋貴賤不嫌同號。《註》通同號稱也。《白虎通》春秋傳曰:王者受命于王,必擇天下之美號,以爲號也。《周禮·春官·大祝》掌辨六號。《註》號謂尊其名,更爲美稱。
又《夏官·大司馬》家以號名。《註》鄕遂之屬謂之名,家之屬謂之號。
又《冢人》詔其號。《註》謂諡號。
又號令也。《易·渙卦》渙汗其大號。
又號召也。《齊語》使周游四方,以號召天下之賢土。
又叶胡溝切。《皮日休·悼賈文》臨汨羅之漾漾兮,想懷沙之幽憂。森樛羅以蓊鬰兮,時逬狖以相號。《集韻》本作号,又作唬。毛氏曰:从口从丂,丂音考,俗从号,非。
又作號,作。
【哮】
哮【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許交切《集韻》《韻會》《正韻》虛交切,音嗃。《說文》豕驚聲。
又《玉篇》哮赫,大怒也。《廣韻》哮闞。《風俗通》引《詩》:闞如哮虎。○按《詩·大雅》今本作虓。
又《集韻》或作酵,詳酉部酵字註。
又《集韻》孝狡切,烋上聲。與嗃同,大呼也。
又《廣韻》呼敎切《集韻》許敎切,音孝。《廣韻》喚也。《集韻》呼也。
又《集韻》黑角切,音㕰。與豞同,豕聲。
【孙】
孫【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思䰟切《韻會》《正韻》蘇昆切,音飱。《說文》子之子也。从子从系。系,續也,言順續先祖之後也。《爾雅·釋親》子之子爲孫,孫之子爲曾孫。《朱子曰》曾,重也,自曾孫以至於無窮,皆得稱之也。
又凡臨祭祀,內事曰孝孫,外事曰曾孫。《詩·小雅》神保是饗,孝孫有慶。《書·武成》告於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曰惟有道曾孫周王發。
又物再生亦曰孫。《周禮·春官·大司樂》孫竹之管。《註》竹枝根之末生者。
又《番禺志》稻再生曰稻孫。
又織女曰天孫。《前漢·天文志》織女,天帝孫也。
又《博物志》岱嶽亦名天孫。
又靑海旁馬多龍種,曰龍孫。
又矢名。《晉語》申孫之矢。
又烏孫,西戎國名。
又姓。
又公孫,長孫,王孫,俱複姓。《廣韻》衞公子,惠孫曾耳之後,因氏焉。
又《集韻》蘇困切,音巽。與遜同。《論語》孫以出之。《禮·學記》入學鼓篋,孫其業也。《註》猶恭順也。
又遁也。《春秋·莊元年》三月,夫人孫于齊。《閔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孫于邾。
又叶荀緣切,音宣。《趙壹窮鳥賦》天乎祚賢,歸賢永年。且公且侯,子子孫孫。
【供】
供【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正韻》居中切,音恭。《說文》設也。一曰供給。《書·無逸》文王不敢盤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禮·檀弓》杜蕢曰:蕢,宰夫也。非刀匕是供。《左傳·僖四年》敢不供給。
又姓。明供仲序,廣東人。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居用切,音貢。義同。《華嚴經》諸供養中,法供最重。
又通作共。互詳八部共字註。
【奉】
奉【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唪。《說文》承也。《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
又與也,獻也。《史記·藺相如傳》奉璧西入秦。
又《集韻》房用切,音俸。養也,秩祿也。《史記·蕭何世家》高祖以吏䌛咸陽,吏皆送奉錢三,何獨以五。《前漢·宣帝紀》帝詔小吏,勤事而奉薄,其益百石以上奉十五。別作俸。
又姓。漢馬軍使奉揮,明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