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五】
五【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午。《增韻》中數也。《易·繫辭》天數五,地數五。《書·武成》列爵惟五。《詩·鄘風》良馬五之。
又格五。《後漢·梁冀傳》能挽滿,彈棊,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註》行棊相塞謂之簺,簺有四采,簺白乗五是也。至五卽格不得行。
又《辛氏三秦記》城南韋杜,去天尺五。
又十五夜曰三五。《謝靈運詩》期在三五夕。《崔曙詩》秒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又姓。漢五京。
又第五,五鹿,皆複姓。崔曙《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仲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之】
之【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