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
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
又《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
又《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
又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
又《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
又《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
又《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會》小補非。
又《楊氏轉註古音》引《楚辭》大招,白日昭只。只讀作馨,語餘聲。本作。
【杖】
杖【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音杖。《說文》所以扶行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
又《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鄕,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又《禮·喪服小記》父喪苴杖竹也,母喪削杖桐也。
又木梃也。《家語》舜事瞽瞍,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又《方言》矜謂之杖,謂戈戟柄也。《呂覽·貴已篇》操杖以戰。
又《爾雅·釋草》蒤,虎杖。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丈去聲。持也。與仗同。《書·牧誓》王左杖黃鉞。
又憑倚也。《左傳·襄八年》杖信以待晉。
【栖】
棲【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解釋《唐韻》先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先齊切,音西。西本古栖字。《說文》日在西方而鳥棲。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禽經》陸鳥曰栖,水鳥曰宿,獨鳥曰上,衆鳥曰集。《莊子·至樂篇》養馬者宜栖之深林。或作棲。
又凡物止息皆曰栖。《魏書·顯祖記》栖心浩然。《陶潛·穫下潠詩》聊得從君栖。
又栖遲,遊息也。《陶潛·與從弟詩》栖遲詎爲拙。
又栖栖,猶皇皇也。《論語》何爲是栖栖者與。
又《集韻》《韻會》《正韻》思計切。音細。雞所止。(棲)《玉篇》同栖。鳥棲也。
又《博雅》棲謂之牀。《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
又草名。《詩·大雅》如彼棲苴。《傳》水中浮草曰棲苴。
又《集韻》《類篇》千西切,音妻。棲棲,簡閱車馬貌。《詩·小雅》六月棲棲,戎車旣飭。
又棲屑,往來貌。《後魏·裴安傳》京師遼遠,實憚棲屑。
【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又卦名。易大過,小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又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又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又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又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
【北】
北【子集下】【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綳入聲。《說文》乖也。从二人相背。《徐曰》乖者,相背違也。《史記·魯仲連傳》士無反北之心。《玉篇》方名。《史記·天官書》北方水,太隂之精,主冬,曰壬癸。《前漢·律歷志》太隂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爲冬。
又《廣韻》奔也。《史記·管仲傳》吾三戰三北。
又《集韻》補妹切《韻會》蒲妹切,音背。《集韻》違也。《正韻》分異也。《書·舜典》分北三苗。《註》分其頑梗,使背離也。
【里】
里【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
又《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
又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
又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
又百里、相里,複姓。
又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
又山名。《史記·封禪書註》高里山,在泰山下。
又《五代史·附錄》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註》沒里者,河也。
又古夫稱妻曰鄕里。《南史·張彪傳》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沈約·山隂柳家女詩》還家問鄕里,詎堪持作夫。
又《正韻》漢制:長安有戚里,人君姻戚居之,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里爲式,然後可以傳衆方。《註》里,讀爲已,聲之誤也。《釋文》里,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