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非吴魏强分三

出自:明代·郭之奇《附隗嚣公孙述》

拼音:[dǐng][fēi][wú][wèi][qiáng,qiǎng,jiàng][fēn,fèn][sān]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平

季孟假神纠众族,子阳木偶修边幅。
天水将军益州牧,始皆应汉如伯叔。
误疑一姓不再兴,妄比天下十逐鹿。
鼎非吴魏强分三,国异楚齐俱毕六。
帝王有真人非敌,英雄觉悟天永禄。
何须苦恨符高言,且欲终违王命录。
秦尉时殊莫漫希,井蛙世并应齐伏。
未能旗鼓更相当,自合低头姑陆陆。
岂知四海万民同,度外终难二子独。
那许丸泥塞故关,已闻聚米成新谷。
西域奔亡少子束,既得陇焉复望蜀。
八克天威谁敢触,一纪虚名数果促。
地下相逢休痛哭,西伯西帝空惭恧。
洞胸何似子衔玉,相倚相矜徒自毒。

查看原文

注释

【魏强】复姓。春秋晋有魏强氏。见《通志.氏族五》。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鼎】

鼎【亥集下】【鼎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鼑《唐韻》《集韻》《韻會》都挺切,音頂。《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荆山之下。《玉篇》鼎,所以熟食器也。《左傳·宣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爲之備,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兩莫能逢之。《周禮·天官·膳夫》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鄭註》鼎有十二,牢鼎九,陪鼎三。

《周易卦名》巽下離上之卦。

《正韻》鼎,當也。

方也。《前漢·賈誼傳》天子春秋鼎盛。

鼎鼎,大舒也。《禮·檀弓》喪事鼎鼎爾,則小人。《疏》形體寬慢也。

周鼎,星名。見《步天歌》。

湖名。《史記·封禪書》黃帝鑄鼎於荆山,後世因名其處爲鼎湖。

州名。宋朗州攺鼎州。

城門名。《後漢·郡國志》雒陽東城曰鼎門。《註》九鼎所後入。

維舟曰鼎。《揚子·方言》維之謂之鼎。

官名。《前漢·東方朔傳》夏育爲鼎官。《註》鼎官,今殿前舉鼎者也。

姓。未將鼎澧。

人名。《西京雜記》鼎,匡衡小名也。

《前漢·匡衡傳註》張晏曰:匡衡少時字鼎,長乃易字稚圭,世所傳衡與貢禹書,上言衡狀報,下言匡鼎白,知是字也。《又》無說詩匡鼎來。《註》服虔曰:鼎,猶言當也,若言匡且來也。○按服虔註誤。

《前漢·賈捐之傳》捐之復短石顯。楊興曰:顯鼎貴。《註》如淳曰:言方且欲貴矣。鼎音釘。師古曰:讀如字。

叶他經切,音汀。《左思·吳都賦》精若耀星,聲若雷霆。名藏於山經,形鏤於夏鼎。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玉篇》下也。

《玉篇》隱也。

《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吴】

吴【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俗吳字。《吳志·薛綜傳》無口爲天,有口爲吴。《正字通》此借字形爲諧語,非吴字本義。《正韻》吳字註亦作吴,非。(吳)〔古文〕音吾。國名。《史記·吳太伯世家》太伯之奔荆蠻,自號句吳。《註》宋衷曰:句吳,太伯始所居地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秦置,高帝六年爲荆國,十二年,更名吳。亦縣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吳縣。

