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漻泬

出自:明代·郭之奇《亭之东四章章二十句 其三》

拼音:[yǔ,yù,yú][liáo,liú][jué,xuè]

平仄:平平平

亭之西,碧岫齐。
秋素景,泛前溪。
云光落,露华低。
幽人钓,隐士犁。
与漻泬,共荒畦。
畦中人,孰可携。
榛山出,苓隰迷。
思彼美,西方兮。
乐莫乐,心所题。
悲莫悲,意所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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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漻泬】空旷虚静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漻】

漻【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洛蕭切《集韻》《韻會》憐蕭切《正韻》連條切,音聊。《說文》淸深也。

寂漻,高遠貌。《前漢·郊祀歌》寂漻上天知厥時。

水名。《水經》漻水,出江夏平春縣。

《集韻》《正韻》力求切,音留。與瀏同。水淸貌。

《韻會》《正韻》力救切,音溜。義同。

《集韻》朗鳥切,音了。與洌。或省作漻。

漻澥,小水別名。

《集韻》下巧切,音攪。《博雅》淸也。一曰水中絕。一曰凍也。

郎狄切,音歷。變化貌。《莊子·知北遊》油然漻然。李軌讀。

【泬】

泬【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呼穴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呼決切。音血。《說文》水從孔穴疾出也。

回泬,邪僻也。與回遹同。《潘岳·西征賦》事回泬而好還。 又泬寥,空貌。《楚辭·九辯》泬寥兮天高而氣淸。

《集韻》古穴切,與潏同水名。《水經》作沈水。《顏師古·漢書註》泬,卽今沈水。本作泬,與沈相似,因名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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