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携剑与璞

出自:明代·郭之奇《次日访永言于报恩寺》

拼音:[jiāng,jiàng][xié][jiàn][yǔ,yù,yú][pú]

平仄:平平仄平平

肩舆循柳岸,拂袖尽烟风。
寻幽无近远,闻见莫匆匆。
绵邈钟声外,高人古寺东。
入门值君出,庭花为客公。
命花留我住,独坐使春融。
须臾接谈笑,诗酒复相同。
玄言多绝倒,清绪未能穷。
开怀获素友,焉得不披胸。
我有和氏璞,三年色似蒙。
我有雷生剑,每夜气摩穹。
将携剑与璞,遥献碧霄宫。
因思玄圃际,积光竞魂熊。
更闻欧冶局,纯钩动远空。
我剑方藏匣,我璞俟人攻。
未甘同石弃,终疑跃水中。
以兹长叹息,还向白云笼。
惟君先得我,举酌共溶溶。
术售非吾道,周防宜在躬。
输心逢达者,回首谢时雄。
愿持今日语,常寄百年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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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将】

將【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漿。《說文》本將帥字。一曰有漸之辭。《蘇林曰》將,甫始之辭。《易·繫辭》是以君子將有爲也,將有行也。

《公羊傳·莊三十二年》君親無將,將而誅焉。《師古註》將有其意也。

抑然之辭。《楚辭·卜居》寧誅鋤草茆以力耕乎,將遊大人以成名乎。

且也。《詩·小雅》將安將樂。

《廣韻》養也。《詩·小雅》不遑將父。

助也。《史記·司馬相如傳》補過將美。

送也。《詩·召南》百兩將之。《邶風》之子于歸,遠于將之。

大也。《詩·小雅》亦孔之將。《商頌》我受命溥將。

承也,奉也,行也。《詩·商頌》湯孫之將。《書·胤征》今予以爾有衆,奉將天罰。《註》將,行也。

《增韻》賚也,持也,與偕也。《正韻》扶持也。《詩·小雅》無將大車。《左傳·莊二十一年》鄭伯將王,自圉門入。

進也。《詩·周頌》日就月將。

從也,隨也。《前漢·郊祀歌》九夷賔將。

《詩·小雅》鮮我方將。《註》壯也。

《楚辭·九辯》恐余壽之弗將。《註》長也。

《詩·大雅》在渭之將。《註》側也。

去也。《荀子·賦論篇》時幾將矣。《註》言時事已去,不可復也。

姓。後趙常山太守將容。

干將,古劒工。《張揖曰》韓王劒師名,今名劒曰干將。

《集韻》《正韻》千羊切《韻會》七羊切,音鏘。請也,幾願辭也。《詩·衛風》將子無怒。《小雅》將伯助予。

聲也。《詩·鄭風》佩玉將將。

嚴正貌。《詩·大雅》應門將將。

集也。《詩·周頌》磬筦將將。

《唐韻》卽諒切《韻會》《正韻》子諒切,音醬。《廣韻》將帥也。《增韻》將之也。《禮·記註》方氏曰:才足以將物而勝之之謂將,智足以帥物而先之之謂帥。

叶卽兩切,音獎。《詩·大雅》天不我將。叶下往。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剑】

劍【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居欠切,檢去聲。《玉篇》籀文劒。《說文》人所帶兵也。《釋名》劒,檢也,所以防檢非常。《管子·地數篇》葛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爲劒鎧矛戟。

操劒殺人亦曰劒。《潘岳·汧督馬敦誄序》漢明帝時有司馬叔持者,白日于市,手劒父讎。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璞】

璞【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韻會》匹角切《正韻》匹各切,音樸。《玉篇》玉未治者。《增韻》玉未琢。《韻會》玉素也。《老子·道德經》璞散則爲器。

姓。《正字通》明璞俊。

《韻補》叶普木切,音朴。《司馬彪·贈山濤詩》卞和潛幽冥,誰能證奇璞。冀願神龍來,揚光以見燭。《正字通》或曰璞本有朴、僕二音,非叶也。《正韻》收璞入六藥,一屋闕璞,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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