《說文》郡也。《後漢·郡國志》吳郡,順帝分會稽置。《韻會》吳郡、吳興、丹陽爲三吳。《正字通》水經以吳興、吳郡、會稽爲三吳。指掌圖以蘇、常、湖爲三吳,其說不同。

《齊語》西服㳅沙西吳。《註》雍州之地。

天吳,水神也。《郭璞·山海經贊》八頭十尾,人面虎身。龍據兩川,威無不震。

《說文》姓也。《廣韻》太伯之後,因以命氏。

《方言》大也。《說文》大言也。《詩·周頌》不吳不敖。《傳》吳,譁也。

《魯頌》不吳不揚。《說文註》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今寫詩者,攺吳作㕦,又音乎化切,其謬甚矣。《釋文》吳,舊如字。何承天云:从口下大,故魚之大口者名㕦,胡化反,此音恐驚俗也。按《說文》《釋文》俱云吳作㕦讀,非。而《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韻會》諸書,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惟正韻收吳入禡韻,詩朱註亦作去聲讀。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集韻》元俱切,音愚。虞古作吳。註詳虍部七畫。《釋名》吳,虞也。太伯讓位而不就,歸封于此,虞其志也。

與娛通。《詩·周頌》不吳不敖。《疏》正義曰:人自娛樂,必讙譁爲聲。故以娛爲譁也。定本娛作吳。

【魏】

魏【亥集上】【鬼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魚貴切《集韻》《韻會》虞貴切,音僞。《說文》本作巍。高也。从嵬委聲。《註》徐鉉曰:今人省山,以爲魏國之魏。《詩·魏風譜》魏者,虞舜夏禹所都之地也。在禹貢,冀州雷首之北析城之西,周以封同姓焉。

《周禮·天官·大宰》乃縣治象之法于象魏。《註》象魏,闕也。

姓。《廣韻》本自周武王母弟,受封于畢,至畢萬仕晉封魏城,後因氏焉。

《集韻》語韋切,音巍。《莊子·知北遊》魏魏乎其終則復始也。

《揚子·方言》魏,細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閒,凡細而有容謂之魏。《註》魏魏,小成貌。

《集韻》《正韻》吾回切,音嵬。義同。

【强】

强【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說文徐註》同强。秦刻石文从口。同強。(強)《唐韻》巨良切《集韻》《韻會》《正韻》渠良切,。

《爾雅·釋蟲》強蚚。《疏》強,蟲名也。一名蚚,好自摩捋者,蓋蠅類。《又》強醜捋。《註》以脚自摩捋。

與彊通。《廣韻》剛強也,健也。《禮·曲禮》四十曰強而仕。《疏》強有二義,一則四十不惑,是智慮強。二則氣力強也。《中庸》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集韻》勝也。《禮·中庸註》南方以舒緩爲強,北方以剛猛爲強。

《廣韻》暴也。《史記·田延年傳》誅鉏豪強。

算家以有餘爲強。《古木蘭詩》策勳十二轉,賞賜百千強。

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丁曰強圉。

姓。《左傳·莊十六年》刖強鉏。《廣韻》後漢有強華奉赤伏符。

《廣韻》《集韻》《正韻》其兩切,彊上聲。《集韻》勉也。《爾雅·釋詁》勤也。《禮·中庸》或勉強而行之。

《韻會》矯強。《左傳·莊十九年》鬻拳強諫楚子。《荀子·臣道篇》率羣臣百吏,而相與強君曰橋君。《註》橋音矯。

勸也。《周禮·地官》正其行,而強之道藝。《註》強,猶勸也。《禮·樂記》強而弗抑則易。《疏》師但勸強其神識,而不抑之令曉,則受者和易。

姓。《廣韻》《前秦錄》有將軍強求。◎按《後漢》強華,《前秦》強求同姓,《廣韻》分二音,不知何據。

《集韻》《韻會》《正韻》其亮切,彊去聲。《韻會》木強,不和柔貌。《前漢·周昌傳贊》周昌,木強人也。《註》言其強質如木石然。

《正韻》自是也,㑃也。《前漢·陸賈傳》乃欲以新造未集之越,屈強於此。《註》屈強,不柔服也。《史記》作屈彊。

與襁通。《類篇》強,負兒衣。《史記·魯周公世家》成王少在強葆之中。《註》索隱曰:強葆卽襁褓。正義曰:強闊八寸,長八尺,用約小兒於背而負行。(強)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姓。明三成志。

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