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堂方致理

出自:宋代·彭汝砺《和济叔兄书斋言志一首》

拼音:[miào][táng][fāng][zhì][lǐ]

平仄:仄平平仄仄

宴处重寻旧,淹留怪此身。
是非方背俗,趋向且依仁。
讲论青瑶重,文章白日新。
材谋强训练,机务默经纶。
抱策期宁汉,潜辉岂避秦。
幽扉重藓迹,永巷绝车辚。
奥域争先到,夷途约荐臻。
方从三友益,肯顾一瓢贫。
学以充吾志,思期惠尔民。
如何迷要路,未得泛通津。
虽谓神龙屈,宁惭尺蠖伸。
庙堂方致理,岩穴肯遗人。
自顾蓬蒿迹,终非草莽臣。
伫期携素业,相与奉严宸。
执己清成雪,谋邦锐应斤。
力求三代治,追复在昌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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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庙堂】太庙的明堂。古代帝王祭祀、议事的地方。借指朝廷: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
【致理】犹致治。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庙】

庙【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字彙》俗廟字。(廟)〔古文〕庿《唐韻》《廣韻》《韻會》《正韻》眉召切,苗去聲。《說文》尊先祖貌也。《古今注》廟者,貌也,所以仿佛先人之形容也。《釋名》先祖形貌所在也。《玉篇》宗廟也。《爾雅·釋宮》室有東西廂曰廟。《註》夾室前堂。《疏》凡大室有東西廂夾室及前堂有序牆者曰廟。

《六書故》宮前曰廟,後曰寢。今王宮之前殿,士大夫之廳事,是也。虞箴曰:民有寢廟。傳曰:夫鼠不穴寢廟,畏人故也。猶後世言廟朝,廟堂也。《文中子·禮學篇》山澤有廊廟之志。

凡祠外神者亦曰廟。《史記·封禪書》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采,於是作渭陽五帝廟。

【堂】

堂【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坣㙶《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徒郞切,音唐。《說文》殿也。正寢曰堂。《釋名》高顯貌。《演義》當也,謂當正向陽之宇也。《詩·豳風》躋彼公堂。

明堂,王者朝諸侯之宮。《禮·明堂位》明堂也者,明諸侯之尊也。《前漢·郊祀志》武帝元封元年,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

堂室。《爾雅·釋宮》古者有堂,自半巳前虛之,謂之堂,半巳後實之,謂之室。

官署。《漢官儀》黃門有畫堂之署,中書省玉堂。《揚雄·解嘲》歷金門,上玉堂。今翰林院亦曰玉堂。《唐書·百官志》初三省議事于門下之政事堂,其後裴炎遷于中書省。

戸部有考堂,天下歲會計處。

《吳郡國志》郡太守堂,乃春申君子假君之故宅。數失火,以雌黃塗之乃止,故郡治曰黃堂。《呂氏春秋》宓子賤鳴琴而單父治,故縣治曰琴堂。

堂堂,盛也,正也。《論語》堂堂乎張也。《淮南子·兵略訓》堂堂之陣又衆笑曰哄堂。《因話錄》御史有臺院、殿院、察院,一人知雜事,名雜端。公堂會食皆絕笑,左右不可忍,雜端笑而三堂皆笑,遂謂哄堂。

佛堂曰鴈堂。《釋氏要覽》毗舍離爲佛作堂,形如鴈字,因名。文巫祭。《周禮·春官》男巫冬堂,贈無方無算。《註》冬歲之窮,設祭于堂,贈送萬鬼也。

地名。《詩·鄘風》望楚與堂。《註》楚,楚丘。堂,丘之旁邑。

山之寬平處曰堂。《詩·秦風》終南何有,有紀有堂。

姓。《韓詩外傳》堂衣若扣孔子之門。

複姓。漢儒高堂生,唐貞觀詔從祀。

叶徒紅切,音同。《屈原·九歌》魚鱗屋兮龍堂,紫貝闕兮珠宮。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博雅》方,大也,正也。

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致】

致【未集下】【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註》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註》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于人也。

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註》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爲率。

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註》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絕,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傳致也。《詩·小雅》工祝致告。《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告尸以利成。

極也。《書·盤庚》凡爾衆,其惟致告。《傳》致我誠,告汝衆。《禮·禮器》有放而不致也。《疏》致,極也。

《禮·樂記》致樂以治心。《註》致,猶㴱審也。

委也。《易·困卦》君子以致命遂志。《論語》事君能致其身。《朱註》致,猶委也。

誠也。《老子·道德經》其致之。《註》致,誠也。

挑戰曰致師。《左傳·宣十二年》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爲右,以致晉師。《疏》致師,致其必戰之志。

態也。《水經注》茂竹便媚,致可翫也。《六帖》崔遠風致整峻。《王縉詩》自然成高致。

至也。《周禮·春官·大卜》掌三夢之灋。一曰致夢。《疏》訓致爲至,夢之所至也。

制也。《管子·白心篇》以致爲儀。《註》致者,所以節制其事,故爲儀。

《易·繫辭》一致而百慮。《疏》所致雖一,慮必有百,言慮雖百種,必歸於一致也。

就也。《老子·道德經》故致數車無車。《註》致,就也。言人就車數之,爲輻,爲輪,爲轂,爲衡,爲轝,無有各爲車者。

《詩·大雅》是致是附。《傳》致,致其社稷羣神。《疏》致者,運轉之詞。

密也。《禮·禮器》德產之致也精微。《註》致,致密也。《前漢·嚴延年傳》文致不可得反。《註》言其文案整齊。

與緻通。《禮·月令》孟冬,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按度程,必功致爲上。《註》謂功力密緻也。緻至同。

【理】

理【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里。《說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玉篇》正也。《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註》理,正也。

《玉篇》道也。《廣韻》義理。《易·繫辭》易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性也。《禮·樂記》天理滅矣。《註》理,猶性也。

條理也。《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禮·中庸》文理密察。《朱註》理,條理也。

《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玉篇》文也。《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唐書·太宗紀》本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分也。《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註》理,分也。《釋文》分,扶問反。

賴也。《孟子》大不理於口。

《廣韻》料理。《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韻會》治獄官曰理。《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註》理,治獄官也。《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媒也。《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姓。《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紙名。《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與李通。《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註》使人也。《周語》行理以節逆之。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史記·天官書》作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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