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酒【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子酉切,愀上聲。《說文》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釋名》酒,酉也,釀之米麴,酉澤久而味美也。亦言踧也,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
又入口咽之,皆踧其面也。《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淸酒。《註》事酒,有事而飮也。昔酒,無事而飮也。淸酒,祭祀之酒。《前漢·食貨志》酒,百藥之長。《東方朔傳》銷憂者莫若酒。《江純·酒誥》酒之所興,肇自上皇,成之帝女,一曰杜康。
又酒,明水也。《禮·明堂位》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
又天酒,甘露也。《瑞應圖》王者施德惠,則甘露降,一名天酒。
又官名。《周禮·天官》酒正。《註》酒官之長。《又》女酒。《註》女奴曉酒者。
又祭酒,尊稱之號。《前漢·伍被傳》號爲劉氏祭酒。《註》祭時惟尊長酹酒也。
又酒旗,星名。《曹植·酒賦》仰漢旗之景曜,協嘉號於天辰。
又地名。《左傳·莊二十二年》王與虢公酒泉之邑。《註》邑在河南。
又《前漢·武帝紀》以其地爲武威酒泉郡。《註》酒泉,今肅州。
又姓。明有酒好德。
又人名。《史記·晉世家》靜公俱酒。
又《韻補》叶子小切,音剿。《詩·鄭風》叔于狩,巷無飮酒。豈無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易林》白茅醴酒,靈巫拜禱。神嘻飮食,使人壽老。
又叶子與切,音苴。《張超·誚靑衣賦》東向長跪,接狎歡酒。悉請諸靈,邪僻無主。
【律】
律【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呂戌切《集韻》《韻會》《正韻》劣戌切,日如其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又用玉。漢末以銅爲之。《書·舜典》同律度量衡。《禮·王制》考時月,定日同律。
又《爾雅·釋詁》法也。
又常也。《註》謂常法。《正韻》律呂萬法所出,故法令謂之律。《管子·七臣七主篇》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釋名》律,累也。累人心,使不得放肆也。《左傳·桓二年》百官於是乎咸懼,而不敢易紀律。
又軍法曰律。《易·師卦》師出以律。
又法志》秦漢舊律起自李悝。悝著網捕二篇,雜律一篇。
又以其律具其加減,是故所著六篇而已。
又爵命之等曰律。《禮·王制》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疏》律卽上公九命,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之等,是也。
又《爾雅·釋言》述也。《禮·中庸》上律天時。
又《爾雅·釋言》銓也。所以銓量輕重。
又理髮曰律。《荀子·禮論篇》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註》律,理髮也。
又詩律。《杜甫·遣悶詩》晚節漸於詩律細。
又戒律。《佛國記》法顯慨律藏殘缺,於是以弘始二年至天竺,尋求戒律。
又《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
又斛律,耶律,複姓。《姓譜》斛律,代人,世爲部落統軍,號斛律部,因氏焉。耶律,遼之後。
又《韻補》與嵂通。《詩·小雅》南山律律。《司馬相如·大人賦》徑入雷室之砰磷鬱律兮,洞出鬼谷之堀礨崴魁。
【新】
新【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辛。《說文》取木也。
又《博雅》初也。《易·大畜》日新其德。《書·胤征》咸與惟新。《詩·豳風》其新孔嘉。《禮·月令》孟秋,農乃登穀,天子嘗新,先薦寢廟。
又《唐書·禮樂志》正旦羣臣上千秋萬歲壽,制曰履新之慶。
又姓。《晉語》新穆子。
又複姓。《史記·魯仲連傳》新垣衍。《註》索隱曰:新垣,姓。衍,名也,爲梁將。
又州名。漢屬合浦郡,梁立新州。
又《詩·小雅》薄言采芑,于彼新田。《朱傳》田一歲曰葘,二歲曰新田。
又《韻補》叶蘇前切。《道藏歌》終劫複始劫,愈覺靈顏新。道林蔚天京,下光諸他仙。
【添】
添【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他兼切,音沾。《玉篇》益也。通作沾酟。
又《集韻》他念切,音栝。味益也。《李翊俗名小錄》呼下酒具爲添。
【逃】
逃【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徒刀切,音陶。《說文》亡也。《書·牧誓》乃惟四方,多罪逋逃。《註》謂有罪逃亡之人也。
又《廣韻》避也,去也。《史記·吳世家》季札讓逃去。《註》謂讓位而逃也。《後漢·謝該傳》良才抱璞而逃,所謂往而不返者也。
又通作跳。逸去也。《史記·高祖紀》項羽圍成臯,漢王跳。《註》跳,音逃。《前漢·燕王澤傳》跳驅至長安。
又叶田黎切,音題。《劉歆·列女贊》衞君不聽,後果遁逃。許不能救,女作載馳。《集韻》逃,俗作迯,非是。,古文造。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
【案】
案【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音按。《說文》几屬。《徐曰》案,所凭也。《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
又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又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又界也。《齊語》參國起案。
又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又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
又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又《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
又著書起義亦曰案。
又《集韻》一曰木名。
又叶伊甸切,音宴。《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